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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文小说>暗之光结局如何 > 第47部分(第2页)

第47部分(第2页)

万幸,他遇到了她。这个女子没有令他失望,内心博大而又温和从容,这一点与旧主很像。但她更为坚韧,并且从不轻易妥协。

刘麒仿佛看到了百年以后的柳国,在她的一点点努力下,一点点构筑成前所未有的模样。那般值得期待……所以刘麒要做的只有鼓励,只有在她身边守候,成为她的助力。

她足够自律,完全不需要他的监督。不厚道的说,对比庆国女王初登极时的慌乱茫然,凌纾如今不知好多少倍。有些地方,就连那些百年大国之主,都无可企及。

但这些话他不打算对她说,哪怕他们是可以彼此不藏一点秘密的半身。

就这么一起走下去吧,我的主上。

事后,关于同一件事情,那坑爹的奏折,凌纾也有关心过刘麒的看法。

对于此,凌纾只听到了她家麒麟那仿佛被呆萌之神附体的回答——

“……若一定要将主上曾经与长庚大人一起的户籍合法化,”不知为何,刘麒就是不太想说出立王夫三个字,“那我是不是也要追随主上成为长庚大人的家人?”

凌纾:“……哈哈哈哈繁臻你是天才!一定是!”到底是要怎么想才能想出这么有才的回答?!真想让某人也听听,大概会当场就黑脸的吧!

事实上,有关于冢宰大人的肚量,她还真没估计错。都直到很久以后了,当某人知道了曾经还有过这么一段时,各种咬牙切齿,家人你妹!老子的家人是那么好当的?!

从而更加时时“霸占”凌纾主上,大大减少了刘麒除国事公事之外与凌纾的见面时间。

可怜的台辅,芬华宫上下为他默哀。

******

明嘉元年末,冬至日,刘王凌纾颁布初敕,即后世通称的《明嘉五条》。

非同于曾经诸王颁布过的,仿佛心愿般没有实际意义的,又或者仅仅提出一个要求的初敕,刘王的《明嘉五条》更似一套完整的行政命令——

其一、柳国九州设国立庠学,无门槛要求,无年龄界限,启蒙抑或深造,皆可免学资入学。

其二、将在柳国各地广设医堂,性质类似奏国保翠院,将免费提供医疗救治,受众:柳国国土上全部合法居民。

其三、土地改革,将国有耕地面积缩减为原来三分之二,余下三分之一凭农户实际情况捐卖,农户买得土地所有年限:五十年。

其四、开柳国七大港口,允许通商,鼓励通商。商税在前十年内将降低为原有二分之一,十年后上涨。

其五、有鉴于前三条赦令须得在国家经济实力富足情况下才可得到较好施行,因而将在第四赦令实施二十年以后,前三条赦令方可得以启用。

此乃《明嘉五条》详细内容。因颁布在明嘉元年,又被称作元年总纲,是刘王怀曦为政史上光辉伟业的第一步。

——《柳史明书》

作者有话要说:·罪孽作者的《检讨五条》·

其一、才刚加v就断更近三个月之久,死罪一条!暂留性命,更完再死。 ;= ;=

其二、鉴于断更如此之久,立马呈上【连肉渣都算不上】的福利慰劳诸卿。

其三、虽然一度被文下3p党逆袭,差点要倒戈,不过最后总算稳住,本文1v1不变。

其四、下文有虐,提前告知,快穿盔甲防御!(((\( ̄一 ̄)))) ;【其实还有很远,在这里就说只是为了凑够五条】

其五、主上真的被吃掉了,但是乃们觉得到底是在洞房时被吃掉好还是在之前就被吃呢(⊙o⊙)?(注意,这一点很重要!)

没有了,躺平任戳任打任爆菊【不对!】

哦对了,还有一个我认为很重要滴问题——

长庚自认识凌纾以后确实就灰常遵守“夫”道了……

什么,你们问那之前呢?

咳咳,之前的一百年,以长庚大人这般人才品貌,还有所处环境,不管是官场应酬还是别的啥,乃们就别指望某人还是个处了~~~~

【解释完毕,你可以滚了——(tot)~~ ;】

第39章 三十、君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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