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周看完画的第二天,杜韬就把那幅画卖给了她。
又过了两年,吴桥仍旧没有出现。
一天,杜韬向苏周求婚了。
你嫁给我吧,杜韬终于把这句话说了出来。
我不知道,苏周回答。
可是你早就已经答应了啊!杜韬指着苏周房间你挂着那幅画说。
什么时候?
你早就在送你画上写上了你愿意,这难道不是答应吗?
我……
苏周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她转身望着那幅画。
你知道吗?画中那个梳麻花辫的女孩就是我。
我知道,杜韬将双手放在苏周的肩上,深情地望着她说。
你是怎么知道的。
吴桥死了,早在两年前就死了,他是在死之前才决定把画卖掉的。
这一切都太突然了,苏周站在那里,没有再问下去,眼泪像珠子一样,不停的往下掉。
杜韬看着此时的苏周不知所措。
他不让我告诉你,他怕你伤心。
难道你现在告诉我,我就不伤心吗?苏周眼神变得很尖锐,声音也开始变得歇斯底里。
杜韬把苏周揽如自己的怀中。
别哭了,他让我代替他照顾你,让我给你幸福。
幸福!苏周重复了这两个字。
是的,相信我,我能给。
杜韬把苏周抱得更紧,任苏周的眼泪浸湿自己的衬衣。
窗外的夕阳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到了他两人的脸庞上,似乎是来自天国的幸福之光降临在他们身上。
第十四章 那个清晨
芸是个秀气的女孩子,内向,拘谨,同学们都认为她有点古怪,不太合群。大三了,同学们都在谈恋爱,芸仍独来独往,不是没有男孩子追求,只是人家看到她那冷冷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眼神都知难而退了。
或许是父母长期分居两地工作,她一直随母亲一起生活的缘故吧,使她的个性安静而固执,心里认为谈恋爱是个很没意思的游戏而已。只是在学习之余,每天沉浸在武打小说中,江湖恩怨,侠骨柔情,刀光剑影……
芸就读的是本市的一所大学,所以她没有住校,是走读生,而芸自己的家距离学校比较远,正好姨妈举家移民美国了,留下了这所国内的房子,这房子离芸就读的学校非常近,为方便上学,芸就一个人住在了姨妈家的房子里。
那是一所漂亮的白色二层建筑,紧邻市体育场的西侧,优美而幽静,每天芸都会去体育场晨练,风雨无阻。
这天,天刚蒙蒙亮,芸就来到体育场,空旷的操场上了无人迹,草坪上挂着层层露珠。芸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体育锻炼。
忽然在微明的晨曦中,一个人影从远处摇晃着走来,在不远处慢慢倒了下去,芸赶快跑过去,是个20多岁的男孩子,微闭着双眼,芸摇了摇他,慌张的要去马路上拦出租车送他去医院,不料却被那人拽住了衣服,“我不要去医院,我只是口渴,想喝点水而已。”
望着那双极度疲倦的眼睛,年轻的脸上却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沧桑,芸的心中没来由的动了一下,也没再细考虑,就搀起他走进了自己居住的房子。
青年很戒备的走进那所房子,当他确定房子里除芸外没有其他人时,才放松的坐在沙发上。可能是太渴了吧,他竟连喝了2杯水,“我太疲乏了,你看我的腿上还有伤,能在你这的沙发上休息一会吗?”
“不可以,附近有旅馆,你应该住到那里去,我是因为你刚才晕倒才让你进来喝水的。”芸面无表情的说。
那人低下头,用几乎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不能去旅馆,你放心,我不会久留,休息一会我会走的,如果实在还不行,我付给你钱。”
芸看着他的样子,忽然动了恻隐之心,“你也很饿吧,我给你泡包方便面吧。”
“多谢!”
芸端来碗面放在茶几上,那人随手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现在播报通缉令,李庆飞,男,24岁,持枪抢劫邻省H市Z银行,他的两个同伙已抓捕归案,此人枪法极准,警方已追捕7天,今晨潜入我市,望广大市民发现线索及时举报,举报电话是XXXXXX。”
屏幕上赫然是青年的照片,芸和青年几乎同时一愣,接着他不动声色的关掉电视,然后手放到了腰间的手枪上。空气瞬间凝滞了,静的连针掉到地上仿佛都能听到声音。
芸只是坐在那里发愣,事情真是太突然,变化太大了,她不否认体育场中的一幕,唤醒了她心中的某种感觉,或许那是一见钟情吧,可她这可怜而短暂的初恋,对象竟是个在逃犯,是谁说过爱情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可遇而不可求,是对每个生命的尊重。难道爱情只配所谓的正人君子才能有,犯了错误的人就不能有吗?!想到这里,芸说:“你不用担心,我不会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