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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宁采臣还是去买了内存卡和读卡器,并且到家里,把一些资料存入其中,才作罢。把内存卡和读卡器都放入木箱之中,再把木箱放回书架底部,宁采臣手中握着镜子和手机,坐在床沿上。呆呆地看着手中的两样东西,宁采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脑袋中好像有无数的念头,又好像一片空白。

直到门外的声音响起,宁采臣一看时间,却是六点半,父亲回来了。

把镜子和手机放到抽屉里,翻找出从来没有用过的钥匙,上锁。这是他的秘密,一个完全属于他的秘密,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宁采臣走出房间,见到正在喝茶的父亲,他把一小袋子的药交到父亲手上,把许仙的交代复述一遍:“饭后服用,今晚一包,明天早上和中午各一包。”

宁采臣的父亲,身为大学教授,一个文化分子,身上的书卷气质比宁采臣还要浓厚许多,就像是一位古代大儒。他有很好的生活习惯,每天有规律的作息安排,不抽烟不喝酒,唯一的爱好也就是看书,整个人又给人一种很干净的感觉。他点点头,把药放到桌上。没有像普通的家长一样,过问孩子的学习情况,作业完成情况等等,因为他对宁采臣的学习态度很放心,这方面完全不需要他去担心。而且在他的教育之中,也提倡孩子的自主性,在帮助宁采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之后,他就不再介入。

没有让他失望,宁采臣从小到大,学习成绩都是名列前茅。

差不多到饭点了,许仙过会儿会准时来吃饭,宁采臣则出门,他要去找他们这个家的另一个成员。

小区旁边的一个小公园,宁采臣轻车熟路地走到一棵树下,抬头一望,漆黑的树冠之中,两点幽幽的光芒。宁采臣张开怀抱,嗖的一声,一道黑影从树上窜出,跳到宁采臣的怀中。这就是他们家的第四位成员,一只黑猫,是三年前宁采臣在路边捡到的,它来得比许仙早,所以许仙是第五位成员。

“喵。”黑猫蹭了蹭宁采臣的胸口,天蓝色的大眼睛,看着宁采臣。

宁采臣轻轻地抚摸着黑猫的脑袋,看着舒服地眯上眼睛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的黑猫,轻笑一声。

这只黑猫有一个非常霸气的名字,叫做大魔王,其实它原先并不叫大魔王,宁采臣给它起的名字,叫小乐。大魔王这个名字不知道是谁喊得,太过形象,后来就默认成为它的名字。与在宁采臣怀中这个温顺的样子完全不同,大魔王并不愿让除宁采臣之外的人接近它,就是宁采臣的父母都不行。

而且它在这个小区之中,所有的猫狗之中,也是霸主一般的存在。小区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副画面,一直黑猫悠闲地走在大路上,路上所有的宠物,不管是小猫还是狼犬,全部都安静的退到一边。它就像是巡视领地的大魔王,而其他宠物都是它的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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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异世界文化

饭后,宁采臣去买了一部手机。

现在的人,虽然说不一定每天都要用手机,真正打电话,一个月也没有多少次,但就是没办法离开手机。身上没有带着手机,就好像缺少什么一样,不自在。

手机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价格也越来越便宜,宁采臣直接挑选了一个最新款的。

比以前用的那部手机便宜,而且功能更强,宁采臣试用一会儿,比较满意,以他的小金库也承受的起,就直接买下。

回到家,宁采臣放下一切念头,拿出书本和作业。这是他养成的习惯,做作业的时候,就完全专注下去,没有任何杂念。一个小时后,作业全部完成,再对明天的课程进行预习之后,宁采臣放下书本,收拾好书包。任务完成,剩下的都是他的时间,以往他都会去钢琴室练琴,今天他却没有那兴致。

新买的手机也没有吸引他的注意力,他拿起钥匙,打开抽屉。

平平无奇的镜子,半新不旧的手机。

手放在镜面上,冰凉的触觉,和普通的镜子没有任何不同。沟通平行世界的镜子,这面镜子在他手里的时间不短,小时候经常拿出来玩,也没有发生任何的异状。那时候他也只是像平常一样擦拭镜面,并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他不知道连接两个世界的契机是什么,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次连接其他平行世界。

