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王阿姨笑了笑,却没听谢骞的。
林琳从楼上提了两个袋子下来,“正好今天你过来,你姐夫上个月去美国出差,给你带回来的礼物,我就不用特意跑一趟了。”
谢骞站起来接过袋子。
“表姐,替我谢过姐夫,我不和他客气,等他去京城的时候,我会好好接待他。”
谢骞才十六岁,说话已经非常得体了,林琳看向表弟的眼神充满骄傲,这是谢家的麒麟儿,林琳虽然姓林不姓谢,但有谢骞这样的表弟,仿佛亦能证明林老师自己的优秀——林琳的婆婆是重点高中的副校长,公公是蓉城一家大出版集团的总经理,丈夫亦是留学回来的精英,这样的一家人绝对可以称得上“文化人”,眼光必然不会低,瞧不上有钱的暴发户,能入他们眼的,都不是普通人。
林琳眼光挑剔的公婆和丈夫,只和谢骞接触过几次,就对谢骞喜欢的很。
谢骞外貌和气质出众是一个原因,还有谢骞的聪明和得体。
性格是冷了些,但与人交往,绝对不会让人感觉不舒适。
林琳有时候都觉得表弟完美的很不真切。
如果硬要鸡蛋里挑骨头,找出谢骞不足的地方,大概就是谢骞的冷。
哪怕教养礼仪再好,哪怕是在嫡亲的表姐面前,都缺了一丝人间烟火气。
林琳随即失笑。
她在想什么呢?
如果谢骞有了人间烟火气,那还是谢骞吗?
就像天上的神仙,可以偶然和凡人产生交集,却不会和凡人长久生活在一起。
神仙不会属于凡人,谢骞也不会长久留在蓉城,蓉城的生活节奏很慢很舒适,却不适合谢骞,林琳深知谢骞的舞台不在蓉城,他会出现在这里,不过是陪家里老人过来疗养。
“外婆还适应青城山的气候吗?”
“嗯,外婆很喜欢。”
“我明天上午没课,一会儿陪你回去,今晚就在山上和你们一起住,明天中午再回蓉城。”
“好。”
林琳感叹,也只有谢骞这样的性格,才有耐心陪老年人在山上疗养。
山居寂寞,哪个年轻人不想念城市的繁华?
林琳收拾了两件衣服,又带上了一些适合老年人的补品,和谢骞一起出门。
车子开到小区门口时居然又碰到了闻樱。
林琳对闻樱第一印象不错,忍不住和坐在副驾驶座的谢骞开玩笑:“你长得太好看了,刚才让人家小姑娘都看呆了,谢骞,你在学校有没有交女朋友,你偷偷告诉我嘛,我会替你保密!”
谢骞有些无奈。
顺着林琳的视线,谢骞看了一眼窗外。
他从小就长得很好看,如果没有生人勿近的高冷,那他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要花在应付别人的喜欢上,哪里还有做正事的时间呢。
谢骞碰到过很多对他“一见钟情”的人,但刚才在表姐家门口差点撞到的女孩子,应该不是这种情况。
她看到自己,脸上先是震惊,然后是恍惚,似乎还带着怀念。
——看起来快哭了。
那可不是一见钟情的表现。
好像在透过自己看别人。
谢骞心里闪过一丝疑惑,他很肯定自己并不认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