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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第3页)

“你有什么错?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喜欢看那年少又漂亮的少年,何错之有!”苓儿看也不看我,细长的眼睛闪着冷光,声音低沉,语气毫无起伏地说道。

我发现,苓儿只要一生气,就和平时的样子大相径庭,嗓音会变粗些,态度会强硬些,只是静静坐着却气势十足,很有一种久居人上的威严,也很有男人味。

老实说,撇去他心情不好我也会心情低落这一点来说,男性气质大比例释放的苓儿,会让我格外心动——当然不是说我还是更偏爱男性,只是觉得他虽然喜欢女装打扮,可骨子里男性的味道其实更足,强势的本性使他的雄性魅力十分之强大。

知道苓儿误会了,我并没有大意对待,而是认真地解释道:“苓儿,那个男孩子确实长得漂亮,可是对我而言,他就跟路边一朵漂亮的小花一样,会忍不住多看两眼,欣赏一下,然后继续前行,完全不会想把那朵小花摘下来,更不会放到心上。这世上美好的东西很多,我们的后半生一定会见到、经历许多精彩的人和事,可是和我关系亲密的,让我心心念念长久牵挂的,只得你一个而已。”

我从不敢轻视误会,尽管我还未因为误会吃过什么大亏,可过去的影视文学作品实在在我心中留下不小的阴影,要是因为没有及时沟通而犯下什么不可挽回的错误,我绝对不能原谅自己。

苓儿听我说了前两句话,就肯转眼看我了。他抿着嘴,看着我,等我说完,脸色已经好了许多,方才那惊人的气势也收敛了起来,只是还是面色不愉,狠狠瞪我一眼:“我看你可不止看了一眼两眼,根本就是看得转不过眼了吧!方才听那些人讨论那个南馆,也很用心嘛。”

我连忙向他详细解释我方才听曲之时的感想,又表示听人谈论时脑子想的是那位楚老板的管人手段,并为此感叹而已。

“管人有什么难?大多数人之间,不外乎是利益牵扯,只要自身实力足够强大,给手下施以恩惠,再加些笼络手段,管束好大部分卒子不成问题。对那些能力更强些的人么,则可以……”

知道了我的心思,苓儿没好气地撇撇嘴,然后开始给我讲起课来。

苓儿讲的自然都很有道理,可是,好想提醒他先吃饭再说啊……可是我又不想打断他的侃侃而谈,觉得这样自信地指点江山的苓儿,真的好耀眼好迷人。的

第三十四章 逢友

春节前后,邻里都张灯结彩,走亲串户,整日鞭炮震天响,热闹之极。

我和苓儿嘛,则过得比较简单。

苓儿几十年来经历曲折复杂,对这类节日不太看重,上一次重阳还是在我的撺掇下才过上一过。我之前二十几年生活的那个年代,传统节日更是淡化,春节最常做的事,就是大年三十包饺子、看春晚、放几响鞭炮,之后串串门,招待招待客人,也就过去了。过重阳时是恰赶上时候,加之现代人已经很少庆祝这个节日(至少在我家乡那边没见过),贪个新鲜。

春节前,我在苓儿的指挥下,在院子里进行了一次大扫除,然后贴上了新买的剪纸、窗花、对联,又在街上购置了些应景的年货,便算作是全部的新年准备了。

大年三十,苓儿包了饺子,那馅儿叫一个香啊!真不知道苓儿怎么有那么好的手艺。我也是会做饭的,勉强入口而已,不难吃却也绝对算不上美味,如今有这么个手艺好的老婆,真是八辈子攒的福气。不仅有鲜美多汁的大馅儿饺子和美味小炒若干盘,苓儿还专门为新年缝制了崭新的棉衣,外袍和斗篷,用得是上好的料子,精细却不打眼,做工精致之极,穿着特别舒服,我心里那是别提多骄傲、多美滋滋了。

记得小时候,家里条件一般,我过年最期待的事情有二,一是十块二十块的压岁钱,可以用来买大红气球、小烟花和零嘴;二就是新衣了。虽说夏季时妈妈也会扯几尺碎花布给我做小褂子小短裤,可新年时的新衣意义却大不相同,有新年新气象的意味,再说那光鲜漂亮的新衣服,可不是碎花小衫能比的。

我妈妈不擅手工,最多能给我补个袜子,我自己连袜子都补不好。在遇到苓儿之前,我从来没敢想过,有生之年还能有人亲手为我纳鞋底、做鞋子、做衣服,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香喷喷的饭菜……有时候想想,觉得自己真是走了天大的好运,幸福得没边了。哎,也不知道我是做了几辈子大善人积的德,这辈子能得到苓儿的青睐。

穿着爱人亲手缝制、绣花的衣服走在街上,我那腰板,挺得不要太直!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势,活像一直骄傲的大公鸡(——by苓儿)!嘿,大公鸡怎么了?公鸡,那也是一只苓儿喜欢的公鸡,哈哈!

当然了,大年夜吃了饺子,放了鞭炮之后,重头戏还是和苓儿卿卿我我——嘿,嘿,嘿,先把人抱在怀里,在晴朗的夜空下望星星、赏月亮,浪漫一把说说情话,说着说着嘛,自然忍不住就啃上了,啃的同时嘛,手下也闲不住,我把狼爪往苓儿衣襟里一探,苓儿毫不客气地回敬——“唰”地把我腰带一抽,手掌直取俺家老弟……不愧是做惯了头领的,教主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这边啃着摸着揉着捏着,自然就滚到床。上去了,苓儿说今天是大年夜不必想往常一样束手束脚,我一听,大大地在理儿啊!这过年总得有点福利嘛,当下乐得在苓儿身上为非啊那个作歹,一回啊那个又一回,啊哈哈。

三十晚上先塞了一肚子饺子小菜,而后老弟也饱餐两顿,由此可以想见初一早上一起来,我是何等的意气风发,舒爽快活了。

不过,苓儿大约真是神功盖世,神勇无敌,他永远比我起得早,精神也永远比我好。等我练完功,苓儿早饭也做好了,笑吟吟地端进屋来,样子比我还容光焕发。

在心里抓头,我对自己说:年轻人,你还有很大、很大、很大的进步空间啊。

吃过早饭,我打开院门,想扫扫门前的鞭炮屑,冷不防见着一个大活人抱膝蜷缩在门口,身上落了一层霜气,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除了寿终正寝的亲戚长辈,我还没见过死人呢,这一下可给吓了一跳。我试探地拍拍那人的肩膀,手下一片冰冷,要不是有内力护体,准得冻得我一哆嗦。扔下扫帚,我把那人肩膀往上一拉,呃,倒是很轻易就拉起来了。

万幸,那人只是模样看着可怕,似乎没什么大碍,头发乱糟糟地,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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