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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怎么好拿来开玩笑。如果真的闹起来,又怎么得了?我跟你讲,这话可不是说笑的,听说这是个大户人家的别院,结果这家公子说是在这读书,不知道怎么的,伺候他的一个丫头就投井了。那口井为什么盖住,就是担心死鬼钻出来害人。但是没用,据说那鬼每天晚上都能顶开石板作祟,白天再回去。闹的那家公子也不敢住,房子就这么空下来了。这种可信有不可信无,不许乱说,晚上更不许乱跑,免得掉进井里。”

她絮叨着嘱咐了很久,房间里的灰差不多也落下去,范进又进去打扫,梁盼弟则检查着,看房间里差了什么。这院子荒废的久,于住宿上,差的东西实在太多,即使只住几天也是不行,只好一件件去买。

考篮、铜铫、号顶、门帘、火炉、烛台、烛剪、卷袋。望着眼前这些东西,范进很有些迷惘。

“三姐,县试就一个白天,连晚上都没有,买这些东西做什么?”

“你不懂,这些是你乡试时用的。进仔你书念的好,一定可以中秀才,接着就要去考举人。到了乡试的时候,大家都要买这些东西,那些奸商就会涨价。趁着现在便宜买下来,到时候就不用被他们斩一刀,这种生意经你不懂。”

范进这时已经将房间收拾了大概,站在门口一边说话一边擦汗。红日西垂,照在他那流满汗水的脸上,梁盼弟提着包袱站在门首,一时竟是看的痴了。脑海里生起个极荒唐地念头:这情景好像是一对远方来的夫妻,在这里做人家……

第二十五章 夜话(上)

如同鬼宅般荒凉的院落,经过一天的折腾,终于有了几分烟火气,勉强可以住人。虽然由于长期没人入住,蛇虫鼠蚁难免存在,窗户等处也有破损,但是总归是大户人家少爷的别院,底子远比范家的草屋为好,简单收拾一下,住宿环境已经强过小范庄。最重要的是,这所小院属于广州,从入住开始,半只脚就已经踏出了山村。

范进躺在床上,脑海里反复盘旋的念头只有一个:自己终于进城了。进了城,就不要轻易回去,无论如何都要在城里立足,再把母亲接来,过好生活。想想去买食物的梁三姐,只要自己再中了功名,就可以算做功德圆满,接下来就可以安心享受荣华富贵。

房里的灶还能用,但是没有炊具,饭就只好在外面买来吃。梁盼弟的动作很利落,就在范进勾画着未来美好的生活蓝图时,一阵饭菜的香味就钻到鼻子里。不等范进睁眼,腿就先被踢了一记。

“起床吃饭,然后念书。还有几天就是县试,那些念书的人,都在苦读,你也不能例外。就算你脑筋好用,可也要用功才行,几百个童子争名额,不许偷懒。”

梁盼弟手上端着个木托盘,里面一大碗热烘烘的狗肉已经蘸好了佐料,又有两块饼,一碗热汤。饼是杂面做的,比起番麦面更容易下咽,范进三两口吃掉一张饼后,才发现梁盼弟始终没动筷子。

“三姐,你怎么不吃?”

“我……我吃你带的那些干粮。大婶也真是的,我送她那些肉,就是要她吃的,她却自己不吃,都带了给你。天气太热,不吃的话那肉就要坏掉,那太可惜。这城里什么都贵,就那这狗肉来说,做的比我们城外难吃多了,价钱却贵了好几倍,真是帮奸商。你先吃,不用管我,三姐这么大人,不会让自己饿着。你要多吃多喝,养好身体,才好去考试。等到你考个秀才回来,咱们全村都有面子。我听姐夫说过,广东这地方,只要中了秀才,中举人就不难。何况今年考秀才,比往年可能还要容易些,其他各府不如咱们这里太平,不是闹海贼,就是闹罗山蛮,有个叫什么翼大王的,带着人杀人放火,连城里都不太平。书生们赶考的少,就少了人跟你争名额,抓紧机会考中了,就有好日子过了。”

范进放下饼,将碗推到梁盼弟面前,“我吃好了,吃不下了,三姐你来吃吧。就像你说的,这天气太热,你要是不吃,东西坏了,就可惜了。”

他两眼直勾勾看着梁盼弟,把后者看的心头乱跳,白天那个荒唐的念头,重又在脑海里升起。竟是不敢违拗范进的意思,将剩下的东西一发吃了,边吃边想道:“这筷子是他用过的……我们在用一双筷子……”

吃过饭,梁盼弟又跑出去打水,井里的死人其实早就捞了出去,但是传说闹鬼,就没人敢搬开上面的石板。好在街口就有卖水的店铺,只花几个钱,就能烧一壶开水回来。茶叶是她从一个相熟茶庄那里买来的高碎,价格不贵,味道倒并不算糟糕。

等茶泡好时,太阳已经落山,范进问道:“三姐,你不是怕有鬼么?怎么,不急着走了?”

