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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章完结4(第2页)

那天晚上,指标阿姨和我卧谈,问起我有没有想过死,我在黑暗里笑而不答。

生与死,前者的路对我来说,犹如残风蚕丝;而死却是太过简单的事。不仅简单,而且痛快舒畅,不用承受日夜蚀骨之痛。但是死,却是让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亲人们尝受幼年丧母中年丧妻和老年丧子之痛。虽然能不能苟活,由不得我,至少我要为自己的亲人抗争与挣扎过。自戕是万万不能的,因为我是个母亲,虽然,我这个母亲做得很无力,我现在唯一能给孩子,只有微笑,能为孩子做到的,也只有坚强。我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育子成才,但可以用今天的行动告诉自己的孩子:你的妈妈不是懦夫,所以你的人生里,遇到珍贵关键的人与事,要积极争取,可以有失败,但是不能有放弃。

我想做个让儿子骄傲的妈妈,至此一点,无论任何地步,我都不会选择自己走,哪怕,万劫不复的痛。

趣人趣事

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我比neozhang做公益做得早,却良少贡献。很小的时候学校提倡一帮一对红,主要是一个城市小孩子用零用钱资助一个农村孩子读书的学费,两个通信联系,我异常认真地参加了。让我比较伤心的是,这无非只是当年学校或者校长用来书写政绩的临时性社会活动,我们学校第二年并无了下文;但让我比较骄傲的是,我很认真地贯彻自己的行为,学校帮我找到的小姑娘是安徽巢湖的小w,我一直帮到我的伙伴自己不想再读,她坚持了8年,读到高一。我也坚持了八年,那时,我貌似已经本科了。

我总共所有的资助费用,8年来可能不会超过1000块。那个时候貌似读书的学杂费太便宜了,或许那个地方物价水平很低?我不太清楚,我只是记得,第一年只有32块,最后一笔是350块的样子32对那个时候的cpi,那个时候尚且不富的家庭,以及那个时候年幼的我,可能还算作是比不大不小的钱,现在想想,现在的32块不够打的费的32块,而当年去这般用了,就能积善,就能改变世间某个角落某个小女孩的一生,就能有今天这样的趣人趣事在我身边发生,实在是很美妙的一种感觉。我虽虚得浪名是个学经济的博士,但真不善理财,这笔钱是我前半生最为值得的投资。我为幼年的我有这般才德陶醉,哈哈。

我和小w至今没有见过面,最后一点音信,也因着我数次出国易居而遗失在奔忙的岁月里。说来谁也不信,我们是单线联系,生活从未有过任何交集。如果不是她那通电话,这个世间可能没有人知道我们有段这样的过往。

我不知道小w具有怎样的神奇,怎么知道我得了病,又怎么拐弯抹角找到我。话说我正追在土豆后面喂水喝,手机响了,接起来听却是一通声浪巨大的哭天叫地,我喂喂喂半天扔没有任何声响,于是挂掉。然后手机再响,接听后仍然是巨雷一样的哭,偶尔夹着不能自己的抽抽泣泣。我还是挂了继续追土豆浇水。手机再响,我无奈说了句我靠,土豆嬉笑着重复。我暗自自责当着儿子说脏话的同时,听到手机那边鼻涕抽打打地说“姐啊,我是w”

我引以为世间神奇。失散了十多年的笔友。

w过得很好,老公是修玻璃钢窗(卖玻璃钢窗?)马上就要生孩子了,怀得是双胞胎,腿肿得像大象,穿了棉衣两腿相摩不能迈步。我遗憾不能去吃满月酒,随便看看这个18年多友谊的孩提时候的伙伴,而她的遗憾是知道我病了,却不能来看我。

其实,联系上了笔友,最多算作高兴,不能算作趣事,后续的趣事却是,她竟然先斩后奏,一杆子把她那个颇具喜感的老公捅到了上海代表她来探病。我不知道是感慨现在的女权主义强大,还是要叹母以子贵这句古谚真理。

事隔几日,我又接到一个口音极重的陌生男子的来电,他说是w的丈夫,“顺路”来上海看我,我实在不相信这个“顺路”,但是他说他连夜搭便车来的,正站在上海地面上,不见我回去老婆不会让他进家门的。最后一句话他说的有点着急,结结巴巴,又有点不好意思,让我觉得,他一点都没有开玩笑,不见我,可能真要睡柴房。

我发了一个地址给他,一边继续蜷缩在被窝里看beautyfly给我的《收获》,一边等和d的到来。

我不是想说脏话,d现在是一对夫妻,男姓孟,女姓杜,让我那么简写,成了d。他们是我04年出国前介绍成功的最后一对,当年在香港工作,d立马去香港读书,我顺水推舟介绍他们认识,明里d需要有人照应,暗地是托我做红娘。不知过了多久,门铃响了,家人开门,我听到高亢的嗓门,于是鹞子翻身蹬开被子,急慌慌套着那身秋菊的打红棉袄夸张地走着猫步迎了出去。

这里要解释两个典故。

第一,最后一次和d碰面,是请客,一方面给我出国践行,更重要的是和d确定恋爱关系。我们一干8人等吃过饭冲进去fullhoe,淮海路的一个酒吧疯狂。我那次喝得有点高,一直趴在桌子上睡觉,等我恍恍惚惚醒来,看见我们这帮人和一帮不知底细的人在打群架,于是脑门一热,领着个只有350l的青岛小酒瓶打算上阵帮哥们,谁想还没冲进阵营,警察来了。我极度冤枉地被一锅端抓进了警察局。

警察开始问话写口供,问到我是干什么的,我说复旦学生,他问几年级,我说博一。然后警察怒了,说我故意耍酒疯不配合。我那天的穿戴是一个亮片背心,一条短极端的热裤,一双亮银高跟鞋,除了没有化妆,和小阿飞无异。小警察鄙视的眼神点燃了我体内残存的那点子酒精,我忽的一声站起来说“复旦的怎么了,读博士怎么了,上了复旦读了博士非得穿得人模狗样不能泡吧啦?我还非得个性下才行!”然后我开始学酋长的走姿,扭起了猫步。这段话可能只有长住在北区的人有得会心一笑。(酋长不要生气,我真的一直都很崇尚你的个性。真的)

因着这段典故,我想都没想,猫步出迎d。

第二个典故,是我的秋菊棉装。我有个姨妈,视我如亲生,听了和她一起打扑克的老太太怂恿,要给我冲喜。我这个德行,嫁和娶是一样的难,如何冲喜?人家不听,好棉好布密密缝,给我缝了套冲喜的大红行头,里面是大红布,外面儿是土的不能再土的粉花绿叶红底棉布,棉裤是左边开岔的老式棉裤,四指宽的红布做腰带。我不想枉了这情,欢天喜地收下穿了。棉袄难看,但是挡寒暖和。所以,很熟的朋友来我家,经常可以看到我貌似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造型。

d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一个穿着秋菊棉袄棉裤的人扭着猫步出迎算不得什么,而我的悲剧在于,当我和d见面熊抱,我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两眼呆滞,张着嘴,下巴明显脱臼状。

我故作镇定恢复常态打招呼,我多么希望他是走错了门,或者是个送快递的,没有想到他愣了愣神问我“是于老师的家吗?”

我哭笑不得只好说是。

他追问“于老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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