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列颠哥伦比亚狼护短的特性,假如当时它没有立即死亡,还能求救,声音会把周围几公里内的狼群,全都吸引过来,或许这才是导致他们被狼袭击的真相。
一个失血过多可能昏迷,另一个腿部受伤不能逃走,这两人在雪地里,遇到了饥肠辘辘的狼群,外加其它食腐动物,下场可想而知。。。。。。
因此证明是谋杀无疑。
由于现场被破坏了,手里掌握的线索太少,埃德加探员开始调查,为什么会有人想杀了他们。
在汉纳克家附近走访得知,他很少离开镇子。
上次离开奥古斯塔镇还是去年秋年,要说他能跟別人结仇的话,绝对是镇子上的人没错。
埃德加将首要目标,定为那些因为汉纳克坐牢,最近被放出来的有前科的犯人,这种类型的人在镇子里数量不多,他们都有那天不在场的证据。
能将身体庞大,重达七十千克左右的雌性不列颠哥伦比亚狼,搬运到现场,不是团伙作案就是位男人。
连续问了四十多人,埃德加探员觉得了解的够多了,在奥古斯塔镇时代报纸的记者采访下,发布了对凶手的初步侧写:
男人、年龄在30到55之间、白人、性格沉稳冷静、身体强壮、狩猎经验丰富,会设置陷阱捕捉灰狼。
枪法很好、并且拥有44口径的手枪、和克纳汉或者瑞克,在近期有过矛盾。。。。。。
埃德加探员去找弗里茨镇长,请求增发报纸时候,意外发现弗里茨镇长的神情,虽然镇定,但很不对劲。
凭借许多年刑侦经验,从对方一些细微动作和表情中,他觉得镇长有事隐瞒,却并没有往“他是凶手”这方面想。
直到第二天,报纸刊发出去。
武器店的老板雷蒙先生,跑来说去年弗里茨镇长,在他店里买过一把44口径的手枪,而且他还是位狩猎爱好者。
曾经用弹力套圈陷阱,抓到过几头狼,他爸当年是这里最好的猎手,弗里茨从小就在学。
不过自从大学毕业回来,当上法官后,他就不再用了,年轻人很少知道这件事。
老雷蒙和老巴顿关系很好,从小在奥古斯塔镇一起长大,理所当然也认识汉纳克。
他们关系很亲密,当时就想去质问弗里茨,不过被埃德加给劝住了。
随后不久,又有一位巡警告诉说,法官和汉纳克在上个月争吵过几次,好像是因为瑞克担任治安官的事情,弗里茨不同意。
埃德加问完这位巡警后,发现所有的侧写,跟弗里茨都符合,这才盯上他。
美国小镇上的镇长不算官,一般只要是有钱或者有威望的人,就能担任。
属于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的那类人。
不过镇子附近大小事情,都要先问过他才行,说起来也有点权利。
整个调查组的力量,盯着一个人调查,进展相当快。
当埃德加发现,弗里茨儿子刚在海伦娜市东南边的博茲曼市,买了栋价值35万美元左右的别墅,而且是全额付款。
不由对他的资金来源,产生了疑惑,按照调查来看,弗里茨的儿子是位汽车修理工,根本不可能赚到这么多钱。
问了银行经理后,发现这是前段时间修路,要从弗里茨的牧场中穿过,政府补偿给他的钱,属于合法收入。
然而事实是。。。。。。
弗里茨根本没有牧场!
文件都是他伪造的,将十多万英亩的荒地,临时划到自己名下,说路从他的牧场里穿过,骗取政府补偿金。
问完这次负责承建公路的官员,对方回答说确实有位叫做克纳汉的警察,在月初去找过他,问了这件事。
情况一目了然。
治安官不知从哪,得到了这个消息,追查时候被老弗里茨给灭口了。
埃德加利用韩宣的名义,不费事就从海伦娜市联邦法院的法官那里,办到张搜查证。
傍晚从弗里茨家中,找到了那把枪和保险箱里伪造的文件。。。。。。
韩宣捧着茶杯,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安静听完这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虽然美国最近十年来,平均每年有两万多起凶杀案,黑但真正出现在自己身边,还是让韩宣有点惊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