放下,宁采臣没有再去动那面镜子,他拿起那部手机,异世界的手机。

这是一个新鲜的事物,宁采臣小心翼翼的开始操作起来,他不得不小心,这手机在这个世界上是独此一份,坏了可没地方修理。

半个小时后,宁采臣也完全熟悉了这手机,操作系统和这个世界的手机有一些区别,但是不大。手机没什么,最重要的是里面的内容,宁采臣大致翻看一下,里面有五十七部小说,一百三十二首歌曲,十八首钢琴曲,还有八部电影。他注意到,有二十三部小说、十七首歌曲和所有的钢琴曲是最新下载的,其他的都是以前就下载好的。

他能理解,因为时间关系,他也只是下载一些小说和歌曲,其他的都是原先手机之中就拥有的。他的手机之中也有不少的歌曲,具体多少他也没去记,没有电影,他不习惯用手机看电影,屏幕太小,看着不舒服。耳机没有送过来,宁采臣试了一下自己的耳机,尺寸不符,父母都在家,没办法听这些异世界的音乐。

他翻开小说——《福尔摩斯侦探集》,血字的研究。

……

“咂咂,真是稀奇,我们的宁大才子竟然有在学校睡觉的时候,发生什么事了,这黑眼圈,你熬夜?”祝英台学着宁采臣的样子,趴在桌子上,双手垫着下巴,睁着大大的眼睛,十分好奇地看着宁采臣。他在上课的时候就一直看着宁采臣,那摇摇晃晃的样子,坚持了一节课,终于在下课铃响之后,趴下了。宁采臣,那个一丝不苟,好学生的榜样,竟然在上课的时候差点睡着。

“别吵,让我睡一会儿。”宁采臣抬手一挥,又闭上眼睛。

宁采臣是一个侦探迷,他喜欢侦探小说,书架上面就有十几本侦探小说。所以昨天晚上,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福尔摩斯侦探集》,然后他失算了,失算的后果就是昨晚他一直看到手机没电,到了深夜,他才睡着。福尔摩斯,这个外国人的名字,给他带来强烈的震撼,他被深深的吸引住。

《福尔摩斯侦探集》与从前看的那些侦探小说不一样,完全不一样,以往的那些侦探小说,无论案情设计的多巧妙,人心的争斗多精彩,在与这本小说对比起来,都透露这一种浓浓的虚假。真,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人,华生也是真实的,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的,真实的在那个世界上生存。他甚至相信,这里面的案子,每一个都是真实发生的,只是被人记录下来。

每一个案件,每一处细节,都经得起推敲,那干净利落的破案手法,让宁采臣为之着迷。

他心中升起一个强烈的想法,这样的小说,这样震撼人心的小说,绝对不能够仅仅存在于那部手机之中,应该让更多人知道,让更多人认识福尔摩斯,让全世界的人都为其震撼。当然,这只是一个想法,一切都要等他把这部小说完整的看完之后。

祝英台又捉弄了宁采臣几下,发现宁采臣完全没反应,就无趣的离开。期间梁山伯好像也来过,他隐隐听到声音,实在太困,没多久他就完全陷入沉睡,失去对外界的感知。

等宁采臣醒来,看一下时间,却已经是第二节课下课时间,他竟然完完整整的睡了一节课!今天的第二节课是语文课,语文老师是一个叫喻兰凝的新老师,从大学刚毕业就来到这个学校教书,年龄不大,与宁采臣也有一些共同话题,算得上是一个朋友。是她的话,也算是正常,很善良的一个人,见宁采臣那副疲惫的样子,她肯定不会去打扰。而且宁采臣一直都是一个好学生,品行皆优的好学生,上课睡觉肯定是有原因的,一般的老师也不会去强行叫醒他。这算是优等生的特权吧。

不过在上课睡觉这种事情,还是要避免。这次看得太入迷,忘记时间,宁采臣是懂得吸取教训的人,所以他决定花半个月时间慢慢看,不急于一时,反正小说在他手上,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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