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离开我家,我在六点以前赶回来,请你吃晚饭!”“今天是周末,”她说:“怎么知道我没别的约会?一定能和你一起吃晚饭?”他默然片刻,说:“我不管你有没有约会,我反正六点以前赶回来,等不等我,都随你便!如果你不等我……”
“怎么呢?”她问。“我就不吃晚饭!”他撒赖的说,口气像楚楚。
他挂断了电话,她呆坐在那儿,发了好一会儿怔。心想,他倒是个厉害的角色,他知道如何去攻入她最软弱的一环。叹口气,她望着楚楚,楚楚正在写功课,这孩子和她的父亲一样,变了很多很多,虽然,偶尔她还是会大闹大叫的发脾气,但,大部份时间,她都乖巧而顺从,尤其是在灵珊面前。
“阿姨,我的铅笔断啦!”楚楚说。
“铅笔刀呢?”灵珊打开她的铅笔盒,找不到刀。
“不见哩!”“你总是弄丢东西!阿香呢?去叫阿香找把铅笔刀来!去!”
“阿香买面包去哩!”“哦。”她站起身来,想找把铅笔刀。
“爸爸书房里有。”灵珊走进了韦鹏飞的书房,她几乎没有来过这个房间,房子不大,靠窗放着一张很大的书桌,桌上有笔筒、便条笺、镇尺、钉书机……靠墙有一排书架,里面陈列的大部份都是些锻造方面的工具书,她好奇的看了一眼,居然也有好多文学书籍,都是些小说;有纪德全套的作品,有屠格涅夫的,还有汉明威和雷马克的。她走到书桌前面,在笔筒里找到了铅笔刀,正要退出这间书房,她脑子里猛然响起灵珍的话:
“你对他了解多少?又认识多少?”
她回到书桌前面,带着些儿犯罪感,她轻轻的拉开了书桌中间的抽屉,里面零乱的放着些图表、名片、回纹针、三角尺、仪器盒等杂物,她翻了翻,什么引人注意的东西都没有。她再拉开书桌旁边的抽屉,那儿有一排四个抽屉,第一个抽屉里全是各种“扳手设计图”,什么“活动扳手”、“水管扳手”、“混合扳手”……看得她眼花撩乱。她打开第二个抽屉,全是“套筒设计图”,她索然无味,再打开第三个抽屉,竟是“钳子设计图”!她关好抽屉,心想,这个韦鹏飞并没有什么难以了解之处,他不过是个高等“打铁匠”而已,专门制造各种铁器!想着,她就不自禁的微笑起来。
转过身子,她预备出去了,可是,出于下意识作用,她又掉转头来,打开了那最后一个抽屉,一眼看去,这里面竟然没有一张图解,而是一抽屉的书信和记事簿。她呆了呆,真找到自己想找的东西,她却没有勇气去翻阅了。呆站在那儿,她犹豫了大约十秒钟,终于,她伸手去翻了翻信封,心想,我只要看看信封,这一看,才知道都是韦鹏飞的家书,看样子,是他的父母写来的,封面都写着“高雄韦寄”。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她随便拿了一封,抽出信笺,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写着:
“鹏飞吾儿:
接儿十八日来函,知道诸事顺利,工作情况良好,吾心甚慰。楚孙顽劣,仍需严加管教,勿以其失母故,而疏于教导也……“
“灵珊匆匆看下去,没有任何不妥之处,那父亲是相当慈祥而通情达理的。她把信笺放回信封中,再把信封归还原处,心里一片坦然与宽慰。顺手,她再翻了翻那叠记事簿,忽然,有一本绑着丝带的册子,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拿起册子,封面上,是鹏飞的笔迹,写着:
“爱桐杂记”
爱桐?这是他太太的名字了?是她的日记?杂记?为什么封面竟是韦鹏飞的笔迹?她身不由己,就在书桌前面坐了下来,打开第一页,她看到几行题字:
“黄菊开时伤聚散,曾记花前,共说深深愿,重见金英人未见,相思一夜天涯远。罗带同心闲结编,带易成双,人恨成双晚,欲写粉笺书别怨,泪痕早已先书满!”
她怔怔的看着这几行字,和封面一样,这是鹏飞的笔迹,想必,他写下这几行字的时候,他的心一定在滴血了?“欲写粉笺书别怨,泪痕早已先书满!”那么,这是她死了之后,他题上去的了?她觉得心中掠过了一阵又酸又涩的情绪,怎么?自己竟和一个死人在吃醋了。她想起灵珍的话:
“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能去和死人争宠!”
她抽口气,翻过了这一页。她发现下面是一些片段的杂记,既非日记,也非书信,显然是些零碎的记录和杂感,写着:
初认识欣桐,总惑于她那两道眼波,从没看过眼睛比她更媚的女孩。她每次对我一笑,我就魂不守舍,古人有所谓眼波欲流,她的眼睛可当之而无愧,至于“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更非夸张之语了。我常忘记她的年龄,一天,我对她说:
“欣桐,要等你长大,太累了。”
她居然回答:“那么,不要等,我今天就嫁你!”
那年,她才十五岁。欣桐喜欢音乐,喜欢怀抱吉他,扣弦而歌。她的嗓子柔美动人,声音微哑而略带磁性。有天,她说:
“我要为你作一支歌!”
我雀跃三丈,简直得意忘形。她作了,连弹边唱给我听,那歌词竟是这样的:
“我认识一个傻瓜,他长得又高又大,他不会说甜言蜜语,见了我就痴痴傻傻!他说我像朵朝霞,自己是一只蛤蟆,我对他微微一笑,蛤蟆也成了哑巴!”
欣桐就是这样的,她风趣潇洒快活,天才横溢,即使是打趣之作,也妙不可言。如今她已离我而去,我再也求不到人来对我唱:“蛤蟆也成了哑巴!”人生之至悲,生离死别而已矣。
灵珊猛然把册子阖了起来,觉得心跳气促,泪水盈眶,她想起他也曾对她自比为“癞蛤蟆”,原来这竟是他的拿手好戏!但是,真正使她心痛的,还不是这件事,而是他对“欣桐”的一片痴情,看样子,自己和欣桐来比,大概在他心目里,不到欣桐的百分之一!欣桐,她忽然困惑的皱皱眉,为什么封面是“爱桐”,而里面是“欣桐”?是了!她心中灵光一闪,恍然大悟。徐志摩有“爱眉小札”“爱眉日记”,韦鹏飞就有“爱桐杂记”!欣桐是她的名字,爱桐是他的情绪!情深至此,灵珊还有什么地位?她把册子丢入抽屉中,站起身来想走,但是,毕竟不甘心,她再拿起来,又翻了一页。
欣桐喜欢穿软绸质料的衣服,尤其偏爱白色,夏天,她常穿着一袭白绸衣,宽宽松松的,她只在腰上系根带子,她纤细修长,就这样随便装束,也是风姿楚楚。我每次握着她柔若无骨的小手,就想起前人的诗句:
“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