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是个蠢货,应该毒死他!”
阿尔夫慢慢转过头来。
“别这么说。”
“什么?”
“别他妈这么说。”
“为什么?他不是个蠢货吗?”
“也许吧。但你别在我面前那么说他。”
“你总叫他‘该死的蠢货’!”
“是。我可以说,你不行。”
“为什么?”
阿尔夫的皮夹克发出摩擦声响。
“因为我可以把我弟弟骂个狗血淋头,你不行。”
爱莎花费了许多不同类型的“永恒”时间才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
“我不知道。”她最终开口说,“如果你们是兄弟,那为什么你们对彼此这么不友好?”
“你没法选择你的兄弟。”阿尔夫小声说。
爱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想到了“小半”。她不愿想到她/他,所以岔开话题:“你为什么不交女朋友?”
“关你屁事。”
“你恋爱过吗?”
“我是个成年人,当然恋爱过。每个人总有爱过的时候。”
“你那时几岁?”
“第一次?”
“是啊。”
“十岁。”
“那第二次呢?”
阿尔夫的皮夹克嘎吱作响。他看了眼表,开始走回房子。
“没有第二次。”
爱莎还想问点儿别的,但这时他们听见了那个声音,或者说是呜嘶听见了那个声音。尖叫声。呜嘶跳出树丛,冲进夜色,犹如一杆黑色的长矛。爱莎第一次听见它的吠叫。她以为自己之前听过它吠叫,但她错了。这种吠叫让整栋房子的地基都颤抖。这是战斗的号叫。
爱莎第一个冲过去。她比阿尔夫擅长跑步。
布里特-玛丽站在离大门几米处,面色惨白。一个食品袋掉在雪地上,棒棒糖和漫画杂志从里面翻倒出来。山姆站在几步之外的地方,手中握着一把尖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