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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2页)

生日那天,她邀请全办公室的人去吃饭唱歌——她请客,老于或者阿涛付的账。柯宏志没去,却在所有人离开之后,在朱晓阳的办公桌上放了一个小的首饰盒。

“小姑娘一个人在外挺不容易的。”他毫无必要地对自己解释道。

第二天,他发现她把他送的胸针戴在了紧身的枣红色毛衣上,是一个小巧的粉碧玺胸针,兔子形状。她有意无意地总是在他眼前晃荡,他总觉得那天办公室里格外干燥,一股静电在空气中流动着。

上床是在一周之后。奇怪的是,他们对于性这件事都不怎么期待,可在某种不成文的规定中,两人一定要上床,这样才能把这桩外遇做实。

性没有那么美好。柯宏志想,问题是出在自己身上。他在过程中总有一种抽离感。一瞬间,她小小的乳与小小的手臂,让他觉得她是他的孩子,他从未存在过的女儿。

下一个瞬间,他又觉得他才是孩子,毛豆从他心里埋藏的那个冰凉的盒子中复活,借助生者的心去心跳。他们分享着一个生命,柯宏志替毛豆去长大,去经历他无法经历的女人,还有爱、罪恶、温柔和卑贱。

每次结束之后,朱晓阳都能很快睡着,临睡前她都要抓着柯宏志的阳具。“你别想跑。”她说。

人是可笑的。柯宏志本来很瞧不上朱晓阳的小心思:她从来不去偏远的乡村或者某个灾难的现场采访,却不放过任何一个跟名人或精英接触的机会。如今,也觉得是稀有的率真。

他也看不惯朱晓阳与众多男性暧昧不清的关系,等到两人好起来之后,他却觉得是别人出于嫉妒去造她的谣,出于一股义愤,越发坚定地要保护她,和她在一起。

两人从来没有认真定义过彼此的关系,朱晓阳在外依然是清纯的单身女郎形象,报社同事给她介绍的相亲也照见不误,全当成趣事讲给他:“上回见了个公务员,听说我是学历史的,问我清朝都是哪几个皇帝。我答了。他又问:那明朝呢?真是有病,大哥以为他是招聘哪,你说好不好笑?”

柯宏志开始也心慌意乱地跟着她胡乱笑一气,听了几个月,再笑不出来,闷闷地说:“我没资格吃醋。”

她听到这话,脸也沉下来。朱晓阳总是笑的,脸一旦冷下来,两道深深的笑纹就变得很严厉苍老,像是变了一个人。

朱晓阳又相亲认识了一个刚离异的中年男人,有房有车,急于结婚。她竟没有事无巨细地讲给柯宏志听,只模糊地谈道:“这个人真惨,前妻拿刀砍他,砍得后背血哗哗地流。”

柯宏志一听,就知道朱晓阳与那人七七八八已经聊得有些眉目,发了脾气,摔碎了一只马克杯。

她也生气,冷笑道:“你看看人家,说离婚就离婚,多痛快。”

她眼眶也有泪水,可这落不下来的泪也是很冷的,就像是冬天树枝上冻着的冰条子。

柯宏志觉得太痛苦了,可这痛苦里也有一些快乐:她毕竟是在乎自己的,在乎着自己能不能和她结婚。

吵了这一架之后,他们都有种“暴露了”的讪讪的感觉,下决心冷落对方,半个多月没联系。朱晓阳请假外出旅游,有意无意地晒出丰富的生活状态。单位的同事都传她要结婚了,男人们都有些失落,要失去最后一个单身女郎了。

朱晓阳真的要嫁人了吗?

