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被摔琴的那次,黎夕第一次觉得无助,没有人疼她,没有人爱她。甚至于,倒在冰凉的地面上,也不会有人将她扶起。
江聿琛像是感应到了什么,缓缓回过身去。只消一眼,他眼中的沉稳,就蜕变为紧张。那种,像是有心爱的东西,即将远离的紧张不安。
锁骨处,那一个鲜明的凹坑,泛着血意。甚至,连大理石桌角上,也被沾染了些。黎夕的T恤上,也被染上了些暗沉的痕迹。从布料里,一点点地渗出。
他快步走上前去,毫不犹豫地把她抱起来。踏着疯狂地脚步,跑到门外。他的怀抱很紧,黎夕至今都无法想象出,他是用了多大的力气。
他含着愠怒的嗓音,对她说:“黎夕,你真笨。”
那是黎夕第一次从他沉郁的黑眸里,看出紧张的痕迹。也是她第一次,听见他叫她黎夕,黎明的黎,朝夕的夕。平仄的音调,她大概一生都无法忘记。
后来,她被送去急救。救护车上,还不忘拽着江聿琛的衣角,嘴里呢喃着:“江聿琛,我怕。”
而江聿琛,也只会面无表情地回她:“有什么好怕的。”实则,原本波澜不惊的眼眸里,充斥着担忧,以及浓郁到化不开的情愫。
再到后来,江家的所有桌椅,甚至包括走廊拐角的围栏角上,都被统一一致地套上了圆弧形的塑胶套。再也寻不到,一丁点危险的痕迹。
从前的黎夕,不以为意。现在的黎夕,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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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外,传出关门的声响。不用猜,也知道,大约是江聿琛回来了。
这是黎夕住在清檀园的第三天,夜晚的天气晴好,伴随着温吞的风声。湖蓝色的窗帘,随着风的痕迹,优雅摆动。湖蓝的色泽,像是一种魔咒,黎夕最爱的颜色,而江聿琛,知道。
她大约明白了江聿琛让她住在清檀园的道理,所有的一切,都是为她布置的,惊心布置。可是,她不敢,也不会去面对,就当是,罔若未闻。
既定的脚步声没有响起,原本,江聿琛每天深夜回来的时候,总能听见他的脚步踏在楼梯上的声音。而今天,意外的没有。
黎夕虽然有些疑惑,但也就沉沉地睡去了。很早以前,她就知道,视若无睹,是最好的方式。
半夜醒来,她觉得有些口干舌燥。伸手去够床头柜上的水杯,却发现杯子已经空了。她带着惺忪朦胧的睡眼,循着楼梯下楼。优雅的欧式厨房里,简洁而干净。一看就知道,主人从来不在这里,从事任何活动。
黎夕取了一杯水,径自喝下。路过沙发的时候,她无意间瞟了一眼,却发现沙发的凹陷处有个黑影。朦胧而诡异,黎夕大着胆子,凑近一看。才发觉,原来躺在沙发上的黑影,是江聿琛。
“江聿琛……”初醒的嗓音,带着些慵懒,叫他的名字。
他没有回应,而黎夕也见怪不怪。她自顾自地问他:“大半夜地不睡,躺在沙发上干嘛?”
依旧没有回音。
黎夕走近了些,她觉得,今天的江聿琛似乎有些不寻常。
眼帘紧闭,浓郁的眼睫垂下稀松的倒影。高挺的鼻梁,透露出他的英俊。甚至连轮廓,都让人觉得,宛若神祗般清绝。薄唇微抿,像是在隐忍着什么。
这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江聿琛。深邃的侧脸,映照在黎夕的瞳孔里。她觉得,她像是不认识他。这样安静的江聿琛,这样无害的江聿琛。至于过往的二十六年里,他们似乎一直是针锋相对着的。
不对,是她一直针锋相对着他。
没有感受到黎夕的走近,江聿琛依旧沉睡着。黎夕伸手推了推他,再一次喊他的名字:“江聿琛。”
触及江聿琛的皮肤,滚烫的温度,让人觉得有些惊心。像是有一把烈火,在熊熊燃烧,烧不尽灭不了。
黎夕在沙发的边缘坐下,凹陷的痕迹,像是惊醒了睡梦中的江聿琛。他疲累地睁开眼睛,幽密的眼睫在黎夕的眼前,划出一道优雅的弧线。
声线带着些嘶哑,他带着温和的笑意,看了一眼黎夕。滚烫的左手,吃力地覆上黎夕的手背。
他说:“黎夕,我想你了。”
黎夕的心一震,竟有些说不出的心疼。当然,她也不会知道。在分别的那八年里,每夜黑夜徘徊,江聿琛都会孤独地呢喃着同一句话:黎夕,我想你了。
他重新闭上了眼睛,像是失去了所有的知觉。一只废了的左手,没有任何力气。指腹摩挲在黎夕的手背上,有些粗糙的感受,像是被硬物摩擦着。黎夕知道,指腹的薄茧,是因为那些年练小提琴而形成的。
她第一次后悔当初说的那些话:我喜欢的男人呀,要穿法式衬衫,还要会拉小提琴。
她有些无地自容地哀伤,手指竟不自觉地抚上江聿琛的额角。嗓音失落而黯淡:
“江聿琛……你发烧了。”
chapter 29
黎夕抚了抚他的额角,用一种极其温柔的方式。甚至,连她自己都不会知晓,她看向他的眼神里,充斥着心疼。
她绞了一块毛巾,敷在江聿琛的额头。她轻轻地推着他,示意他起床,到房间里去睡。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只知道喃喃地喊他的名字:
“江聿琛,江聿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