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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部分(第2页)

如此住了三天,云帆感觉已经够了,打算明天离开。三天里,或他们几人在附近自个游逛,或由冯盼盼亲自陪同,叫他们看看这里的一切。三天自然是不够的,只能供他们走马观花般对文县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其地风土人情,跟过了南江之后的赤岭白县等地,相差不大,而虽然和章州地带,有几分不一样之处,大体上,因都算为江南之地,相近的地方不少。

一地跟另一地的口音因了吃水不同,有差异是正常的。好比云帆前一个世界的家乡,就同一个县里,同一种方言之下,都会有细微的差别,这不影响交流。当云帆三人从章州到达文县,无论三天中跟行夫走卒交谈,或者进了酒楼对付一顿饭,作为外地人,竟然没有陌生感。

云帆感到惊讶,大抵是因了冯盼盼的缘故,他们认识冯盼盼,这作为他们的朋友,从而自己一方算作外来客人,不会感到十分生疏罢。

相比之下,文县要比白县好几分。这无论是从市面上的繁华度,或者人的面目之友善处,都要胜过白县的。而且,白县给云帆带来的,是几个山贼与县官的勾结,彼地颇有几分乌烟瘴气,不知道随着塔岗寨团体之瓦解,会不会有所好转呢?云帆心里猜测,若那种土皇帝般的地方官当道一天,恐怕政治上的清明,只能是空话罢。想到这里时,正是云帆举着杯子,要跟周复等人共饮之午后,他们游逛在文县的第二天。

事不关己,大抵上,人需要高高挂起。云帆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的前一世就没多少参加政治的心思,到了这个新的世界,这种心态同样保持着,不会去改变。当rì初到这个世界,于破庙中跟钟老头交谈时,谈及的所谓功名,是一个新人要在这个世界上立足,临时寻找到的目标,这种目标已随着云帆的找回家人,花山一趟下来之后,转入了江湖之梦,他的对于功名,他的功利之心,已没有想过刻意去追求了。

这不是一个有大志的青年?恐怕又不是,云帆自我感觉,他的到来这个世界,当立足未稳之时,需要高远些的目标,以鞭策自己;当已经有了根的感觉,情况会有所改变,吃喝不愁,名副其实的富二代,当温饱不是问题,他的追求转而入了江湖,他的志向自然跟着转移:无论是朝堂之上,或者江湖之深,都各有各的jīng彩。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现时的云帆,在两者之中,他在三岔口站立着,他却没有往两个方向迈步的意思。因此时的他,走向了第三条道路。

作为武林中人,有力量在身,这种感觉才叫冯丁山感到正常。他虽不是一个不动脑子只会莽撞的武夫,也明白计谋的重要xìng,奈何其人在武道上浸yín了几十年,一朝因了中毒卧病在床,是极其不适应之事。自家女儿的外出,回返之后带回几个朋友,且通过其朋友的手,将自己体内的毒素清除,让他恢复正常,第二天起来他就感觉已经差不多将这段rì子里的霉气全部扫清了。力量布满他的拳头,他冯丁山还是一条好汉。

拳头的力量,在以此为生,以此为立身凭靠的人看来,是重要而必不可少的。无论是自保,或者是用拳头砸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来。

在冯丁山的挽留之下,云帆三人住了三天。第四天他们得离开,往他们的目的地而去,冯丁山是通过女儿处知道的,他再次运气,发现自己的身体经过三天的调养,差不多要恢复到以前的样子:除了营养上的补充,更主要是因为田鹏飞交给他的几枚丹药,对于调养身体,作用很大。他打算今晚设宴,款待云帆等人。身体有所好转,喝酒应该不是问题的,这是冯丁山心里之所想。也是,作为一个江湖人,怎么能够说不会喝酒呢?他不算嗜酒,但酒量不浅。

江湖人不止是喝酒,更讲究快意恩仇。云帆曾在冯丁山处问过他的中毒的原因,这不是挖人**,而仅仅是一个后生对长辈的关切而已。田鹏飞将冯盼盼看作是妹妹,云帆呢?他自是将之视作好的朋友,关系不浅的朋友。受了病毒如此长时间的折磨,冯丁山居然只是笑了笑,没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下去,他似乎有某些不愿意开口的顾虑,或者没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反正现时的云帆并不能在他的淡然的脸上,读出些有用的信息。既然冯丁山不去计较,云帆也很识相,他问过一句之后,就转入了闲聊。

三天时间相对在路途之上的行走,要快得多。虎门镖局的人打算明rì启程,他们耽搁了三四天,整体上休整过,有小伤的无碍,伤势严重如罗双全,得留下来休养,是以张铁衣准备再次出发,却不是因为知道云帆三人也是同一天离开,仅仅是为了镖物能够尽快赶到金陵罢了。

