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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第1页)

有一天,马丁感到寂寞得很。他身强体健,可就是没事好做。写作

和读书都停顿了,勃力森登死了,罗丝跟他一刀两断了,这一切使他的生活大大空虚起来;可是他又不愿只过过舒服生活:上饭馆去吃吃饭,抽抽埃及香烟。不错,南海在召唤他,可是他感觉到,在美国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两本书快要出版了,他还有不少书可能出版呢。靠这些书可以挣钱,他要等挣到了满满一大袋钱才到南海去。他知道在马克萨斯群岛有一个山谷连着一个海湾,花一千块墨西哥鹰洋就可以把它买到手。这座山谷从那陆地环抱的马蹄形海湾边一直伸展到高得叫人看着头昏眼花的、白云覆顶的山岭上,说不定有上万英亩地呢。谷地上长满了热带果树,繁殖着野生的鸡和猪,偶尔还有一群野牛出没其间,高山顶上,还有一群群野山羊,时常遭到成群的野狗侵犯。整个地方是片荒野。没有人迹。只消花一千块墨西哥鹰洋,他就可以把这山谷和海湾全买到手。

他记得,那海湾真出色非凡,水深得最大的船只也开得进,而且万分安全,以致《南太平洋指南》上介绍说,那是附近一带几百英里方圆最出色的船舶检修处。他要买一条大帆船——那种像游艇般的、铜板包底的、驾驶起来得心应手的船只——到各小岛去做椰子干生意,去采珍珠。他要把这山谷和海湾当自己的大本营。他要盖一所族长式的草屋,像塔蒂的那所一样,在这屋子、山谷和大帆船里养着许多黑皮肤的仆人。他要在那儿招待驻泰奥海伊的商务代办、来来往往的商船的船长和南太平洋所有游民当中的头挑人物。他要来者不拒,像君王那样豪华地款待客人。他还要把看过的那些书,以及那到头来是一场春梦的世界全忘个干净。

要做到这一切,他必须在加利福尼亚待下去,把那只大袋子装满了钱。钱已经在源源而来啦。如果一本书走了好运,那就说不定可以使他把那一大堆稿子全卖掉。再说,他还可以把那些短篇小说和诗歌收成集子出版,这样就保险买得成那山谷、海湾和大帆船了。他一辈子不想再写东西了。关于这一点,他已经打定了主意。可是眼下等待书本出版,他总得有些事儿做做才是,可不能老是这样,沉浸在无忧无虑的迷梦里,浑浑噩噩地混日子呀。

有一个星期日的早上,他听说砌砖匠的野餐会预备当天在贝冢公园举行,他就上贝冢公园去。他早年参加过不知多少次工人阶级的野餐会,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因此这回一走进公园,就感到过去的那些感受又一股脑儿兜上了心头。说到头来,这些劳动人民毕竟跟他是同一类的人呀。他在他们中间诞生,在他们中间生活过来,尽管有一阵跟他们分了手,现在回到他们中间来,还是叫人满意的。

“真是马特不成!”他听见有人说,一眨眼工夫,一只手亲切地搭上他的肩头。“这一阵你在哪儿?出海去了?来,喝一杯。”

他回到过去的伙伴中间来啦——还是过去的那帮人,可是有些人不见了,还添了几张陌生的脸。这批人不是砌砖匠,可是,跟过去一样,他们不管什么星期日野餐会都参加,来跳舞、打架、作乐。马丁跟他们一起喝酒,开始感到又像个真正的人了。他想,自己竟然离开了他们,真是个傻瓜;他确实相信,如果自己始终跟他们待在一起,不去碰什么书,结交什么身居高位的人,他准会幸福得多。然而,喝的啤酒好像不及从前好了。味儿跟从前不同了。他以为,勃力森登把他纵坏了,使他觉得廉价啤酒没劲儿,还想到不知道书本到底有没有也把他纵坏了,使他不想跟这批年轻时代的朋友做伴。他打定主意不愿意再这样被纵坏,就走到帐篷里的跳舞场去。他在那边碰到铅皮匠吉美,跟一个高个儿金发姑娘在一起,这姑娘马上撇下了他,走到马丁身边来。

“咦,还不是跟过去一个样,”吉美跟大伙儿解释,他们看见马丁跟金发姑娘跳着华尔兹,打着圈儿走了,全在笑吉美呢。“我才不在乎呢。看见他又来了,我高兴都来不及呢。瞧他们跳华尔兹,看清楚了?真是飘飘欲仙。谁能派什么姑娘的不是呢?”

可是马丁把金发姑娘送回到吉美身边来,他们三个就跟五六个朋友一起,看着一对对舞侣在打圈儿,大家笑啊闹的,打着哈哈。大伙儿又见到马丁,都很高兴。他的书一本也还没有出版;在他们心目中,他没有什么有名无实的价值。他们喜欢的只是他这个人。他觉得自己好像一个流亡归来的君王,寂寞的心田被温暖的友情沐浴着,长出了新苗。他玩得痛快极了,使出了全身解数。再说,他口袋里有的是钱,跟过去从海上带了工钱回来时一样,他大肆挥霍了。

