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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第2页)

秦允蓓也很开心,大方地拍了拍他的背,然后为两位男生互相引见:“这是我高中同学,金飞祚。这是大学同学,郑能谅。”

“怎么听着有种工程交接的感觉啊。”郑能谅一边开玩笑一边伸出手。金飞祚笑着与他一握,看了看秦允蓓,道:“这项目可不好管理啊。”

金飞祚看上去就像个从海边来的孩子,身材精瘦,皮肤黝黑,头发微卷,有些凌乱,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手指细长,很有劲。秦允蓓和郑能谅跟着他来到预订好的快捷酒店,一进门就看见整整齐齐一大堆装备,原来金飞祚早已将接下来五天的行程规划妥当,并做了充分的准备,背包、地图、雨伞、电筒、驱蚊水、防晒霜、急救用品、水果刀、压缩饼干等一应俱全,展现出男生身上少有的细心品质。

“太专业了吧!这是要搞野外生存训练吗?”郑能谅放下行李,感慨道。

金飞祚淡淡一笑:“熟能生巧,大一这一年我们系里组织过好几次集体旅游,都是我这生活委员安排的,所以啊,我准备下学期兼职干导游去了。”

郑能谅往沙发上一躺,伸了个懒腰:“还是你们好,我们系就大一开学聚了个餐,后面一次集体活动也没,不过西都附近好玩的地方本来就不多,看来还是你们这儿的旅游景点比较丰富,小蓓推荐的没错。”

正在卫生间洗脸的秦允蓓接茬道:“我游山玩水不看地方,只看人,阿飞可是我的铁哥们,别的地方再好玩也没这里亲切啊。”说着,她探出半个脑袋来,冲金飞祚做了个鬼脸:“何况,人家刚拿了全额奖学金呢,正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肥水不流外人田不是。”

望着哭笑不得的金飞祚,郑能谅也忍俊不禁,便故作深沉地批评她:“你这丫头忒不懂事,尽欢则乐极,乐极则生悲,再肥的水也经不起轮番榨,一千三百多年前,也有个皇帝和你一样贪恋繁华,结果玩坏了江南,玩丢了江山。一个奖学金你就磨刀霍霍,人祚哥还不倾家荡产?”

秦允蓓一边擦脸一边走出卫生间,反驳道:“哎哟,你可别猫哭耗子了,当初还是我先问的想去哪儿玩,是谁张口就说最想去趟少林寺,圆了武侠梦的?”

郑能谅一脸无辜:“想去少林寺没错,可也没说一定要来这里蹭祚哥的方便啊。”

“离少林寺最近的不就他这儿了?难道你想去少林寺,我还带你去见齐齐哈尔的朋友?”秦允蓓说着把手里的毛巾往他怀里一塞,“快洗把脸去,黑得跟阿飞有一拼了。”

郑能谅用毛巾一抹脸,全是灰,连忙从沙发里跳出来朝卫生间冲去,嘴上还犟着:“你曲解了我的意思,我是说,少林寺是我心中的圣地,就算从西都一路化缘步行前往也没问题,完全不必麻烦祚哥的嘛。”

正在清点装备的金飞祚忙说:“一点也不麻烦,少林寺我也没去过,正好沾你们的光一起玩。”

郑能谅颇感意外:“少林寺离你这么近,都没去过啊?”

“是啊,每次组织旅游都有人提少林寺,但因为系里大部分是本省人,早就去过,还有的人觉得少林寺太近,迟早有机会去玩,兔子不吃窝边草,所以总被否决,”金飞祚做了个无奈地手势,对郑能谅说,“这应该和你们觉得西都周围没什么好玩的心态一样吧。”

郑能谅点点头:“也对,人总是向往远方。”

金飞祚马上接住他的话:“这不正好,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秦允蓓笑道:“瞧见没,阿飞好客成性,你要不麻烦他,他还憋坏了呢。”

金飞祚的确是个非常好客的人,假如他只有一百元钱,就会用其中的九十元来招待朋友,剩下的十元送给朋友留作纪念。他在学校附近最好的饭馆订了包厢,酒菜丰盛。一入座,他就给秦允蓓倒了杯清酒,秦允蓓大方接过:“谢谢,还记得我的口味呢。”

“喝酒的女生我就认识你一个,能记不住吗?”金飞祚说着朝郑能谅一晃酒瓶,“小谅,清酒?啤酒?还是白的?”

不等郑能谅开口,秦允蓓已抢答道:“他呀,酒精过敏,还不如我呢。”

本来见金飞祚如此热情豪爽,郑能谅一时兴起很想与他喝上几杯,幸亏快人快嘴的秦允蓓提醒了他,便尴尬地笑笑:“惭愧,扫兴了。”

金飞祚也不勉强:“那你就多吃点菜哦,千万别客气。”

郑能谅喝着饮料,看两位势均力敌的酒伴变着花样把酒灌进彼此的肚子,听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回忆青春。金飞祚和秦允蓓从小住在同一条街道,小学、初中、高中都上的同一所学校,他比她大一岁,也高一届,每次升学的时候她都会开玩笑地说“你开路,我殿后”。高一那年,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的金飞祚忽然成绩一落千丈,留了一级。两人又在高中同桌了三年,结果一个考上了西都大学,一个来了这儿。望着两腮酡红正和金飞祚猜拳的秦允蓓,郑能谅不禁想起了小企鹅,以及曾经的点点滴滴,似乎有一阵子没有收到她的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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