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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2页)

我并不拒绝美色,只是轻贱自以为有几分姿色和才思的女人。

这样的女子不明白美色只是那些对他保有欲望的男人们赐予的虚无飘渺的哄骗之辞,并非根深于灵魂深处的东西。

没有什么可以天长地久,若一件东西是别人给的,失去的便会更容易。

这样的女子,很难得到有根基的温暖,或者经得起人事飘零爱情。

一旦自己盛年不再,形容枯萎,便会因失了男人的宠爱,而无从倚恃。

越是美艳的花,凋零时便越是凄惨。

正因如此,这样的女子才比男子更加贪恋虚荣。

买胭脂水粉、金银首饰、丝绸彩帛,无非都是为了能更久的维持自己的青春容貌,更易博得男子的欢心。

女色会让拥有者产生更多的欲望,已经得到的,没有得到的。

心窍中会留下填不满也掏不空的孔穴。

愈是难以留住的东西,愈是贪恋和不甘成全。

漂亮本是温柔无害,然而漂亮并自作聪明的女人,却是江湖中许多争端的根头,诸多血债的元凶。

像许多武功了得、内力深厚的剑客不是死在比自己更强对手的兵刃下,而是丧命于软玉温香或甜言蜜语中,贻笑武林。

最毒的妇人心。

江湖湮没了多新情旧恨,遗忘了多少今是昨非,才淘漉出这样一句看似激愤无理的话。

女子美貌,若能真的秀外慧中,寻个好的归宿,也便罢了,尚能有个相夫教子的平淡生活。

但若以聪明自持,太有主见,却难自处。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聪明与美貌无法调和,反而容易成为最大的悲哀。

回卧房休息时,我都会有意无意地瞟一眼墙上的诗句。

用我记帐的笔墨写上去的,日子久了,有些斑驳,也曾试着将它从墙上除去,用尽了办法却只能让字淡化,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

字迹娟秀灵动,媚人心骨的艳。

落款没有写全姓名,也没有题字的时日,只有一个一笔而就的“霖”字。

每次看到,都会莫名的哀叹和怅惘。

我手中还有剑的时候,不管漂泊到哪里,每年清明必会回华山祭拜恩师。

二十年前的清明,在去往华山的路上,我曾从一群山贼手中救出一个女孩。

纤云弄巧之眉,飞星传恨之目,桃花映雪之容,清风拂柳之韵。

十二三岁便出落得这般玲珑婀娜,即便已经在江湖行走多年,这样的美貌也还是让不由我为之一叹。

要送她回家时,她推说不用。

既已救了你,为何不用我送你回去?我问,感到她有些与众不同。

公子救我不假,却不敢保在送我的路上也像那些贼人一样忽起歹念。小女子独自出来游玩,天黑前若不回去,家父必差下人来此寻我。随公子去,不若在此静候家人。

既然怀疑我救你之意,为何不趁刚才我与众贼打作一团,趁机逃走。

今日清明,公子衣袂沾有泥土,身上又有烧香焚纸的烟火之气,想来必是远途到此祭拜思念之人,刚才又为一女子只身迎战十数个彪形大汉。有这般情义,纵使真是为非作歹之徒,也定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况在这荒山野岭,又时近黄昏,倘若再遇到什么歹人野兽,恐怕真就呼天不应,告地无门了。

我笑,收剑回鞘。

你既把这些都告予我,想必也是料定家人已经快找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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