有一回,在舞池里,他看见丽茜·康诺莱被一个青年工人搂抱着跳过他身边;后来,他在舞场里兜了一圈,碰见她坐在一只放着茶点的桌子边。双方都感到意外,彼此问了好,他就带她到花园里去,他们在那里可以谈谈,不用扯高了嗓门,喊得比音乐声更响。他一开口,她就倾心于他了。这他看得出来。她眼睛里那种又傲慢又谦卑的表情,她那神气十足的身子的每一个柔媚的动作,还有她一个劲儿听他讲话的那副神气,全说明了这一点。她不是他过去认识的那个年轻姑娘了。她如今是个妇人了,马丁看出她那份狂野、倔强的美比从前更美了,尽管还是那样狂野,但那股倔强、火热的劲儿却似乎收敛些了。“真是个美人,十全十美的美人,”他啧啧赞赏地低声说。他还明白她倾心于自己,他只消说一声“来”,她就肯跟随他上天涯海角。

正当这想法在他头脑里闪现的时候,他脑袋一边挨到重重的一拳,差一点叫他摔倒。那是一个男人打的,那人怒火中烧、心急慌忙,朝他牙床一拳打来,竟没有打中。马丁摇摇晃晃地转过身来,看见对方又使劲一拳挥过来。他就自然而然地把身子一闪,那人的拳头刷的飞过,没有伤他一根毫毛,倒使那人的身子旋了半转。马丁弯起左臂,使出浑身的力气就是一下,打在那个打着旋的人身上。那人斜着身子摔倒在地上,又跳起身来,发疯似地冲过来。马丁看见他那被怒火弄得走了样的脸,弄不懂这家伙为什么发火。可是他一边想着,一边用左手笔直地一拳打出去,这一回又使出了浑身的力气。那人朝后倒下去,摔在地上,身子扭成一团。吉美跟他那帮人正朝他们奔来。

马丁浑身激动了。从前的日子,那种跳舞、打架、作乐的日子又回来了,而且更加着力了。他一边留神着他的对手,一边朝丽茜瞥了一眼。姑娘们看见男人打起架来,一般总是尖声叫嚷,她可没有这样做。她正屏息静气地看着,兴致浓得身子微微向前冲着,一手按在胸前,腮帮子红通通的,眼睛里满是惊奇、赞美的神情。

那人爬起身来,用力挣扎着,想甩开拖住他的那几只手。“她在等我回来呢!”他对大伙儿声明道。“她在等我回来,可是这个冒失鬼插身进来啦。我说,别揪住我呀。我一定要收拾他。”

“你这是怎么啦?”吉美问,一边帮别人拖住这小伙子。“这家伙是马特·伊登哪。我跟你说呀,他一双拳头可真够你瞧的,你要是跟他胡闹,他不把你活活吞下才怪。”

“他可不能就这样从我手里把她抢走呀,”对方插嘴道。

“他打败过冲天飞呢,你也知道他是谁,”吉美继续规劝道。“而且只打了五个回合。你跟他交起手来,半分钟也支持不了。明白了吗?”

这一说,好像起了一种使这怒冲冲的小伙子软化下来的作用,于是他对马丁眼睁睁地打量了一下。

“他模样儿不像嘛,”他冷笑着说;可是这声冷笑笑得没有劲儿。

“冲天飞当初也是这么想的,”吉美要他相信。“来,咱们走吧。娘儿们多着哪。来吧!”

小伙子乖乖地由他带着朝舞场走去,大伙儿跟在后边。

“他是谁?”马丁问丽茜。“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股打架的劲儿,从前是多么强烈、持久,这会儿可已经消逝了,他发现自己太善于自我分析,因此不可能再一心一意、独来独往地过那种原始生活了。

丽茜把头一甩。

“啊,他算不上什么,”她说。“他只不过跟我做做伴儿罢了。

“你知道,我实在没法想,”她顿了一会儿,解释道。“我寂寞得很。可是我始终没有忘掉你。”她声音愈来愈低,眼睁睁地笔直望着前面。“我为了你,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丢掉他。”

马丁望着她那张别过去的脸,明白自己只消伸出手去,就能把她弄到手,他不由得思量着,到底温文儒雅、合乎语法的英语有没有什么真正的价值,这一想,竟忘了回答她。

“你使他一败涂地,”她笑了一声,试探地说。

“话说回来,他也是个精壮的小伙子,”他宽宏大量地承认。“要不是他们把他拖走了,他也许会叫我应付不过来的呢。”

“那天晚上,我看到跟你在一起的那个女朋友是谁?”她突然问。他的回答是:“喔,是个普通的女朋友罢了。”

“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她沉思地喃喃道。“好像有一千年了。”

可是马丁不想就这问题往下谈。他把话头引到别的题目上去。他们在餐室里吃饭,他在那儿要了酒和价钱贵的好菜,饭后他跟她跳舞,只跟她一个人跳,跳得她累了。他舞跳得很好,她跟他转啊转的,转个不停,沉浸在欢天喜地的心情中,头靠在他肩上,一心希望永远这么跳下去。后来,他们在树林子里漫步,在那里,跟过去一样,她坐了下来,他呢,摊手摊脚地仰天躺着,脑袋搁在她膝盖上。他躺着,不觉睡着了,她呢,抚弄着他的头发,低头望着他闭上的眼睛,一往情深地爱着他。他突然抬眼一望,看清她脸上的温柔表情。她眼睛扑的闭上了,再睁开来,带着温和的挑战意味,紧瞅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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