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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琴(第2页)

伯符与公瑾合兵一处,开始了攻城掠地,建功立业之战。

那天晚上是胧月夜,身着红色居家服的公瑾,焚香抚琴。琴音悠扬,如皓月悬于夜空,月光落入水中,映出了月影。水中之月,虽有其形,终是幻影,一触即灭。与空中之月相比,同样遥不可及,却从一开始就给人一种触手可及的幻想。幻想一旦破灭,再看向那当空之明月,只能让人走向灭亡——自身消灭或摧毁整个世界,直到月亮破碎,坠入凡间。脆弱的人类,就像水中的月亮一样。看似明亮,实则是假借他人光辉犹不自知,还自以为是地向他人炫耀的假货。水中捞月,空费心力,镜里观花,欲摘不能。求不得之苦,纵然是鬼神,亦无法超脱。眼前的这个男子,名为公瑾的美人。生于乱世,出身贵族,不能放弃追求的东西太多了,执念太深了。英才早逝,美人薄命。两项都占了的公瑾,自不会长命。

朕才没有特别关心你呢,只是琴声好听而已……

不,只是在修炼……

“明日是我大喜之日,你也会过来吗?”

大喜?是要嫁人了吗?公瑾是男子,应该是娶亲吧。不对啊,这是在和朕说话吗?又没有变成人,怎么可能被发现?纹语有些激动,以小狐的样子习惯性地甩了甩尾巴。尾巴蹭到了附近的草叶,发出了“沙沙”声。唔,这下真的被发现了。纹语不再躲藏,抓了抓耳朵,抖了抖毛,优雅地走出草丛。

“从舒县一直跟随我到此的,就是你吗?”

什么呀,一早就被发现了!那还躲的什么!小狐毫不客气地走到公瑾面前,用尾巴扫了扫地面,然后坐下,狭长的眼睛,红色的眸子,细细打量着公瑾。在这种有些失礼的目光下,公瑾微笑着,欣然十指抚上了琴弦,琴声如流水一般响起,正是那日在舒县的庭院中初次听到的旋律。啊,从那时起就知道了吗。纹语不承认是自己疏于修炼,只怪公瑾太聪明,简直比狐还聪明。

翌日黄昏,两辆黑色的马车停在桥家的后门,家中办起了婚礼。黑底红边的礼服,在摇曳的烛光中显得过于隆重。两位新娘油头粉面,肩窄腰细,个子不高,看起来年纪也不大。仪式在吹吹打打之中进行,甚是繁琐。纹语变作美少年见证了这场两对新人同时结婚的婚礼。

朱砂出嫁的时候,纹语是新娘的兄弟,并没有觉得有多热闹。现在,公瑾结婚了,纹语作为他的友人也有些失落。坐在留给自己的一席之地上与宾客们周旋,讲一些模棱两可,半真半假的话,也有些疲惫了。

纹语看着新娘进了洞房,新郎在大堂上被人灌酒。他和宾客们应酬了一会儿,乘人不备,使了个小法术将属于他的那份食物带出了大堂,又在没人的地方变回小狐,窜到了后院。他舔了舔爪子,享用公瑾给他准备的肉食。吃着吃着,眼前的光线变暗了。另一位新郎伯符在他面前放下了一壶酒,说了些奇怪的话。

“你是公瑾的友人,不,是友狐吧?公瑾虽然看起来很豁达,其实心思很重的。像公瑾这样出于名门而少孤的长子,一直以来都很艰难。一个人惯了,也不容易对人敞开心扉。虽然我和他拜了兄弟,又娶了同一家的女人,毕竟不是亲兄弟。就算是一母同胞也有兄弟阋墙的时候,有些话也不好说。如果是狐的话,公瑾也不会像与人交往一样时刻提防,不愿深交了。总之,我不在的时候,公瑾就交给你了!多陪陪他,别叫他太拼命了。”

是在和朕说话吗?朕现在是兽形,正常人应该不会和一只白狐讲话吧。纹语看着伯符拿起酒壶,自斟自饮,又说了些笑话。刚才的话题已过巫山十二峰。纹语叼在嘴里的半只鸡掉在了地上,不明白伯符说的是什么。

看着伯符带着酒壶离开,纹语依然不明白伯符是来干什么的。这酒不是给朕的吗?奇怪的人……奇怪……那半只鸡呢?啊!那只人类!那只叫伯符的人类!把朕的半只鸡还来!