“我……留你一个人在这鬼宅不放心,你晚上要是冒失的出去,撞到鬼怎么办?咱们两个人,阳气壮盛些,或许鬼就不敢来了。”

蜡烛已经点起来,两支蜡烛烛光摇曳,照得她的脸色有些发白,嘴唇紧紧闭着,双手握紧拳头,随时都可能捣一记凤眼拳出去,看得出心里怕到极处。范进笑道:“三姐,你待我真好。古人说红袖添香夜读书,有你陪我,这书念起来就有精神了。”

“别……别胡说。让人听到,可不是好玩的。”全新的环境,孤男寡女,梁盼弟紧张之余,心头又有一丝窃喜。至少在这里,没有乡邻的目光,没有那个防自己像防贼一样的范大婶,也没有视自己为狐狸精的胡大姐儿。身边只有范进,想着白天两人收拾房间的样子,她只觉得心里有一种异样的甜蜜,如同一连喝了几杯烧酒,让她整个人都晕乎乎的。

“红袖添香……早知道,我就找身红衣服来穿。现在这衣服不是红的,也没有香,天天杀狗,身上除了鱼腥味就是狗肉味,难闻死了。”

“谁说的?我可不信,来让我闻闻看,到底香不香。”范进嬉笑着将头凑过去,却被梁盼弟红着脸推开。“好生读书,不许乱动。你都是个大人了,不是过去村里那个小孩子,得有点分寸。姐这房子白让你住,你就念书给姐听,就当抵房租了。姐就喜欢听你念书,好生着念,不许乱说乱动。”

范进捧起书本,高声朗读着,梁盼弟双手托着下巴,看着范进的嘴巴微微张合。她实际听不懂这个男孩子在念什么,只是觉得看到他的脸,心里就莫名的安宁。

当初在村子里,跟着范进学读书写字,学那些奇怪的道理时,她的心里实际就已经满是这个少年。明知道两人年纪差了接近十岁,对方甚至只是个大孩子,这种感情注定不会被接受,但还是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曾经的范进在村子里并不出色,虽然读书,但是人很木讷,既不善于交际,也不懂得为人处世之道。在梁盼弟看来,这样的孩子多半要成为个书呆子,最好的结局也无非是当个私塾先生。长大以后必然刻板而又无趣,因此也不想与他有什么接触。直到范进主动为她出头,帮着她讲道理时,梁盼弟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看错了他。

她崇拜这个男孩,发自内心的崇拜他。这一点说来有点可笑,她比这个男孩大了将近十岁,而且还有身功夫,但是在这个男孩面前,她反倒觉得自己才像个孩子。幼稚无知,什么都不懂。

念书人就是不一样,年纪不大就知道那么多学问,那么多道理。更为重要的是,他愿意把这些东西教授给自己知道,而不像村里其他人那样鄙视或是敌视自己。她享受每天学习的过程,享受着对方的教授,享受着两人相处的每一分时光。

重男轻女的父亲,除了教武艺就是打骂,嫁了人又继续挨打,直到与范进交往,她才真正感觉到生活的快乐与可贵。有几次,她甚至想过不顾一切的实现自己的愿望,但终究还是用理智把那疯狂的念头压下来。

她知道,他们两人注定属于两个世界,是不该走在一起的,那样只会害了这个好孩子,自己不能这么做。之所以答应离开村子,也未尝不是存了挥剑断丝的念头,在村外的那一抱,固然是想着破釜沉舟,但也是想着干净利落地了断这份念想与孽缘。

于广州辛苦打拼,每天忙碌着生意,让她没时间想这个男人,再加上范母的决绝,也让她的心渐渐变凉。本以为这一切就这么过去,直到重逢一刻,她才明白,自己只是把想念藏了起来而非磨灭。一旦重逢却似野火燎原一般,势不可挡!

远方传来打更的声音,两梆两点,天已经过了二更。范进见梁盼弟的眼皮不住的向一起碰,就放下书本道:“三姐,天色不早,我们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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