柯宏志盯着手机屏幕,实在难以入睡,准备找点安眠药吃。他推开卧室的门,看到厨房有光,樊怡在煮面。他提高音量说:“多下点儿,我晚上也没吃饱。”

不大的饭桌上堆着报纸、购物袋、半瓶可乐、开了封的花生,甚至还有毛衣,杂物中拱出一个小圆圈来,刚好够放一个碗底——两人已经很久没有同过桌了。

面下多了,两个人越吃越慢,越慢越吃不完,吸溜吸溜声很刺耳,更衬得无话可说。

樊怡一贯沉默着,低着头,脸上浮着一种奇异的微笑。

柯宏志甚至期待樊怡和他吵。她有一切的理由跟他吵,都是因为他没有户口,又把仅有的积蓄拿去做了一笔失败的投资,才导致毛豆无法在这座城市上小学而回了乡下老家,发生了这样的事故。

然而樊怡却选择了一种更为残忍的惩罚方式:把他当作隐形的,目光静静地穿过他。他难以忍受这种压抑,没头没脑地说:“真不想干了。今天老王把我叫过去训了一顿。几年前他到处说我是他半个儿子,现在看我拉不来钱,恨不得叫我爹。”

樊怡说:“你也要体谅他。”

柯宏志大声说:“那谁体谅过我呢?!”

他把碗重重地摔在桌面上,汤洒到报纸上,毛衣软软地从桌子上滑落。玻璃相撞的声音在空中回荡,桌上绿萝的叶子无法控制地颤抖着,万物都向他投降。

柯宏志也是给自己壮胆。他订了明天最早的机票,去南方,最南的地方,那里有热得发出焦煳味的阳光。他要把樊怡抛弃在北方寒风的裹着灰色沙尘的冬天,抛弃在墙纸剥落露出灰白水泥墙的房间里,让她和沙发、窗帘、毛豆的鬼魂一起慢慢变老。

樊怡坐在他的对面,蜷缩在一件灰色的羊毛开衫里,像公园长椅上无家可归的人。柯宏志想,自己真是个非常无耻的人。

第四章

樊怡从小到大做的噩梦都没变过——赤身裸体地被绑在一棵树上,然后一只巨大的鸟盘桓逼近,她拼命挣脱出绳子,赤手捉住那鸟,它又立刻变成一只更大的海参……

有了毛豆之后,她缠斗正酣,听到鸡鸣声就立刻收手——不好意思,不打了,六点半要给毛豆做饭了。

毛豆没了之后,她就永久地失去了这个心理反射,每晚和恶魔不断作战,久久醒不过来。她上午才醒来,离登机只有两个小时,脸都来不及洗,匆忙抓了几件衣服就出门了。

直到坐上出租车,她都没有注意到柯宏志不在了,更勿论注意到他放在床头的那封诀别信。

樊怡从来没有想到过外遇这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在婚姻中从无二心,这和柯宏志无关,是她爱上了“忠贞”这个词,这个词带给她的感觉就像洁白马桶里浅蓝透亮的除臭剂和刚刚消过毒的杯碗,让她从大脑深层觉得松弛。而一旦有偷情的念头,想到充满细菌的逼仄的偷情场所,以及自己卑贱的姿态就让她呼吸不顺。

可是强哥不一样,强哥不是外遇。严格算起来,强哥才是她的初恋。从有记忆开始,他就住在她家对门。有一次,小学三年级的他闯了祸,被父母惩罚,赤身裸体地被丢出家门。他背靠着墙站着,黝黑得像一只磨光了的非洲木雕,只有臀部是一大块白印子。

再有印象的时候,就是她上高中的时候,那时强哥已经不再上学,他家在街道的尽头开了一家露天台球厅,叫“帝豪”,常年放着粤语歌,他每晚去那儿上班。樊怡的父亲玩台球赌钱上瘾,整夜耗在那里。她奉母亲的命拖他回家,好求歹求,嗓子都要滴出血来,父亲就是不理。一堆人在旁边笑着,樊怡就只看到强哥,裸着紧而滑泽的上身,低头用粉块摩擦着球杆顶端,头发长长地挡着眼睛。她心旌摇曳,像附在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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