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江山代有人才出洛星瑶一听说南宫冥要去战王府,不敢阻拦,拱手行礼道,“大哥要去战王府,那小弟先行回去。出来久了,恐家中小儿挂念!”
南宫冥本来是想要她一同随行的,也顺便把她这个贤弟介绍给战王认识。不过现在听洛星瑶这样说,只好暂时放弃,来日方长嘛!他伸手打了个请的手势,说道,“我们一同出去吧!哪日得空,大哥亲自登门,看看我那侄儿。”
洛星瑶只是点头胡乱答应着,心里也是乱糟糟的,抬眸看了南宫冥一眼,试探性地问道,“大哥与当今战王走得很近?”
“嗯!他与大哥,还有当今太子殿下,都是国子监的弟子,太傅殷祺然的学生。”
南宫冥说起过往,嘴角忍不住上扬,在这个结拜兄弟面前,忍不住炫了一把自己。当年国子监里,被称之为混世魔王的人就是他。因为那个时候,他就喜欢开始摆弄骨头。刚开始是阿猫阿狗的尸体,后面是跑去乱葬岗摸尸体,顺便带点人骨头回来研究。然后就是随手丢弃在书桌里,或者是学堂的某个角落。接着总有那么几个胆小的怂包,无意间翻出人骨头,吓得哇哇大叫!最后害得他被太傅责罚,罚抄兵书策论,一抄就是上百遍,几天都写不完的那种!回府还要被自己的父亲臭骂,轻的话只是饿一顿,让他跪在祖宗祠堂里思过。重则,自然就是挨板子了!他们家那根枣树做的家法,就是被他的屁股磨光滑的。现在拿出来握在手里,那手感比上好的绸缎还要舒服!洛星瑶闻言忍不住笑出声来,“难为你还能这般健全,没被你父亲给打残了!”
“我扛打,耐造!”
南宫冥抬了抬下巴,扬着俊美的脸庞,挺起胸膛,单手负于背后,那叫一个风姿潇洒。只是当女人再次别过去目光时,他的眸底掠过一丝令人不易察觉的失落。可惜了,这么好的绝世佳人,他却没能在她最好的年华遇见她。不过现在似乎也不晚,南弦说,她与丈夫已经和离了,如今孤身带着儿子生活。他还是有机会的,不是吗?洛星瑶可不知道,人家在谋划着怎么才能拿下她的芳心?瞧了一眼南宫冥那得瑟样儿,接着问道,“你父亲现在应该会后悔吧?如今你可是京都大名鼎鼎的神探,大理寺卿。位列九卿,深得皇上器重,是天盛国之栋梁!”
南宫冥转过脸来看她,眉眼弯弯,“后不后悔,我是不知道!不过当年若不是圣上慧眼识英才,我身上的天赋早就会被我父亲扼杀掉!”
如今父亲已经卸下肩上的重担,与母亲游山玩水去了。江山代有人才出,长江后浪推前浪。现在的天盛有战王夜寒曦在,圣上自然无忧!父亲戎马一生,为朝廷呕心沥血,能有个安稳的晚年,是多少将帅羡慕不来的!洛星瑶但笑不语!可不是嘛!宣平侯戎马一生,是天盛的开国功臣,护佑过两朝皇帝,功不可没。他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自然是希望传承他的爱国情怀,抛头颅洒热血,上战场为国效力。偏偏这小子整日喜欢摆弄死人的骨头,让他恨铁不成钢。那么请板子伺候,那还不是跟一日吃三餐一样稀松平常。两人边说边聊,行至闹市时,洛星瑶寻了借口,说是想要给自己的儿子买只叫花鸡,与南宫冥作别。这位多情且热情的男人却硬要掏腰包,付了叫花鸡的银子,又给不曾谋面的侄儿买了几样糕点,这才离开。洛星瑶瞧着手里的大包小包,唇角勾了勾,南宫冥倒是替她省了银子了。洛奕辰远远地看着这一幕,一身红色衣袍的洛星瑶,让他恨恨地磨了磨后槽牙,大步走上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