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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3页)

想看看你最初的模样你脱下来的伪装你会怎么放

别说还有感觉你我都知道我们只能忠于直觉

正因为欠缺所以总不懂拒绝但又不再愿意为对方妥协

别说还有感觉你我都知道拥抱不代表亲切

可能是害怕被拒绝不敢直接

还是我们在等下一次的机会

同样皱着眉却有不同的滋味

也许你的心是单人房但你的欲望却是一张双人床

想看看你真实的模样你收起来的忧伤你把它怎么放……

在女歌手唱歌的时候,台下的客人都很不老实,有的在吹口哨,还有的在挥动酒水单大声招呼侍者。女歌手放在凳子上的大腿套着蕾丝花边的丝袜,像两扇很久没有锁的大门,时分时合,白色的镂花底裤若隐若现。与其说她是唱歌,还不如说是在暧昧地挑逗,放纵的挑逗。有些存心不良的客人开始坐不住了,大呼小叫的,一个醉鬼甚至发出了极为恐怖的尖叫。

能把一首哀怨的情歌唱得这么性感,与女歌手的形体动作是分不开的。这个酒吧里有各种各样的酒,也有各种各样性感的女人。东倒西歪的男人们反而成了摆设,一些被酒精浸泡得喘着粗气的摆设。

或许是受到音乐节奏的影响,佟剑锋和我喝啤酒的速度都很快。一旁的侍者弯下腰问:“先生,还需要酒吗?

佟剑锋挥挥手,说:“不要了。你们老板在吗?”

“啊,老板不在。”侍者的声音几乎被嘈杂声吞没了。

佟剑锋从屁股口袋拽出“穿山甲”的照片问侍者:“这个人,你认识吗?”

侍者仔细瞅了瞅说,“不认识。我是新来的,领班也许认识他。再说我们这里客人很多,一时也想不起来。”

“那你就去找领班,就说我有事情问他。”

“行,先生,请您稍等。”侍者答应一声后,走到吧台里打电话。

这时,舞台上的女歌手在混乱的叫好声中扭着小屁股下去了。一阵电贝司的序曲声过后,摇滚乐队的主唱出现在狭小的舞台上。他用粗犷的声音吼道:“朋友们,摇滚是我们的生命,让我们一起来吧……”

他的声音像一把在沙地上拉动的铁锹,发出的噪音把我后背的汗毛都整竖起来了。上帝啊,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重金属摇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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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第一次听摇滚乐,是在一个朋友的家里,而第一次感受到摇滚乐的魅力还是在这个朋友的家里。她喜欢收集黑胶碟,就是音乐市场早期出版的大CD盘,尽管当时大街上很少见那种布满罗纹的音乐制品了,但她那时非常热衷于这种收藏,因为喜欢。

业余生活里,我比较喜欢听一些通俗的音乐作品,毕竟流行音乐的主流是这样的。偶尔听大师们的交响乐,如果不看封套上的介绍,根本听不明白。用朋友的话说,我就像一只水塘里的鸭子,只专注于水下的小虾,听不懂天鹅的叫声一样。在她家宽敞的客厅里,我们曾经欣赏柴可夫斯基的一段交响乐,她说,你听!一只熊在奔跑呢。我竖起耳朵听得直发愣,问她:“这不是大提琴的声音吗?哪来的熊?”她终于被我的无知激怒了,恨恨地说———你这个小市民!

“小市民怎么了?如果小市民代表一种社会层次,我还是觉得做小市民好,肤浅并不意味着没有音乐鉴赏力,就是不懂交响乐,这能怎么?”我的回答明显底气不足,她近乎于怜悯地看着我,关掉音响,重新换了张碟,说:“你快被生活给毁了。”

我没有反驳她,原因是,音箱发出的动静把我想回答的话整个覆盖了!摇滚!我终于听懂了,是摇滚乐!!!

她在椅子上摇摆着头颅,我呢?彻底瘫软在沙发上了。我的心脏啊!怎么又是崔健?!一块红布、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红旗下的蛋等等老歌鱼贯而出,塞满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当楼上的邻居踢响她家防盗门的时候,我还陶醉在老崔沙哑的怒吼中呢,短暂的颓废,我真很喜欢,但这不是生活的全部。就像我和她,只是、也只能是音乐上的朋友。1995年以后,摇滚乐的追随者们如大雨过后的庄稼,茁壮地生长出一批又一批,就像经历一次超级模仿秀,大家都在标新立异地折腾。可是超现实主义的呐喊终究是短暂的,能算得上主流的摇滚乐团体就那么几个,黑豹、唐朝、鲍家街43号属于早期的,还有单枪匹马的歌手,像张楚、郑均、何勇等人的音乐都曾经风靡一时。由于是模仿,在他们早年的作品里能听得到鲍伯·迪伦、莫里森和列侬的音乐痕迹。喧嚣的鼓点、叛逆的辞藻、披着长发的乐手近乎于梦呓般的大叫是摇滚的招牌,如果拿10年前的摇滚乐和当今的比较,你会发现摇滚在变,变得柔情了。从郑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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