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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2页)

“我这眼睛,也是能看千里的眼睛。”他指一指自己。

“哦?怎么个说法?”

“我,”千里眼抡圆了胳膊肘一挥,“从十五岁混到现在,十年了,兄弟无数,兄弟们的眼睛,就是我的眼睛。”

“难怪见你,一身侠气,原来是江湖中人。”光头老板向他做了个手势,“敢问兄弟,如何称呼?”

“我姓闫,名革,马革裹尸的革,叫我闫哥就好。”

“好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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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我这经历,要写个自传,也是能写一百万字的。我这十年,就这十年啊,能比得上普通人半辈子!”他扯出一个极神秘的笑容,“我就是低调,从不说。”

光头老板搓了搓手,眼睛从小圆墨镜上方探出来觑他:“那不如今儿咱就说它一说?”

千里眼摸着下巴:“说也无妨,只是这些故事啊,别人给钱我都不讲的”

“您瞧瞧您瞧瞧,还跟我客气!今晚这些”光头老板给他码好啤酒,“费用全免!”

“老板,爽快人!就从就从我的身世说起吧。”

千里眼生在陕北,自记事以来,没见过父亲,打小只与母亲、外婆一起生活。

上有老下有小,家里的重担全落在他妈身上。老人上了岁数,牙口不好、胃也不好,偏偏管不住嘴,有些东西老人家吃不得,非要吃,吃出了问题就要跑诊所、跑医院。

说也说不听。

千里眼呢?村里的混球儿。

一放了学就见不着影,这小不懂事的,他不知愁啊。

“我妈当时买了瓶农药,准备自杀。”千里眼打了个酒嗝,喝多了有些头晕,他甩了甩脑袋。

他妈是家里的顶梁柱,真要撒手不管,这家里老的小的,也没命活。

“所以,令堂是舍不得您,放弃了吧?”光头老板感慨道。到底是血浓于水,终归不忍心到那个地步。

“不。”千里眼伸出一根指头,左右晃了晃。

“她在晚饭里加了农药,打算一家人携手共赴黄泉。”

光头老板瞪大了眼睛,倾身向前:“那闫哥您”

“我命大,放学在学校门口偷吃了路边摊,填饱了肚子回家,在饭桌上,我只吃了一口饭,中毒不深。”

隔壁李婶上门送刚摘的苹果,发现了倒地上的一家人,连忙报警送医院。千里眼在医院洗胃洗好几次,总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只是他妈还有外婆,没能抢救回来。

“那后来呢?”

“后来我吃百家饭长大,没人管教,学坏了,抽烟、喝酒、纹身”他弯着手指数数,“什么都会,那村子我待不住了,就出来混,混了一年,混来了北京,北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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