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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2页)

陈老师看了看我,用一种怀疑的眼光,他似乎不相信我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算出来。我很快走到黑板前,迈着大步,雄纠纠、气昂昂地,走到黑板前,写下了答案。屋子里的所有人都在目瞪口呆,大家紧张地盯着陈老师,此时陈老师就是一个庄严的法官,他能判定,丁三妹是不是比所有同学都聪明。老师终于开口说话了,他说:丁三妹,你是用什么方法算出来的?

这句话无疑宣告我的答案是正确的。我手拿粉笔,自豪地在黑板上列出算式。我的歪歪斜斜的大字在黑板正中,显得格外扎眼。长到这么大以来,我还是头一回用粉笔写了这么多字。在那个年代,学校的粉笔都是很昂贵的。那个时候,姐姐的钢笔是爸爸用木头加上废旧的钢笔头做的,陈老师的粉笔也是定量供应的。平日里大家练字都是用土块,在黑板上划下黄色的字迹。而现在,我竟然用粉笔,一口气在黑板上写了这么多字。

陈老师带头鼓起掌来。然后,他问我,这种方法他都没有想到,你是怎么想到的?我说,我在书上看到的。陈老师点了点头,吩咐我回到座位上。我不走,我看着陈老师说,老师,你不是说有奖品的吗?

第二章 草药与童年(9)

陈老师说,哦,对,我差点忘了。

说完,他打开包,从里面取出一个小布包,再把小布包打开,里面是一个小盒子,陈老师从纸盒里拿出三支粉笔,递给我说:丁三妹,这是你的奖品。

我抖抖索索地从陈老师手中接过粉笔。这三支粉笔将永远记录在我的历史上: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获得的奖品,比若干年后我的文章获全国大奖更令我骄傲。我小心翼翼地拿着粉笔,昂着头,在两个班同学艳羡的目光下,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那天晚上,吃晚饭前,我从书包里拿出粉笔,整整齐齐地摆到饭桌上,然后,看着爸爸妈妈。妈妈说,三妹,你干嘛,怎么不吃饭?

我没有做声。

爸爸看了我一眼,这粉笔是从哪里来的?

他一定又认为我是从他的盒子里偷偷拿的。我骄傲地昂着头,大声说:是老师奖给我的!

爸爸说,真的?嗯,不错,只要你努力学习,以后的奖品还多着呢。

我这才把三支粉笔小心翼翼地包好,放到抽屉里,这一放就是十几年。十几年后,我回到家里时,打开抽屉,没发现粉笔,便问爸爸,我的粉笔呢?爸爸说,还记着这几只粉笔呀,被韬韬弄断了当弹弓子弹了。韬韬是大姐的孩子,我外甥。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哎!

没人知道那三支粉笔对我的人生来说,具有怎样非同一般的意义。从那以后,我似乎浑身上下都充满着信心,在书本和试卷面前,我是强大的。现在,薄薄的几本书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了。我大量地搜寻从各个地方借来的书,如饥似渴地读着。我发现,只有书和试卷才能让我不再自卑。

不久以后,我便以全班第一的成绩告别村里的学校,升学到了公社的学校。这时,我已经是一名三年级的学生了。而就在这时,人生的另一个重要事件发生了。

大姐学名丁大春,爸爸妈妈都叫她大妹,依此类推,二姐大名丁小春,小名二妹。大姐比我大五岁,按年龄推算,这时应该读初中了。可大姐没有。那个时候,乡下的女孩子读书迟,几乎成了一个公理。所以,这时,大姐其实刚刚读五年级。

