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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1页)

个“吃螃蟹”的人,就断然拒绝了姜夫人的要求,立“寤生”为“世子”,也就是王位继承人。姜夫人的美好愿望“总被风吹雨打去”,瞬间化为泡影,“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自然就是她的宏伟蓝图,那个郁闷哟,非“怏怏不乐”所能形容!但姜夫人并没有死心,在老公归西“寤生”继位之后,她想方设法要把共叔的封地搞得大一些,并且要封在京城,被“寤生”也就是郑庄公拒绝之后,以“若不允,惟有逐之他国,使其别图仕进,以糊口耳”相要挟,郑庄公当然不肯给大家留下“相煎太急”的把柄,也不能太逆母亲之意(违母之命,可会给别人留下*的口实),被迫把自己眼皮子下面的京城分封给了弟弟共叔,卧榻之旁能容他人酣睡,郑庄公的心胸可谓开阔之极。

郑庄公不聋不盲,他对自己老娘的所作所为所想,其实是心知肚明的,他听在耳里看在眼里,也记在了心里,《左氏春秋》《战国策》没有对此做过任何说明与叙述,自然,《东周列国志》也没有进行任何的记叙与刻画。整个事件,给人的印象是,郑庄公是个孝子,有仁爱之心,有人性,他回答大夫祭足反对分封京城给共叔的话——“我母之命,何敢拒之”——蒙蔽了所有人的耳朵,让所有人都觉得他实在是个“唯母命是从”的大孝子,而其后的富有戏剧性的“掘地见母”,让铁石心肠的人都感动地流泪。可从他的所作所为来看,这其实是他的阴谋,也正是他的“毒”的体现。

不管在哪个朝代,尊重母亲,听母亲的话,做一个不折不扣的孝子,是对每个人的道德要求,特别是对于处于高位的人来说,这一点尤其重要。逆子是人神共愤的!一个不尊重母亲、不听母亲话的人,是没有资格没有本钱管理别人的,就算有幸登上了宝座,别人也能以此为借口*他,拉他下马。郑庄公虽然“出生不好”,可他却聪明得很,给大家留下了“孝子”的美好形象,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做了这样的铺垫,郑庄公开始了自己辉煌的政治生涯。

对于母亲姜夫人和弟弟共叔要造反篡位的阴谋,郑庄公一开始从母亲执意要把京城封给弟弟,就已经有所察觉,甚至心里亮堂堂。可母亲和弟弟的造反态势又不是那么明显,只是在酝酿,不好下手,只能暂时按兵不动,以待时机。他手下的文臣武将以为他是个“傻老冒”“二百五”,提醒他劝谏他,给他出主意出计谋,要他未雨绸缪,铲毒瘤于萌芽。见郑庄公无动于衷,个个急得尿滴。郑庄公那时心里肯定直乐,想那些人真他妈的“井底之蛙”,一群笨蛋。玩他们玩够了,才一语道破天机:“我今置之度外,任其所为……待其造逆,明正其罪,则国人必不敢助,而姜氏亦无辞矣。”原来他所有的隐忍,都只不过是为杀弟搞个名正言顺以封天下人之口!从他故意给母亲和弟弟造成造反可以成功的假象,并且是在诱使他们造反来看,他其实对他们是恨之入骨的——也可以从弟弟共叔造反失败自杀之后,他把母亲异地安置发的誓言可以看出:“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做儿子的对妈妈说“咱们死后见”,这种怨恨,不是彻骨的,又是什么?

郑庄公与手下人搞了个计谋,说自己要往周朝去“面君辅政”,国家由那个叫祭足的监理,成功地将母亲和弟弟拉到了造反的前台,并使他们按照自己预先设计好的路线走,共叔最终一败涂地,只好骂了一句老母亲“姜氏误我”,自杀身亡,玩完了。不,是被他亲爱的哥哥给玩完了!

