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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第1页)

林宇此刻已经出了学校,脑子里犹自还回荡着刚才经历的一幕幕,越想越是离奇,越想越是觉得诡异。

“这个兰初看起来并不是神经质的人嘛,故意弄出这么一出,倒底什么意思?还有,那个见鬼的女子高中里又怎么会有男学生的出现?最重要的是,为什么要我这样懂至少四门外语的海归人才去做一个舍务老师?如果不是暴殄天物的话,恐怕这个宿舍会很难管吧?”林宇挠着下巴,越想越觉得整件事情非同寻常。

“得咧,我就跟你们耗到底了,看看你们倒底想出什么妖蛾子。”林宇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索性也不再去想,拎着挎包,遛遛达达地往回走。

边走他边在周围的商铺逛悠,顺便也买两件衣服。

毕竟,这件西装穿着实在太难受了,况且他又是去做舍务老师的,总不至于天天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坐在那里看着一群女学生吧?

不过想到这里他却是突然一愣,无意识间倒是发现了一个问题,舍务老师?这所学校可是女子高中,难道自己要去女生宿舍去当舍务老师么?要知道,那可不是一群小小丫头片子,而是一群都成年了或者马上成年的青春美少女。要搁在过去的农村,十**岁的年纪都已经是孩儿他妈了。

“真是乱弹琴,女生宿舍弄一个男舍务老师,像话么?”林宇恼怒地骂了一声,感觉好像又被兰初给耍了。

挠了挠下巴,“唔,难道是我长的样子真的很忠厚善良,一看就知道是个好人,所以才破例让我去当这个舍务老师的?唔,这倒是有可能的。”

林宇自恋地这样总结道。

第五十四章 :找场子的

到附近的商铺里买了几件衣服,总算将原来的西装换下来了,还是穿着休闲装旅游鞋的感觉舒服。

摸了摸兜里,还剩下一千块钱左右,咬了咬牙,又在附近的自行车店花了四百大洋买了辆可折叠的飞鸽自行车,悠悠当当地骑着往家赶。

骑自行车其实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如果抄近路,四十分钟差不多少也能到了。并且节能又环保,绿色无污染,还能锻炼身体,林宇最喜欢骑自行车闲逛。

他就搞不明白国人为什么对汽车的刚需那么强烈,好像现在哪户人家没有车说出去都丢人一样,像是买车根本就不是为了实际生活需要,而是专门为了面子而买车的。这至于吗?真有钱的早跟本山大叔一样买飞机去了,谁还稀罕买车啊。就算买车了,几万十几万的小破车,又能证明什么?要是买辆几百万的车子那才算是有钱人家,几万十几万,还不值人家一个轮子钱,买了还不如不买。

更要命的是,现在大部分人居然还是贷款买车,分欺付款,美其名曰提前享受,林宇就纳闷了,再享受也得看现实条件吧?如果穷得兜里面就剩下一把瓜子了,还开着车四处没事儿四处闲逛见着人就显摆买了辆车,而且这也好那也好,这种打肿了脸充胖子的做法儿,让林宇感觉忒没劲。

倒是谈不上看起看不起的,反正,这种为了买车而买车甚至是为了面子而攀比的心理,林宇多少觉得有些好笑且无奈。

不过他也清楚,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和改革深水区,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五千年的封建思想禁锢,想要在短短几十年就追平发达国家的发展程度,别的不说,单就思想的多元与碰撞就足够要命了,而这种源于现实基础上的多元和碰撞,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会让人变得越来越浮躁,对什么都渴求,可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拼命地想让自己忙起来,可是一问到未来却十分茫然,没有确切的期待与希望……

骑着车子,看着大街上堵得一排排冒着尾烟的车子,听着急躁的路怒族们焦急地按着喇叭,噪音污染震得耳根发麻,林宇心底下就没来由地叹了口气。

修习了那种功法后,他的记忆力与理解能力再加上这些年在全世界各地游荡的阅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也是越来越深刻透彻了,不过越是深刻透彻,也就越是无奈和惶然。

至于为什么这样,他也说不清楚了。

并不是因为所谓的责任感和社会义务感,只是他觉得,自己曾经很自负拥有这样一身强大的本事,可是到头来却发现,哦,原来这是一个无限广大的世界,自己充其量只能改变自己的身体和内心,最多就是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却永远也不能改变这个世界。

这未免让他有些泄气——其实他并不是英雄主义情结特别严重的那种人,但他真的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这跟伟不伟大没关系,他只不过就是想让这种功法别真的没有用武之地。否则,他修行来又能做什么?真的想长生不老么?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死了,而自己还活着,那还有什么意思?

心底下乱七八糟地想着,他已经拐进了一个免费公园中去,从公园中穿过去,是另外一条比较僻静的马路。

穿行在公园中那寂静的林荫路上,任凭阳光斑驳地洒下来照在他的肩头,深吸了一口被成片的绿植过滤的新鲜空气,他的心情因为刚才这个世界的喧嚣而静了下来。

只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

有时候,这个世界上不是你想静下来就能够静下来的,主观意志无法决定客观存在,该来的一切终究还是要来。

向后斜瞥了一眼,后面三辆大面包车不知道怎么就开进了公园,正不徐不缓地跟在他的后面。

林宇皱了皱眉头,他倒是不知道这几辆车子是什么来头了,不过,自从他从一家商铺买完了衣服出来后,这几辆车子就出现了,一直跟着自己,也不知道是想干什么。

“难道是赵光头昨天吃了瘪,很不忿,所以今天带齐了人来跟我找场子了?啧啧,看起来还没吓到他,胆子倒是真不小,行啊,来吧,我等着你。”林宇心底下猜测着,嘴里自言自语道,已经将车子骑到了一片偏静的林子里,将车子在林子里的空地停好,东西都放在车架后面,开始扔胳膊扔腿地活动起身体来。

那几辆车子也停在了附近,车子里开始陆陆续往下下人,领头的一个,很是瘦小,身高不到一米七,大概三十几岁,长着一双三角眼睛,里面透着阴狠的光芒。

剩下的人看起来都是他的手下,一个个奇形怪状,长什么模样的都有,个个眼神里都透着股子说不出的痞子气来,同时林宇总是感觉这帮家伙有些贼眉鼠眼的,看人的眼睛都有些不对,好像是一窝耗子转生似的,挺搞笑的。

不过他们手里的家伙却一点也不搞笑,虽然都用报纸包着,但从形状上林宇还是能看得出来,那都是一把把开山刀,这玩意背厚刃薄,砍在身上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劲儿大点儿就能把人胳膊直接卸下来。

还有人手心儿里还攥着形状奇巧、造型独特的小刀子,跟剪子似的,上面有闪烁的蓝芒,一看就知道锋利至极的那种。如果用来挑人的手筋脚筋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只需要刺进去挑出来轻轻一剪,一切就搞定了——那玩意是特制的用来剪包带儿的小刀子,林宇倒是曾经有幸在国外见识过,没想到国内某些特种行业也流行这玩意啊。

林宇皱着眉头继续往那边看,不过,等车子里最后一瘸一拐地钻出来三个人时,林宇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是昨天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三个贼啊,是他们找帮手准备收拾自己来了。看起来自己倒是冤枉那个赵光头了。

只见三个家伙上半身都缠满了绷带,包得跟个木乃伊似的,正用怨毒的目光瞅着自己,而其他的人则早已经分散开来,围成了一个圈儿,将他围在中间。

那个瘦小的中年人正走过来,冷冷地盯着自己,绿豆也似的小眼睛里闪着凶狠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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