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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考进外交学院以后,我告诫自己山外有山。这所大学里最不缺的就是状元,何况我这个状元多少有些误打误撞的成分。但在英语方面,我似乎没有任何障碍,这并不完全是自我感觉。比如,在大一、大二两年,我们的课程以英语为主,对我而言非常轻松。所有的问题,早在初中时期,就已经得到解决。大三以后,我主修的国际经济专业因为兴办不久,本校师资不足,于是聘请美国大学的经济学教授授课。这一点令我占了莫大的“便宜”,因为老师所讲内容我在课堂上就能听得很明白,不必像其他同学一样,先录下来,回去以后再一边查字典一边慢慢消化。

我有一些同学,很想突击学好英语,对自己提出严格量化的要求,譬如每天吃几个馒头,背多少单词。我还听说有人在床头贴小纸条,以“超过芮成钢”自勉。我倒认为从理论上讲,能说好中文的人就能说好英语,否则就是方法问题。既然学语言的根本是学一种思想,一种思维方式,就要把自己浸染在文化的环境里,要“生活和呼吸英语”。光拿出吃馒头的劲儿不行。

而我对某些以考研、出国、升职为名开办英语课的机构的做法并不完全赞同,甚至觉得是在利用国人学英语的热情误导他们。首先功利思想是学英语进程中的最大阻碍,不以兴趣为前提,就不可能深入持久地学习下去,一再刷新纪录的托福、GRE、雅思高分,背后却是综合应用能力的缺失。而且,因为大家都学会了应试,整体成绩水涨船高,想要从中脱颖而出变得更加困难,你并不能比过去更容易地获得留学资格。

关于兴趣在学习中起到的作用,以及功利思想所起到的反作用,我还可以引用一些其他领域的旁证。

一次我在荷兰遇见荷兰皇家艺术科学院的院长Robbert Dijkgraaf,他很快就要赴美国,任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y,Princeton)院长。作为举世瞩目的学术圣地,与这所研究院相关联的名字个个如雷贯耳:发明原子弹的奥本海默二战之后长期任院长职务;爱因斯坦、冯·诺依曼、哥德尔是终身研究员;电影《美丽心灵》的传主约翰·纳什(JohnNash)在这里取得博士学位,他在经济博弈论领域作出的巨大贡献为他赢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在20世纪的中国,华罗庚、陈省身、李政道、杨振宁等世界级的中国科学家都与这里发生过密切的联系。

对于那些具有创新精神和非凡才能的学术研究者,这所成立近百年的了不起的机构为他们提供最优厚的待遇和最宽松自由的氛围。

Dijkgraaf院长告诉我,他们请来的科学家拥有全世界功能最好的大脑,但看起来个个神经兮兮,歇斯底里,研究院不给他们任何方向和指标上的压力,随便玩儿,绝对发散。往往就在“随便玩儿”的过程中,一不小心弄出一个震惊世界的发明创造。相反,如果给科学研究扣上功利主义的帽子,很难出现人类发展进程中突破性的成果,只顾完成五年计划、赶英超美的,谁还有心思坐在树下琢磨一个掉下来的苹果呢?

在荷兰,我还拜访了知名化工企业帝斯曼(DSM),他们的两个产品让我非常惊讶。一种是同等直径下强度超过钢材15倍的迪尼玛(Dyneema)聚乙烯纤维,用它制成拇指粗的缆绳,便可以在海上拉动万吨巨轮。另一种是完全不反光的玻璃,不仅不反光,也不反射任何能量,擦干净以后完全隐形。

帝斯曼有一个研发部门,公司每年拨给他们超过5000万欧元的预算,允许他们自主进行任何探索性试验,怎么折腾都可以。刚刚提到的两种产品,就是在这种思维不受禁锢的环境中被“偶然”发现。一个研究员家里买了几幅名画,用玻璃画框装裱起来,玻璃的反光总是很影响观赏效果,于是他开始琢磨如何才能解决问题,最后鼓捣出了这种既避免画作被污损,又不影响观赏效果的“隐形玻璃”。迪尼玛纤维则是一次失败的实验的副产品,没有达成预期目标的化学实验,却生成了这种拽不开拉不断的玩意儿……

