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退去,村子已然全毁了,大桃树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依然屹立,村里就没有一个完整的建筑,全是残垣断壁。卫煌草草的把村民的尸体都掩埋了,在桃树周围添上三十七座新坟。李先生的坟就在最中央的位置。
“七月十日,小雨,第一次离开桃源村,正式踏上求仙之路。这不是一个出门的好日子。”
卫煌从地里挖了一筐红薯和萝卜,又从铁匠铺的废墟中找了一把砍柴刀,这才踏上出村的道路。
“要想诛仙,第一步必先踏上仙路,以夷制夷。先到附近的城镇看看,看能否获得一些修仙家族或者门派的信息这红薯泡了水,味道都淡了。”
卫煌一边嘟囔着嚼着嘴里的红薯,一边盘算着以后的路。
“那两个黑白仙人好强,一刀就把数十丈粗的天笋山拦腰截断,威力可以堪比导弹了。嗯,我记得两个仙人战斗的时候,灵气是先向两人聚集,随着法术和刀光的碰撞之后变成向外无序发散的。灵气会受到仙人的吸引,说明仙人的超能力和灵气有关系,仙人应该知道灵气的使用方法。灵气在使用完毕之后,就会自然逃逸,恢复成正常的形态。对,应该就是这样,搞清楚灵气的使用方式,就有可能成为仙人。”
经过一番推理,卫煌自认为搞清楚了仙人超自然力量的秘密。
“首先得找一个修仙家族或者门派拜师,哪怕入赘也行,然后就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要韬光养晦,不能一下子就暴露自己的真实目的。如果有人问我为何要修仙,我就说”
卫煌沉吟了一下,找了一个俗套的理由:
“仙道自有黄金屋,仙道自有颜如玉。完美!”
渴饮露水,暮睡石,一路跌宕坎坷,十几天后卫煌终于衣衫褴褛地来到了驿镇,身背破筐,手拄拐杖,好似一个乞丐。
所谓驿镇就是以驿站为核心,居民自然聚集形成的镇子。
驿站有南来北往的商队经过,有酒楼,也有市集,是打听消息的好地方。
“唉,可总算到了。”卫煌找到酒楼的一侧墙壁,面向街道靠墙而坐,一边给自己糅脚,一边竖起耳朵,先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
酒楼内,正有一桌子江湖客在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你们知道吗?江南啊正在闹蝗灾!一群泥腿子嚷嚷着大灾没饭吃,硬是不交租子,把官府的县衙都给推倒了,还把商路给断了!”
“我也听说了,听说带头的是天刀会的徐三爷,早些年徐三爷在江湖上可有一些名气,干些劫财济民的买卖!你说我要是现在过去投奔,能不能混个红头巾当当。”
红头巾是帮会中的小头目,以扎红头巾作为区分,等级大概算个十夫长。
“你倒是想得美,就你这两下子,我们还不清楚嘛,最多混个普通帮众!”
众人正说话间,一队庞大的马队在酒楼门前停了下来。
“天刀会是什么土鸡瓦狗!在我们白家人面前,连狗奴才都不如!”带头的商人姓白,四十出头,高坐枣红马之上,不屑的说道,然后转头道:“陈镖头,麻烦你去安排一下!”一名镖头模样的大汉跳下马车朝酒楼大喝道:“小二!二楼我们全包了!立即清场!收拾干净!好酒好肉只管上!再给我们的马匹喂上精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