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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第2页)

“联合国秘书长是谁?”我漫不经心的问道,手下意识的放在了腰上,一探手便可以取出怀里的骨笛。

“韩国人潘基文,上一任是安南。”他眨巴着眼睛,“问这个干什么?”

我暗暗松了口气,知道安南,那肯定不是当年的纳粹兵了。

“没什么?我不想跟二十一世纪脱节太久,温故而知新。”

“你来这里多久了?为什么她们要管你叫娘娘,还有这么一大堆保镖。”北欧帅哥把话题转移到了别的方向,湖水蓝的眼睛在星光下格外深邃。天生的桃花媚眼,怎么看都磁溜磁溜带着电弧。幸好我个子矮,不耐烦仰头欣赏电眼,不然一准头晕目眩。

“穿越,穿越懂不懂?要是穿越还没办法混得风生水起,那我辛辛苦苦跑来这里干什么。”我很有气势的教育他,这么百年难逢的机会叫他逢上了,居然没拐个古代公主回家作老婆。真是丢我们穿越一族的颜面。想想人家一外国孩子没受过晋江穿越文的熏陶,也难怪如此蔫头耷脑。他的教训简直就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最血淋淋的鉴证。

“十年而已。”我学他的样子耸耸肩,全球化就是美国化。

“既然混得风生水起,为什么还要回去。到哪里不是生活。”帅哥戳到了我的痛处。

我避重就轻,把问题抛回头:“那你为什么要回去?在这里叱咤风云岂不是更好。古代可是允许三妻四妾的,就像《大红灯笼高高挂》里那样。”我笑得贼贼的,明显有引诱小朋友学坏的因子在作恶。

“不行,我女朋友会很着急的。我不能让Jane为我伤心。”他摇摇头,认真的说,“前几个月我是找不到回去的方式,现在已经有方法回去了。我为什么还要让自己和自己心爱的人分开。”

“走吧,早点回去就能早点见到你所爱的姑娘了。”我大步向前面走去。

“那你岂不是离你的爱人越来越远。”他嗤笑,跟了上来,“孩子是在这里怀上的吧。叫你娘娘,难不成你怀的是真龙天子?”

“你的汉语学的很好,口语非常流利,不需要不停的说话来证明这一点。现在最好抓紧时间赶路。”我冷脸,加快了脚程,就像是要逃避什么一样。我看着远方,忽然觉得迷茫。

一路上走走停停,我跟帅哥逐渐熟识起来。也许是来自同一个时空的缘故,我对他感觉很亲切。

“你知不知道,我一开始还担心你是纳粹来着。对了,再确定一下,04年奥运会知道是在哪举办的吗?”休息的时候,我又神神叨叨起来。也许是自己家乡二战期间曾经遭受了惨绝人寰的屠杀的缘故,对这些,我会比较敏感一点。

“希腊的雅典,你怎么不问我08年在哪举行?我又没有想你请我看奥运会。”帅哥哭笑不得看着神经兮兮的我。

“我怕你是希特勒派来的。”我老实告诉他,“我怕你来是为了改变历史进程。”

“你就不怕我真是纳粹,然后对你不利?”他惊讶的睁大眼睛,“你怎么可以把这些说出来呢?”

我怔住了,点点头,“你说的也是。我确实不应该说出来,好像真的蛮危险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就觉得很熟悉一样。”呵呵,那是因为你知道有一个安南。联合国秘书长都已经换人了,我跟我的时代真的已经脱节太久了。

帅哥的表情很奇怪,想要说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别介意,我这人神经一贯大条。女人的思考方式跟男人不同,所以会觉得彼此不可思议。”

“Madam,我还不知道你的芳名。”帅哥带了干粮和清水。他把馍馍递给我,我老实不客气的接过,脸皮厚有脸皮厚的好处。

“现在我的身份是单身,你应当称我为小姐。”我把馍馍掰成很小很小的,笑言,“如果现在有羊肉汤的话,就可以品尝中华名点羊肉泡馍了。”

“羊肉泡馍,陕西的羊肉泡馍?我吃过正宗的,在游览兵马俑的时候。”

“你还去过陕西?强啊,我土生土长了二十多年都没去过。”我笑言,“看不出来,有钱人啊,我的钱从来都不够我出门晃悠,连逛街都不够。”

“那你怎么会去西藏?你看上去不像是西藏人。”

“那是迫不得已,逃避情伤。”这水是不是掺了酒了,怎么我今天话会这么多。我闻了闻水囊,没有醇类特有的香味。

“你失恋了?”