周复以及冯家的管家皆松了一口大气,自家老爷冯丁山的恢复,他们自十分高兴,这不用过多去谈。今晚是一个特别的rì子,因冯丁山吩咐下来,要为云帆三人设宴,以谢他们的救命之恩。其实说起来,云帆三人对于周复,同样有这种恩情,他感激,心里希望能有机会去报答,这是人之常情。毕竟,人情债是最难还的。

冯盼盼所带回来的麒麟,对于冯丁山的病情没什么帮助,她却没有因之而轻视或者看低这个动物。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讲究缘分,人与动物的相处,同样存有这种看不清的情愫在里面。冯盼盼将麒麟养在自己的屋子内,这家伙似乎不大爱吃东西,不大爱吃世俗中的食物,一开始她以为是不饥饿的缘故,回程这么多天,麒麟保持着这个样子,冯盼盼有些急了,她向云帆等人求助,得到几枚丹药之后,才勉强撬开麒麟的嘴巴。按照田鹏飞的说法,这是非凡之物,自有其修炼之道,其不愿吃世俗中的食物,只因为麒麟没有这种需求罢。

而这是云帆第一次见到的,怎么说花山上的白狐,同样是一种灵物,它却喜好吃千年灵芝,吃金丹。大概是由于两种不同的动物之迥异之处罢。云帆心里想道。

晚饭很早就开始了,人不多,主客加起来不到十人的样子。气氛却很是热烈,冯丁山始终没能劝服自己的女儿,让自己能在这样的宴会上喝上一杯酒。他只能以汤水代之,以此劝着云帆三人,在明rì的离开之前的这个晚上,得多喝几杯。他的管家和周复两人自然作陪在一边,这是生力军,是劝酒的主力。

云帆酒量一般,他的两位师兄同样如此。所以干下几杯酒之后,酒就转为慢慢地喝了。在这种氛围之中,云帆多少能感受得到些许家的味道,一如他的对文县之具有好感。

冯盼盼陪喝了一小杯,脸sè已是酡红,耐看的那张脸,看上去更是娇艳。有爽快之人,有亲近之人,更有美sè在身边,这大抵是难得而常见的江湖人之酒桌一景。云帆偷偷的看了冯盼盼一眼,便没有继续下去了。偷看,怎么说都是不礼貌的,而光明正大的看,云帆暂时还做不到,他的脸皮比起以前要厚,可在脸皮比城墙还厚的人面前,尚显得嫩薄。

眼前没有脸皮厚的人。晚饭开始得早,结束之时,亥时已过半。这一顿饭,冯丁山虽然没能喝上酒,却算得上是宾主尽欢。男人之间的感情,在酒桌之上时,能得到加速,这是很可肯定的。酒是一种拉近双方关系的媒介,于无防备之时,更是如此。

云帆三人没有放开口去喝,因明rì仍需赶路。歇了几天,从赶路的状态中转为游逛,无聊赖的时光却不多,人在走动,有事情可做,就不会生出无聊的感觉来。带着满意,一肚子的满意,云帆三人回到了他们的房间。接下来的吐纳,或者是打坐,自不在话下。习惯的力量就是如此,人会在不经意之间,受了习惯的支配。若一下子将这种习惯丢掉,整个人之不适应,会让这个人沉不下来,就如一个劳作了大半辈子的农人,若突然转入城市,要让其过起享清福的rì子,无事可做,这种集聚了几十年的习惯,跟闲着的rì子,会发生强烈冲突,新来的rì子总往往要被击败,倘非如此,人就要病倒。

云帆等三人的习惯,便是接近于农人之劳作,需以进步来应对之。如此看来,很有几分瘾xìng了。但是,这个世间上,能有多少的物事,多少的工作,没多少存有几分瘾xìng的呢?习惯,那就是习惯,其力量不小。

第一百七十二章 莫名之烦躁

麒麟入了文县,到了冯盼盼的家。虽然不死心,中山狼却感到无能为力了。它做不到在人烟稠密处,硬生生将那只麒麟扯出来。对于人类,虽然中山狼很有几分不屑,但它也知道,人类之中,比它强大得多,能构成威胁的人,并不少的。就拿那个道士来说,每一次刻意的靠近他,中山狼便抑制不住心跳加快些,这是对于危险的本能反应。其实不止是那个道士,这么些年,中山狼同样在别的强大的人类身上感受过这种无力感。

眼睁睁看着猎物就这样消失?不是中山狼的作风,那还能怎么样?中山狼掉头离开,是在云帆等人进入文县之rì,它暂时想不出办法来,暂时的离开,追逐另外一个较容易得到的猎物,是明智的选择罢。

云帆的出门,不过是十来天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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