共叔其实是可以不死的。只要郑庄公稍一警告,或者展以实力,又或者把他弄到偏远之地,共叔极有可能寿终正寝。可从人性角度来看,共叔又是必须死的。首先,不管怎么说,共叔的存在,始终对自己是个威胁,因为,那个母亲是站在他那一边的,况且他的手下,也都是一些追逐名利之徒,实力也不可小觑;其次,童年和少年、青年的遭遇,应该在郑庄公的心里,烙下了挥之不去的痛苦印迹,一个长时间受到歧视、得不到母爱的人,当然会对夺去他尊严和母爱的人产生心理上的反感与痛恨,即使错不在对方——共叔不死,这说得过去吗?郑庄公最终是完成了这种见不得人的心愿,但没有人能说什么,更没理由对他加以指责。因为,“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哥哥弄死弟弟,是多么的天经地义!

大家都为郑庄公鼓掌!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穷人与狗不得入内

据环球网3月21日报道,浙江临安年近五十的农民老陈去年6月26日在给一徐姓的别墅搭墙面时,被主人的藏獒咬伤。老陈于今年1月向徐某索赔三万余元。在法庭上,被告的律师反问老陈,“我们是高档住宅区,你这种身份低下的人怎么可能进来?!”

又据报道,黑龙江民工王建民腹痛难忍被“120”急救车送往同仁医院,因身无分文,院方拒绝救治。次日凌晨,王被发现死在医院厕所门口。庭审法官认为民工身份的王建民不应被送到“同仁医院”救治,理由是北京同仁医院不是流浪人员、农民工的定点救治机构。

看到这样的新闻,一切善良的人都会拍案而起,为这个社会的不正常。如果说,上面那位律师的话多少包含有个人感情,反映的是一个律师的职业道德的话,那么,下面这位庭审法官的看法,就让人感到后怕,后背发凉。虽然事件不同,但受害者的身份相同,都是农民工,而律师认为,作为农民工,没有资格和权利,进入“高档住宅区”;法官认为,作为农民工,没有资格和权利,进入“同仁医院”得到救治。社会的冷漠,与公权的歧视,编织了一张无形的大网,把处在底层的农民,包裹得严严实实。

我们这个社会“病”了!

这种“病”,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一朝一夕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它来自于母体的遗传,来自于两千年的历史浸泡。人以三六九等划分,存在由社会地位特别低下、没有独立人格的人所构成的贱民等级,是封建国家普遍的社会现象。这种贱民等级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早已存在,从商周就已经开始。孔子的所谓“儒家思想”,对于等级有着较为详细的说辞与定位。汉代一代大儒董仲舒的“三纲五常”论,把等级观念推到了极致,影响深远。到了明代,封建国家的法律开始对人民区分良贱。清代时,封建国家才在法律中明确规定贱民的范围,把奴婢、堕民、丐户、九姓渔户、蛋户、佃仆、隶等统统归于“贱民”。统治者从住房、服饰、器具、车马等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人民严格按照等级划分,住该住的屋,穿该穿的衣,用该用的器具、坐该坐的车,说该说的话,做该做的事,去该去的地方,否则就是越轨,为当时的社会与法律所不容。因为不平等,下层的“贱民”希望改变现状,冲突就不可避免。无数历史事实表明,几乎所有社会问题、矛盾、冲突的根源都与等级制度密切相关。鲁迅先生把封建社会的这种制度称为“人吃人”的制度,其见解是极其深刻的。

正因为这种“人吃人”的制度导致了整个社会的不公平,无数仁人志士为打碎“铁屋子”上下求索,力图进行社会变革。孙中山先生的“三*义”,在当时的中国,无疑是一剂良药,社会的天空显出了光亮。新*主义革命的成功,一度让广大人民看到了“平等”的曙光,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看上去已被彻底击碎。*运动中,封建的残渣泛起,直到现在,“臭老九”的历史印痕,在无数人的记忆中,挥之不去。