后院中的小狐果断地挖了一个坑,将剩下的肉埋起来,他抹了抹嘴,去追那个叫伯符人类。他变作了美少年,先找到了在大堂上无法脱身的公瑾。在众目睽睽之下不顾礼仪,拉着公瑾就到了后院。他说伯符抢了他的半只鸡,要公瑾替他讨回来。伯符此刻已经入了洞房,这是在岳父家里,就算是公瑾也不方便过去。纹语想了想,拉着公瑾去找公瑾的新娘。

公瑾的新娘叫小桥,她和伯符的新娘是姊妹。本来就是在她们自己家,这样就是姊妹之间串门,不违背礼仪了。小桥是个热心的女孩,她听纹语讲了伯符拿走半只鸡的事,主动拉着自己的夫君去找伯符要说法。另一边的伯符正和新娘大桥讲话,没想到自己的小姨子会带着自家兄弟和一个美少年来讨半只鸡。

“这是你兄弟?长得真俊!”

“是你兄弟吧!”

“我可没这么俊的兄弟。”

“他是我夫君的兄弟,你和我夫君是兄弟,所以说嘛,他就是你兄弟啊。”

“不管是谁的兄弟,我可没有拿过那半只鸡。”

纹语忽然想起来自己现在还是美少年的外形,伯符并没有见过他。他又思考了一会儿,又变回了小狐。公瑾是知道的,让他的兄嫂妻子知道也应该。见证了妖狐的变身,在场的四人也没有多惊讶。小桥更是个胆大的,她摸了摸纹语那身纯白的皮毛,煞是喜欢。她把纹语抱在怀里,不肯撒手。

纹语对小桥也挺有好感的,他用脑袋蹭了蹭小桥的脸,表示友好。忽然间又想起了他那半只鸡,转头瞪着伯符,嘤嘤地叫了两声。伯符依然坚持他没有拿过那半只鸡,不太明白状况的大桥叫外面的婢女去厨房另外拿了半只鸡给纹语。纹语也不再追究他丢失的半只鸡去哪儿了。

他变回美少年,从大桥手上接过鸡,向她行了礼。亲自送公瑾和小桥回自己房间之后,又变回小狐,叼着半只鸡回到埋肉的地方。亲眼看到埋起来的肉已经被一只带着铃铛的猫吃干净了。半只鸡从小狐的嘴里落下,还没有落地又被猫叼走了。

朕只是在修炼……最讨厌带着铃铛的猫了!

后来听婢女们说,这只猫是大桥的陪嫁。大桥是个好女子,但这只猫绝不是好玩意儿!不能让他留着祸害人!这就是后来,当他第一次见到那个叫兴霸的男子时,狠狠地一口咬定,这个带着铃铛的人绝对是大桥着养的那只猫变的,并且死死咬着不松口的原因。

结婚以后,小桥搬到了公瑾的住所。那只猫跟大桥去了伯符家里,时不时地会变成人样上街和纹语置气。纹语的修仙之路居然成功了,就这样成了狐仙。可惜父母没能等到这时候,就算熬到了这时,终究不是纹语的生父生母,也不知能不能携带。这时候,纹语又想了朱砂,思乡之情难以抑制。是时候回去了,也该回家看看了。可是,眼前的这个男子和朱砂一样让他放不下。

“公瑾,辞官吧。”

“这样下去你可是会死的!”

变作美女的纹语,从身后抱住公瑾,将脑袋搁在公瑾的肩上,用毛茸茸的狐耳蹭着公瑾的脖子。公瑾微笑着继续抚琴,琴音绵软却没有丝毫混乱。纹语见计策不成便放开了公瑾,他变成少年的模样在公瑾面前坐下,抬头看着这张看了多年也没有厌倦的脸,狭长的眼睑总有笑意,这次倒是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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