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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第1页)

话说回来,又有哪个人不是呢?

“九妹,咋蹲这儿啊?”这个时候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程苏抬眼望去,迎面走来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穿着一双胶鞋,蓝布裤子的裤腿卷到了膝盖下方,上身是一件灰布短袖,戴着顶草帽,皮肤黝黑,脸型方正,眉眼清秀,嘴唇稍厚,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给人很淳朴亲和的感觉。

“韩大哥,你来了啊”程苏站起来很开心的向过来的这个人打着招呼。这人正是镇子上农技站的韩技术员,名为韩荀。他来到了镇子上的农技站,就喜欢到各个村子里到处走,做调查,也会很积极的解决村民的问题,所以很是受大家的喜欢。因为程家和农技站有合作,韩荀和程家人也比较熟悉。不过程苏倒不是因为这些才这么亲热的,更多的是因为这人是前世的五姐夫,也就是小五的丈夫。

可以说程家的这些女婿要评选一个模范丈夫的话,那就非韩荀莫属了。前世因为程家的女儿嫁出必生女儿的谬论因为前几个小姨被传开后,小七和小五的亲事就受到了影响,因为小七是自己谈的在学校认识的同学,还算顺利。小五却是因为小的时候得病,听力受损,到了二十三四还没定下来,在那个时候已经算是老姑娘了。来提亲的倒是有,要么是身体有点缺陷,要么是品行不端,柳瑞芳为此没少伤心。韩荀那个时候已经算是镇政府有编制的干部了,而且家境还算不错,又是独生生子,想嫁他的人可以说真的排成排了,年龄也比小五小了一岁,谁也没想到他会来程家提亲,还是向程家小五。柳瑞芳开始还颇多怀疑,可是韩荀不管是婚前婚后,对小五都很好,还经常来家里帮忙。

那个时候程苏已经七八岁上学了,一放假就喜欢去各个小姨家住,她还记得一次去小五家时,那时两人正值甜蜜期,就喜欢在一起打打闹闹,即使那么腼腆的小五在家里人面前都是少言少语的,在韩荀面前却是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样,会撒娇,会耍赖。程苏那时还小人也傻兮兮的(现在也不怎么灵光),看到小五被困在韩荀的怀里挣扎着说着放手,竟然以为自家小姨被欺负了,哭的稀里哗啦的上前去拉韩荀,让两人哭笑不得。

程苏现在想来,韩荀似乎一直是把小五当作小孩子一样去爱的,生怕她有一点的不舒服。

这一世,很多事情都起了变化,大表妹,二表妹,已经注定没有了,程苏也早就看开了,不然她真的要去撞墙了。现在程苏是能不参与就不参与了的,能看着家里人一个个都健康幸福她就满足了。不过看着面前的韩荀,她还是好希望他能和小五在一起。但是这事情的确是有点玄了的,小五上了大学后,一年才回来两次,在家里也不出去,就知道看书,两个人根本一面都没见过。而且小五也变了很多,整个人还是少言少语,但是因为看的书几乎比全家人看的加起来还要多,外露出来的气质不再是以前的腼腆害羞,而是透着沉着理性。程苏表示很担忧,小五即使见到韩荀估计也不会对整天只知道谈论庄稼如何种的好的韩荀感冒…

“你爸呢?”韩荀过来后给小包子称了称体重问程苏道。

“我爸进地里没多久,估计得一会儿才出来呢。韩大哥,你说这虫子往年我见都没见过几只,今年怎么这么多啊”程苏说道。

“我猜是因为在大批黏虫从南方迁移过来时,到了咱们这里刚好阴天下雨了好几天,导致那些成虫都停在这里产卵了,也是我们的一劫啊,之前对这个不重视,根本没想到会这么厉害”韩荀的普通话说的有些别扭,还带着口音,这便是后来大家开玩笑说的“山河二普通”,在后世是广受鄙视的,不过在程苏听来,这种腔调却透着一股可爱劲

“如果有研究,是不是就可以预防?”程苏问道。

“是啊,我们这里对付这种东西的经验太少了,如果在别的地方,提前都会布好糖醋液和黑光灯,把那些来产卵的成虫给灭杀了,在它们还是卵的时候就开始打药杀了。我们现在这样做虽然晚点了,但是还是有点作用的,不然这虫子得在咱们这里呆到天冷了才迁去南方,只要我们做好预防以后应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韩荀说起来话来还带着自责,好像是自己带来的灾害一样,似乎忘记了他不过是一个从中专刚毕业没多久的新手。

程苏听韩荀说着,突然有种切身的感觉,知识真的是力量,真的是有切切实实的作用的,这些知识可以化解程伯正和柳瑞芳的忧愁,可以给人带来希望,可以保住他们的“根”!!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某人现在也成周末党了…

打滚中…

☆、110长包?