因为脱胎于有病的母体,社会发展到了今天,仍延续着她的基因。改革开放,使大多数人从贫困走向了富裕,一些富人从经济领域起家,向政治领域渗透,不但把持着社会的财富,也把持着社会的权力。为了维护既得利益,维持等级制度的存在,就显得极其重要。随着贫困人口的减少,富裕人群成了大多数,那些“贱民”不再成为社会政策感兴趣的对象,成为了少数人而且没有影响力。以前那些为穷人说话的政治家与思想家,由于是代表少数而且没有影响力的人说话,使他们自己也成为少数派并且丧失了影响力。结果,政治家和学者都不再和这个社会为贫困所折磨的成员站在一起。上面的两则新闻,那种“高档住宅”与“穷人医院”的思维,正是这种趋势的体现。这些人有一种论调,就是认为:贫困的一个重要来源是穷人自身素质的相对低下,包括知识水平、努力程度等等,穷人自己对贫困的形成和积累难辞其咎。因此,他们强烈觉得穷人不配享有社会进步的成果,穷人最多只能获得保障其生存底线的一点点救济,并且应当对相关社会政策感激流涕,严格遵守等级划分,去“该去的地方”,否则就是越轨,就不会得到法律的保障与支持。

律师的“高档住宅说”,与法官的“穷人医院说”,证明上述危险的论调已经渗入某些社会精英(经济学家、富豪、医生、法官,律师)的头脑中,并且依据此类偏见来行使手中的公共权力和私人资源,进一步迫使穷人去遵守如此潜规则。如果我们无视歧视穷人思维的蔓延,那下一个被断定该送“穷人医院”的会不会就是你我?

国家领导人一再强调“和谐”,要让我们有“尊严”地活,如果不彻底清除母体上的病毒,口号喊得再多再响,“和谐”真的会成为“河里的螃蟹”,“尊严”也就变成了“蹲在茅坑里抽烟”。只要“高档住宅区”与“穷人医院”的说法存在一天,我们都有理由认为,“和谐”与“尊严”,只不过是“叫花子讨老婆——说着口香”。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痛苦记忆,让我们倍感屈辱,外国人对中国人的侮辱与歧视,已经成为一段历史。现在,“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轮到了中国人对中国人(不要称什么同胞,虚伪得很!)开始了凌辱与歧视,虽然在“高档住宅区”与“同仁医院”的门口并没有竖着一块“穷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但,却更让所有的“穷人”心寒。而这一切,什么时候也会成为历史呢?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男人境界:做人八分滑(2) ——乱弹《东周列国志》之郑庄公

郑庄公不但毒,而且滑。他的毒可以让人不能说毒,他的滑,也是“滑”得别致,恰如泥鳅。

弟弟死了之后,认为自己大功告成,郑庄公不免忘记了“孝子”角色,因为对母亲打心眼里痛恨,就把她给弄出京城,说是安置,实际上是“幽禁”起来,还说了那么一句让妈妈既不好意思、良心不安,又万分痛苦的话。姜氏心里虽然一千一万个不情愿,但确实是自己“无情在先”,也就怪不得儿子“无义在后”,伤子之痛,再加上心里可能也感到内疚,于是也就只能“出居颍地”,过着清汤寡水的幽居生活。根据《左氏春秋》写成的《东周列国志》,在写到这里时,说郑庄公看不到老母亲,“良心顿萌”,有反悔之心念母之情。这可能有不实之言。因为,郑庄公说的话很有意思,耐人寻味:“吾不得已而杀弟,何忍又离其母?诚天伦之罪人矣!”这话里面,就根本只有“妈妈只是弟弟的妈妈而不是我妈妈”的意思,这种“良心顿萌”,是靠不住的。我认为,他的这种“良心顿萌”,与其说是出自对母爱的渴望对母亲的尊重和作为人子的孝心,毋宁说出于政治的需要——那时著名的人物颍考叔说的话,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当他看到郑庄公把母亲弄出京城,见人就说:“母虽不母,子不可以不子,主公此举,伤化极矣!”这就不得了了!颍考叔又不是一般人物,那可是得到人人尊敬的不折不扣的闻名遐迩的大孝子。在郑国,大家可以不知道你郑庄公,但不可以不知道颍考叔。在一个“以孝为先”的时代,在一个“礼”已经成为或者即将成为“制度”的时代,“伤化极矣”的君王,怎么坐得稳位子?作为一位极具政治眼光的“千古奸雄”(冯梦龙语),郑庄公不可能不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他意识到自己的这一冲动,使自己以前苦心积虑积攒下来的好名声有土崩瓦解的危险,自己的政治前程就会玩完。但他不动声色!