对不起扯远了,我只是想证明当我们怀着功利的目的去做事情,可能会有“效果”,却很难获得“成果”。如果只是为了学英语而学英语,那么每当你需要表达的时候,嘴里蹦出来的一定是书上那几个例句,所说非所想,言不由衷。比如我们这些年一直在普及英语,而有些人的水平仍然停留在“How are you?”“Fine,thankyou,andyou?”的层面上,接下来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真正能够用英语深刻而准确地表达思想的人并不多,而这才是学英语的最终目的。我在耶鲁遇见过一个中国女孩,GRE接近满分,却被学校勒令退学,理由是“缺乏最基本的沟通能力”。

28、见证国际最高赛事

我从小自诩英文超好,听说读写样样在行,第一次面对国际化竞争是在1998年,受到极大震动。作为当年“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的亚军,我同时获得了“伦敦国际演讲比赛”的参赛资格。

与我同行的赛友叫梁励敏,来自北京外国语大学。她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冠军,说一口纯正的英式英语。多年以来,这个比赛到最后一轮,就成了北外和外交学院的“死掐”。客场心理作怪,凡在北外举办的赛次我必输无疑。有意思的是,我们这两个当年的竞争对手加好朋友,居然殊途同归。我大学毕业后直接进了中央电视台,她继续深造以后也来到央视英语频道,与我共事了一段时间。

英国剧作家萧伯纳曾说:“英国和美国是被同一种语言分开的两个国家。”意即美式英语和英式英语存在巨大差异。1918年,一群英国老贵族成立了“国际英语联合会”(The English Speaking Union),旨在“推广真正的英语”。一年一度的伦敦国际演讲比赛便由这家机构主办,是世界上规格最高、最具权威的英语演讲赛事。

比赛地点位于伦敦一所古老的豪宅里。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丈夫菲利普亲王担任名誉主席,现场评委多是享受世袭爵位的“贵族”们。比赛分组并不以母语是否英语为依据,也就是说我们很可能与美国、英国或澳大利亚选手直接竞争,没有任何“照顾”,我们感到压力空前。其实这样的比赛机制恰好说明评委不看重发音、语法等,关键的评判标准还是演讲内容。不过当时我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第一天是辩论赛,采取的是“热气球辩论”:丘吉尔、特蕾莎嬷嬷、猫王乘坐的同一个热气球突然被子弹击中,三个人中必须有一个跳下去,才能保证另外两人的安全。请选手自选角色进行演讲,并展开辩论,最后大家投票支持“应该继续活着”的角色,票数最低者淘汰。后来,在中央电视台主办的英语演讲比赛中,我还向组委会推荐过这种经典赛制。

大赛规则刚刚宣讲完毕,大家就纷纷举手,几秒钟工夫,三个角色已被一抢而空。这时候,我和梁励敏别说举手了,压根儿没想好该怎么说呢。

经过一分钟准备,扮演丘吉尔的葡萄牙男孩儿开始发表演说:“我是丘吉尔,我在二战中打败了希特勒,为世界带来了和平的曙光。如果没有我,这个世界还笼罩在纳粹的阴影中……”慷慨激昂,外交家的风范。

“请不要听信政客的言论!”扮演特蕾莎嬷嬷的印度女孩儿沉稳地说,“这都是他们拉选票时的漂亮托辞!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太太,不懂经济,也不懂政治,我只懂一件事,那就是爱。我只想做一件事,就是把爱献给世界上需要爱、需要关怀的人。”她的话语诚恳感人。

“猫王”是由一个澳大利亚女孩儿扮演的。她说:“音乐是人类共同的语言,任何时候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动人的声音。如果你希望你的亲人和朋友还能听到我的歌声,让我的歌声陪伴你们走过坎坷人生,请让我留下来!”

那天晚上,我和其他国家的赛友们出去“感受伦敦”,把白天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回来以后,我发现酒店门前的草坪上,有个人坐在路灯下读书。走近一看,是梁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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