清晨大约五点多;起床的音乐就响起来了,宿舍的灯却还没亮。随着窸窸窣窣的穿衣声和小女孩子们的说话声,被迫醒来的程苏给自己鼓了鼓劲儿,起来吧,时间真的不多了;就剩下六七天的时间;说什么也要达到目标!程苏猛然坐了起来;摸黑迅速的穿上放在枕头旁边提前准备好的白色圆领T恤和嫩黄色百褶及膝半裙;一下地脚就钻进了浅蓝色帆布浅口鞋子里了。

村子里依旧在和黏虫做着斗争;程苏和小八到了周末下午也被送来上学了。不久就要中考了;这也算是一个大考。程苏对于继续上高中然后考大学本来就存在点厌倦的情绪,不过鉴于家里人的态度,还是坚持上着。经历了黏虫事件;见到了韩荀后,她有了一个主意,那就是初中毕业考一个技术中专。算上去年考上大学的小六,家里已经一连出了四个大学生了,程伯正的愿望应该早都实现了,她做别的选择应该不成问题吧。而且现在还是九十年代早期,可以说考中专是绝大多数人的选择,而且被很多人所羡慕。因为考上中专,就可以转城镇户口,基本可以脱离生产了,国家会分配工作,甚至有干部编制,更可以早点拿到工资养家。而上高中考大学,希望渺茫,真的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考不上的,浪费了时间不说还不如上了中专的。

这个时候的中专也分两种,一种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是初中毕业的人上的,另一种是高等级专科学校是高中生能考取的,毕业之后只是行政级别不同。所以考个中专看上去还是挺有前途的。程苏当然知道这只是目前形式,过几年不知道要有多少人下岗了,她不过是想早点学点有用的知识,而不是天天重复着上辈子的事儿。而最令她感到开心的是,山河里就有一个中专,里面还有育种,种植方面的专业。

不过令她没想到的是考中专竟然比考高中还难,不但要进全校前二十名,还要进行之后的预选考试,预选不上就别想进中专了。想想前世,中专似乎连分数都不要,就知道抢人,要学费,这简直是天差地别。

程苏之前虽然在理科方面很厉害,语文因为兴趣也背了点东西,可是对于历史政治地理却是完全没半点心思放进去的,现在考试可是要靠全科目的,其它都满分,这几个零分怎么可能进入前二十名啊,所以程苏在重新来到学校后就开始背书了。这是谁也没想到的,向来不拖到最后一刻不到教室的程九妹,上课只知道睡觉的程九妹,竟然开始用功学习起来,早上起的早,晚上走的晚,简直变成了一个模范学生。

程苏因为不用像别的小孩子一样要去排队打水,提早的洗完脸刷完牙就往教室奔去了。夏天天亮的早了,学校的时间表也提前了,现在才蒙蒙亮,周围就已经很喧闹了,声音还都在宿舍里面,出来的人却是没几个。

“喂!”程苏出了女生宿舍大门没多久,就听到一个声音。

“怎么了?”程苏转身看到慕闻朝向她走来。似乎是刚从操场运动回来,额头上还有汗,全身像是在冒着热气一样,白色短袖加镶着黑边的黄色大短裤,胳膊腿露在外面一大截,显得手长脚长的。

“咳咳,你还没学会穿衣服啊”慕闻朝虽然现在已经上了高中,却还是住在之前的地方,每天早上起来,去后坡跑几圈锻炼一会儿才会去高中班上。自从程苏开始早起,几乎每天早上都能碰到他,不是在宿舍门口,就是出去后不久碰上的。程苏现在面对慕闻朝已经没有以往的情绪了,一个是所谓的误会也解除了,她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另一个是面前的慕闻朝除了长的和前世的那位简直一模一样,很多地方却已经超出了她的意料,她也就准备尽量把他当作和小八差不多的“小屁孩”了。不过这似乎不怎么可能…

“呃,我这次穿的是圆领的,不会也没有整理好领口吧…”程苏有些黑线,这些天,也不知道她倒了什么霉,每次都碰到慕闻朝不说,还每次都被他抓到小辫子,然后鄙视一番…

“没领子,当时不会整理不好了。不过你穿的时候有看前后反正的吗?”

“咦!!”程苏看了下袖口边上明显外漏的缝边,再次想撞墙了,好吧,闭着眼睛穿衣服弊端的确很大。看着指出这点显得相当“不可一世”的慕闻朝,程苏真是恨不得立即“杀人灭口”。

“你懂不懂啊,这是时髦!我这件衣服本来就是这样的!”程苏镇定了下,给自己狡辩着,立即决定跑到厕所,然后,偷偷的把衣服换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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