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他身死后,即郑侯位的将不再是容浔。特别是要让容浔晓得。
百里越斟酌道:“这本是你们郑国的事,同我毫不相干,但你既然早已打算要将王位传给容浔了,怎么又安排这么一出逼着他来篡位夺宫?”他端起石桌上的茶盏,容色淡淡:“倘若孤能长命百岁,又倘若紫月能诞下孤的子嗣,你以为,容浔会忍到几时来反孤?容浔有治国之才,却野心勃勃,养着他,如同养一头猛虎,孤以为有足够时日磨掉他的利牙,如今,”他眉心徽皱,嫌烫地轻哼了一声,将茶盏重放回石桌:“孤将王位传给他,难不成,还要将紫月也送回给他,”他耍了心机,他知道容浔对莺哥有情,十年后的事他已不能见到,可他知道,只要容浔今日反他逼宫,和莺哥便再无可能。百里越讶然:“你不想让紫月夫人殉葬,想让她活下去,就该想到终有一日她会另嫁他人。”他淡淡看着天边:“谁都可以,容浔不行。”
最后一次见到莺哥,是星夜里一处荒凉街市。听到她闯下庭华山的消息,他心中担忧,不知她有没有受伤,称病取消了好几日朝会,领着护卫匆匆出宫。也不知赶了多久的路,终于见到她,这个女孩子伤痕累累站在自己面前,提着刀,脸色苍白,裙角处渗出或深或浅的血痕。
他想,他应该不顾一切将她揉进怀中,可,怎么能呢。她伤心欲绝地质问他:“我怎么就相信你了呢,你们这样的贵族,哪里能懂得人心的可贵。”他看到她微乱的发鬓,泪水从蒙着双眼的手底溢出,顺着脸颊大滴大滴落下,下唇被咬出深深齿印。他想说些什么,喉头一甜,半口血含在口中。她的伤心,就是最能对付自己的利器。可他还是将她送了同去。看着她的背影在月光下渐行渐远,他想唤她的名字,莺哥,这名字在心中千回百转,只是一次也没能当着她的面唤出。“莺哥。”他低低道。可她已走出老远。
不多久,容浔果然逼宫。这一场宫变发生得快速又安静,因他原本就没想过抵抗。就如传闻所言,容浔压抑着怒色将随身佩剑牢牢架在他脖子上,沙哑问他:“我将她好好放在你手中,你为什么将她打碎了?”而他微微抬头,淡淡地:“即便是碎,紫月她也是碎在孤的怀中。”容浔的剑颤了颤,贴着他颈项划出一道细微血口,他却浑不在意:“这许多年,你做得最令孤满意的事,一件是两年前将紫月送给孤,另一件,就是今日逼宫。”冷清双眼浮出揶揄之色:“但孤知道,你这生,最后悔之事,便是将紫月送进了孤的王宫。”容浔看着他,良久,整个人都像是颓败下来,半晌,苦涩道:“她走时,是什么样,可受过什么苦?”他淡淡同他:“即便痛苦,她这一生,又有什么是忍不得的。”
此后,容垣禅位,容浔即位。禅位后容垣避往东山行宫修养,正是五月,樱花凋零。一切都被写入史书,属于郑景侯的时代就这样过去,徒留给世人两页薄纸。
次年,樱花开遍整个东山时,百里越口中的最后一日终于来临,我能知道,是因随着手指起伏,琴弦上的血正滴答滴答往下掉,说明奏出的这场幕景已行将结束。
眼前是冒着腾腾热气的碧色温泉,温泉后种了大片樱林。冬惑草似乎没有如何折磨容垣,至少他看上去气色不错,只是身形消瘦。但我很快就否定这种想法,这是最后一日,他面上那些不寻常的神采,想来是回光返照。落日余光在天边扯出一块金红的绸子,笼得温泉后的樱林璀璨如同赤雪。他淡淡吩咐身后的小童子:“今日好多了,去拿两本书,我想泡会儿温泉。”
小童子哒哒朝书房跑。他合衣迈进池水,靠着池壁时,从浸湿的衣袖里取出一枚小巧的骨骰。
莺哥送给他的那枚骨骰,原以为被捏碎了,化在那座荒凉街币的夜风里,在这个傍晚,却静静躺在他手中。他认真地看着它,漆黑眼眸似汤汤春水,缱绻温柔,良久,将它紧紧握住,闭上眼睛笑了笑。近旁不知什么鸟兀地哀叫一声,温泉后的樱林里猛地撩起山火,火势如猛虎急速蔓延,顷刻漫天,林木噼啪作响,红色的樱花在火中翩翩起舞,如一只只涅盘的红蝶。火光映得容垣的脸别样俊美,可滔滔热浪里,他的眼睛却没有再睁开。