“对,我男友结婚了。站在牧师面前,向上帝宣誓的是另一个女孩。我挺难过的,没勇气继续呆下去,就跑到西藏去了。三日游就害的我差点成负翁。”想想现在心还在颤抖,以后可不能这样奢侈了,都是当妈的人了。

“别在意,遇见JANE之前,我也被我女朋友甩了。我跟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用中国成语怎么说来着?”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敢情你是被你家青梅妹妹给甩了,原来青梅竹马也靠不住。”我有点失落,当初被小言情洗脑的时代我最哈的就是青梅竹马派。

“对,就是青梅竹马。那时候我还以为自己永远也没办法重新爱上一个人了。可是JANE给了我希望。你应该尝试一下,会遇见比你EX更好的选择的。”

“我已经遇见了。”我微笑着看自己的肚子,道,“这个孩子的父亲对我很好。”

“说到这个,你为什么一定要离开这里。既然都已经结婚生子,你也承认你先生对你很好,何必执于一念?难道你现在还对你的那个什么抱有幻想。你知道,这样只会继续伤害到你自己。”帅哥难得神情严肃,一本正经的问我。说起来,这个丹麦帅哥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八卦。

“不错嘛,古文学的比我好多了。都会用执于一念这么文绉绉的话了。”我似笑非笑的斜睨年轻的男孩子,忽而叹了口气,“BOY,也许过个十年八载,你就可以理解我的选择了。很多事情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你看这里——”我把手腕伸到他面前,轻声道,“这里曾经有一道很深的疤痕,是我跟现代的男友分手以后,心灰意冷的时候割的。——别害怕,我自己打医院电话要求抢救的。其实从割下去的时候开始,我对那个人就已经没有任何想法了。他给我造成的伤害已经抵消了他曾经给我的快乐。我穿越到这里的时候,有一个人三番五次的救我,这道疤也是他帮我消除的。他是一个大夫,我身上的伤,心里的伤都是他给我医好的,他对我而言,就好像至亲一般重要。你说,这样一个人死了,我是不是应该为他报仇。”

年轻的男孩子看着我,眼睛里有一丝的怜悯,那一瞬间的忧伤和心疼让他看上去竟不像是个少年了。

“我知道,我应该复仇。为了我,他甚至不惜冒险带我逃跑,只因为我不想在那个地方继续呆下去。为了我,他还放下了自己的家仇,选择跟我归隐;而我却负了他。唯一可以为他做的事就是在心里为他祈祷,求神灵保佑他可以一生平安,永远幸福。可是这些最起码的要求老天爷也没有满足,他死在我丈夫的手里。”我闭上眼睛,半晌,喉咙里发出沙沙的声音,“他的家仇就是要找我丈夫报的。他放下了仇恨,我丈夫却没有放过他。我知道,我丈夫并没有做错什么,作为一国之君,他必须这么做。可是要我如何做到坦然,坦然的生活下去,假装自己根本就不知道那个人已经躺在冰冷的地下了。又叫我如何若无其事的面对手上沾染了我的救命恩人我此生最为愧疚的人的鲜血的我的丈夫。有些事情,我不可能放得下。我不会报仇,因为我爱我的丈夫,我下不了这个手;可同时我又没办法安之若素,你能够坦然的面对杀害自己亲人的凶手吗。你说,不走,我应该怎么办?”我笑盈盈的看他,拚命的喝水,清甜的水进了口也变得苦涩不堪。

“难道你就这么一走了之,丝毫不顾你肚子里的孩子?独自抚养孩子长大成人是很艰难的,我想孩子终归是需要父亲的。我小时候就很伤心为什么别的小孩欺负我的时候,我不会有一个父亲站出来替我狠狠的揍那小子一顿。——是不是有点好笑,可那个时候我真的这样想,包括现在我想起来还会觉得遗憾。”

“我小时候也常常会这样想。不过是在我奶奶打我的时候。嗨,别惊讶,中国和你们丹麦有很多习惯是不一样的。我小时候我父母感情就非常不好,我爸爸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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