大姐扎着一个羊角辫,略微上翘的鼻子,一脸的大人气。在村里,大姐是出了名的懂事的孩子。每天一大早,在我还在睡梦中时,大姐已经在黑暗中摸索着起床了。大姐得先准备好猪食,鸡食,然后,把米倒在锅里,把稀饭煮好。接下来,大姐挎着篮子,到田间去挖野菜。大姐挖回来的野菜是猪晚上和第二天早上的主食。在村子里同样大清早挖野菜的女孩子当中,大姐是最能干的。她总是能找到别人找不到的野菜。而且大姐胆子大,别的女孩子走在田埂上总是小心谨慎的,惟恐一不小心踩到一条土蛇。大姐不怕,她一只手挎着篮子,篮子里放着铲子,另一只手拿着一根竹竿,拨开面前深深的茅草,驱赶土蛇。大姐说,竹子是蛇的舅舅,蛇碰到竹子就会赶紧溜之大吉。

一次,姐姐和几个女孩子翻过屋前面的那道岭去挖野菜,几个女孩子急切地想找到更多的野菜,拼命地往前赶。大姐不急,大姐一边往前赶,一边弯下腰去挖脚边的野菜。不一会儿的工夫,大姐的篮子里就铺满了一层野菜。而此时,其他几个女孩的篮子里还是空空的。突然,几个走在前面的女孩子大声叫起来,吓得连连后退。大姐走上前来,问是怎么回事。领头最大的女孩是桃花,比大姐还大三岁,桃花早就吓得面无土色,结结巴巴地说,蛇,蛇,好多……好多蛇!大姐过去一看,只见好几条花蛇纠缠在一起,缠成了一个花球,滚在田埂上。有两个女孩见状,已经转身往回走了。按照村里老人的说法,看到蛇缠在一起是要倒大霉的。大家查看了一下形势,这条路是通往前面的必经之路,要到那边去挖野菜,还非得从这儿走不可。

第二章 草药与童年(10)

这时,大姐走上前,拿起竹竿,轻轻地挑了一下蛇球。蛇立即被惊动了,仗着势众,一齐昂起头,盯着大姐。大姐不慌不忙,一只手拿着篮子,横在前面,另一只手挥拿着竹竿,在空中刷刷地挥舞了几下。几条蛇相持了一阵,大概觉得占不到什么便宜,就掉过头,吱溜一下,往下面的池塘里去了。大姐并不伤害它们,招手叫上同伴,一起往前走去。一下子,大姐就成了众人中的英雄。从此之后,只要一起出去挖野菜,必定是大姐走在前头。大姐显然已经成了女孩子当中的精神领袖。

那些年,大姐是爸爸妈妈最有力的帮手,只要一放学,她就和爸爸妈妈一起下地干活,割稻子,载秧,拔草,打油菜,打麦子。所有大人干的活大姐都会干。有一年的春天,星期天,我们都放学在家,这时,家里来了亲戚,姑奶奶家的表叔来了,一家人都挤在家里和表叔说话。吃饭了,大家正热热闹闹,吃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大姐满身泥泞,高挽着裤腿,扛着拔草用的草刀回来了。大姐一进门,看到表叔,喊了一声,表叔来啦。表叔一时没明白过来问爸爸,这闺女是谁家的,真懂事。

大姐没有像城里的孩子那样,委屈得哭起来,大姐嘿嘿地笑了起来,表叔,你不认识我啦,我是大春呐。

春天来了,春天的假日是多么美好的日子呀。乡下处处开着花,桃花红红的,梨花白白的,油菜花黄黄的,田野上还有各种各样不知名的野花,把村子打扮得格外漂亮。春天里最美好的事情是大姐带着我去挖野菜。当然了,这样的事情,小春是从来不干的。小春从小就是个娇气包。她像个城里的孩子,成天就想着玩,她永远的借口就是,我要学习。然而,实际上,我和大姐都知道,她又躲在屋子里,和别的孩子玩抓石子。

小春长着薄薄的嘴唇,圆圆的脸,生气的时候,一噘起嘴巴,还会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小春的手是白嫩白嫩的,鼻子是小巧玲珑的,耳朵上还扎了小眼,她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两个塑料耳环穿在耳朵上。小春从来不肯穿破衣服,即便裤子的屁股上打了补丁,她也要穿着那件宝贝长风衣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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