莺哥扑过去时,容垣的身体正沿着池壁一点一点滑入水中,她浑身都在发抖,要抱住他不让他掉下去,却忘了这山、这火、这樱花、这池水,包括容垣,皆是我拿七弦琴奏出的虚幻幕景。身后火势汹涌猛烈,仿佛要将半山红樱燃成劫灰。她双手遍遍穿过他的身体,再如何轻柔的动作,却连一个拥抱都已是不能,可还是不肯放弃,一遍又一遍地伸手去抱他,徒劳无功地眼见着他一点一点滑入池水。如墨的眉、紧闭的眼、高挺的鼻梁、薄凉的唇,渐渐都隐在水下,池水归于静谧,只剩漫天山火,而她静静看着眼前平静的池水,半晌,颤抖着肩膀,像一头孤寂的小兽,痛苦地哭出声来。
幕景凭空消逝,容垣他确实死了。
这就是故事的全部,莺哥多多少少猜到,却一直不愿相信。回头看这一段风月,似场凋零繁花,容垣的一生太短,执着地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她,便是他口中的君王之爱。在这样的乱世里,看够了庸臣昏主,东陆大地上有多少王宫,王宫里埋葬多少红颜女子的青春枯骨,却让我看到这样一段情,从黑暗的宫室里长出来,像茫茫夜色里开出唯一一朵花,纵然被命运的铁蹄狠狠践踏,也顽强地长出自己的根芽。
莺哥在幕景消逝时便昏了过去,慕言将她扶到一旁矮榻上,转身居高临下看着我。弦上的血珠将枫木琴染得通红,我翻过手来看自己的手指,才发现指尖沾了斑斑血迹。就像那一日从城墙跳下,感觉生命一寸一寸流逝,想要站起来,却没有力气。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认识到,没有鲛珠给予的寿命,这只是一具残败的尸体。
慕言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听不出什么情绪:“这一大滩血,怎么弄的?”
这么仰着头看他有点吃力,我动动唇,示意他蹲下来。
他跪坐下来与我平视,手指沾了点儿琴上的血渍,放在鼻端闻了闻,脸色顿时难看到极点:“是你的,还是莺哥的?”
我摇摇头,认真道:“是鸡血。”看他没有反应,补充道:“启动这个仪式需要祭天,所以,我们杀了一只鸡。”
他眉心皱起来:“别胡闹,说实话。还是你希望我把你们两个一起送去大夫那里?”
我挣扎道:“真的是鸡啊……”
他瞪着我:“你们家养的鸡,血会是跟人血一个味道?”
我严肃道:“因为,这是一只不同寻常的鸡……”话没说完,被他一把夺过手腕,袖子捞起来,手臂上包得严严实实的纱布暴露在天光之下,我抬头镇定看他:“其实,这就是所谓的部位减肥法了,把这个纱布紧紧缠在想瘦的地方,通过刺激穴位……”他打断我的话:“你再胡扯试试看。”
我低头嗫嚅:“因为看你好像有点担心,想说你其实不用担心,这没什么,我血很多,而且伤口也不疼,我不想去大夫哪里,我自己就包扎得很好。”
他抚着额头看我半晌,叹了口气:“你真是,气得我头疼。”
身体已经能移动,我调整了一下坐姿,小声反驳:“哪里有那么容易就头疼,说得好像从来没生过气一样。”
他皮笑肉不笑:“我确实从来没生过气,只是偶尔动怒,让我动怒的人基本都没得到好下场,你是不是也想惹我动怒看看?”
我小心地看他一眼,伸出两只手放到他额头两侧,他愣道:“干什么?”
“不要气了,生气多容易老啊,来,我给你按一下,还疼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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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莺哥此后何去何从,但无论她做什么样的选择,已不是我们所能左右。想到她来找我时眼中毫无光彩的颓然和那些决绝的话,心中就有些发沉。恰在此时,一只小小的灰鸽子扑进刚推开的木窗棂,直撞进我手心。
这是君师父的传信鸽。我愣了愣。想不到这么快又有生意。
展开素笺一看,忍不住对慕言扬了扬信纸:“你说容浔正遍天下寻找能救活锦雀的名医果然不错,这次居然找到了我师父。”
他正在收拾血迹斑斑的枫木琴,闻言抬头:“哦?华胥引竟还有这等功用,能生死人肉白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