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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3页)

汤不凡觉得自己心口里什么东西快跑出来了,勉强压下,猫回柜台里了,“我不管了。”

媛媛知道他是累得发火了,没和他计较,自己回厨房做事去了。

收市以后,媛媛叫来春桃,让她在边上看着。拿出之前买的桂花和梨,把梨洗净剖开,取出中间的核,将晾干的桂花放进其中,找来小蒸笼隔水蒸了一小会儿,淋上蜂蜜,挑了小块递给春桃。

“试试。”

春桃依言试了一口,梨肉香软,一股淡淡的桂花香溢满齿颊,咽下后发现喉咙里一阵舒爽,不觉赞道:“好吃。”

媛媛将余下的部分装进盘子里,拿给她,“给阿爷端去。”他成日抽着水烟,最近又有几声咳嗽,该润润喉了。

春桃端了盘子出去,没一会儿回来,媛媛才接着说:“今晚将这几个梨和桂花带回家,顺便装罐蜂蜜,明早去阿忠家照着我的方法做了,是给邓大妈的。”

春桃瞪大了眼,“我怕做不好。”

“方才你不是看着我做过了吗?很简单的。”邓大妈所患的病,媛媛大致知道,她也正好知晓这种偏方,虽然作用未必很大,但也可以让邓大妈没那么幸苦。这种吃食要现做才好,她没闲暇每日都去阿忠家里,只好让春桃去取菜时代劳了。有些关系必须经营,再说邓忠忠这些日子也帮了食庐不少忙。

春桃唔了一声,努力回想方才小姐教的方法,好一会儿点点头,算是记住了。

过了两日,白忆之一如往常派人来订了位置,再次来到食庐却发现少了一个人的身影,等到媛媛端菜上楼,他饶有兴致地问:“方公子走了?”

媛媛点点头,“回繁城了,小侯爷没在‘在水一方’遇上?”

经他这一提,又想起大神师兄来,心里闷闷的。

白忆之轻笑,“那地方是我父王爱去的,我还是比较喜欢这里。”

不知为何,他最近老是想着她的烧菜,自己在府上让厨子做过几次,但都做不出她的味道,她倒是把他的胃养得有些挑食了。就是这地方太远,他想大快朵颐总要等到自己公务没那么繁忙时才能抽出闲暇来这里一趟。

“你呢?何时回繁城?”白忆之倒是真心想她将食庐搬到繁城,这样他就不必如此麻烦了。

媛媛想起大神师兄临走留下的字条,幽幽地说:“等到我可以重开第一楼的那天。”

眼下没那么多钱去做这件大事,况且若要回去,以现在自己的厨艺,恐怕还难以维系一间如此规模的食肆,人手方面也嫌不够。大神师兄说过,不要想着一步登天,也正和她意。

白忆之伸手揉揉眉心,那不是还要等上几年?可他却有些等不及了。

“不如我出钱让你重开第一楼吧!”白忆之提议道,有他出面,再难的事都不成问题。

媛媛呆滞一瞬,立马回过神来,“小侯爷说笑了,无功不受禄,民女承受不起这么大的恩泽。”

“在我面前不必再民女前民女后的了,”白忆之端起身前陈酿,抿了一口,“我不爱听。不如以后我叫你媛媛吧!你也无需再称呼我做小侯爷,太生份了。”

媛媛细想下,没有推却,“那我该如何称呼你呢?”

“忆之如何?”白忆之眉眼含笑的看着她。

粉嘟嘟的俏脸比初见她时瘦了,下颌处有了几分汤不凡同样的轮廓,只是脸上比她哥有肉。其实说来,毕竟是同胞兄妹,若再瘦上几分,就凭汤不凡那张俊脸,相信她也差不到哪里去。那双水灵灵的大眼,虽然没有繁城中那些女子的娇媚,却也干净得犹如身旁的运河之水。

想到这,白忆之愣了愣,轻笑出声。

媛媛正为难这称呼怎么叫得出口,太过亲密了,就连大神师兄她也没如此叫过,却听见他的这声轻笑。知道他在和自己说笑,“我还是不改了,小侯爷叫得顺口了,换了称呼好似换了个人似的。”

白忆之没想她拒绝得如此头头是道,让自己挑不出半分毛病来,无奈笑道:“随你吧!不过我是真心当了你是朋友。”别人谁敢这样直呼他的名讳啊?他头一次破例居然在这丫头面前栽了跟头,难道是自己真的比不过方池?至少那声师兄,她私底下叫得还是挺自然的。

“其实怎么称呼并不重要,只要小侯爷有心,媛媛和你做朋友又有何妨?”

“也对!是我执着了。”

媛媛忙着厨房的事,匆匆和他寒暄几句,下楼去了。

白忆之目光久久停在竹楼梯边没有收回,方池究竟喜欢她什么呢?那个连父王都请不动的人,却在这里心甘情愿地做了那么久的厨子,繁城的家业都不顾了。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某人真是见缝插针啊!

媛媛的日子会好起来吗?

敬请期待下回分解。

☆、生财有道(二)

日子很快过了一月,春桃清晨去邓忠忠家给媛媛带来了好消息,邓忠忠养了大半月的鱼苗,存活了不少。媛媛想着也应该是这样的,这里的水本就没什么污染,她每日休市时在二楼雅座外的露台上见到不少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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