郑庄公的不动声色,除了是自己说过的那句“不及黄泉,不相见也”的话,说得实在有些过火有些“逆子”不好下台之外,最重要的是,他知道有一个人会给他修一个下台的梯子,这个人就是颍考叔。颍考叔是个孝子,又是一个热心人,还是一个有点政治野心的“聪明人“。我说颍考叔“有政治野心”,也许很多懂历史知识的人会说我在“放屁”——你不能因为他做了官就说他有政治野心。问题恰恰就在这里,一个没有政治野心的人,你做官干什么?他的这种政治野心,一是能更好地“尽孝”,让自己清苦的老娘彻底告别吃野菜喝泉水住茅屋,甚至没吃没喝没屋住的“非人”生活;二是能把自己的这种“孝”推及他人,使天下之人都能做“孝子”,以实现自己的人生理念。而这一切,都得有权力做保障。这么一个人,不但善于揣摩妈妈的心理,也善于揣摩大王的心理。他知道自己的那一番话,肯定会“叫醒”郑庄公敏锐的政治嗅觉,而郑庄公自己给自己下的套,得由别人来解开——因为郑庄公打的是“死结”。一个万人之上、一人之下的诸侯国国王,如果说话像放屁,食言而肥,“孝子”的名声是弄回来了,但他失去的将不只是诚信,还有他的威信!郑庄公知道那个孝子颍考叔一定会来见他,事实上,颍考叔也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以献野味为名,见到了郑庄公。于是,历史上演了一出让人津津乐道的“二人转”,更准确一点说,应该说是一出嘲弄天下人的“双簧”戏,郑庄公“掘地见母”的至孝之举感天动地,颍考叔“藏肉孝母”的故事成为经典。当天下人都泪流满面的时候,两人偷偷抚掌窃笑:“国人……无不以手加额,称庄公之孝”,郑庄公咸鱼翻身,道德的高地不费吹灰之力,又夺了回来;而颍考叔也因“庄公感考叔全其母子之爱,赐爵大夫,与公孙閼同掌兵权”,一飞冲天!从此,他再也不用偷偷摸摸藏肉了!

从“掘地见母”这件事来看,郑庄公的“滑”,让人大开眼界!来看另一件事。

郑庄公因为忙于在国内“勘乱”,长期不到周王朝去做事,那个“花瓶天子”周成王也因为郑庄公独霸朝政,有势大欺主之势,就想以此为借口,把郑庄公这块巨石给搬掉,最起码,也得给他来个“双规”。“花瓶天子”这个人实在是“病急乱投医”,也没有一点政治头脑,一个叫“虢公忌父”的人偶然来朝,不管三七二十一,既不搞政治背景审查,也不搞能力智慧考核,就让人家取而代之,简直把政治当成了儿戏,毫无一点“唐伯虎点秋香”的有的放矢,开国际玩笑!虢公忌父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当然不想做“花瓶天子”的“排头兵”“敢死队”,就婉言谢绝了“花瓶天子”的好意。作为一般人来说,这事过去也就过去了,不会去计较“花瓶天子”的“儿童游戏”,况且,“花瓶天子”到底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可郑庄公却从中看到了危机,知道“花瓶天子”的目的就是要搞掉自己。他马上跑到周廷,耍起了“花枪”。

他用的是以退为进的计策。

他首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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