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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页)

施氏泣涕涟涟,将女儿的悲惨遭遇一一道出。

施霓云能进贺兰家当婢女,原本是让全家都高兴的一件事。因为贺兰家的工钱不低,活却不多,轻松又能赚钱,谁不喜欢呢?

但施霓云很不幸地,被贺兰家的大公子看上了,大公子想要纳她为妾,可施霓云早就有心上人了,她与心上人早已私定终身,自然不愿意当贺兰公子的妾室。

她拒绝了贺兰公子,原以为此事就告一段落了。她也想过,要不要为了避免尴尬,另找工作,可又不愿意舍弃贺兰家的丰厚工钱,便留了下来,想着,贺兰公子这样的条件,想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定然不会纠缠自己。

可她错了,若施霓云答应了贺兰,也许贺兰反而不愿意纳她为妾。可她拒绝了自己,贺兰便心痒痒的,想着一定要得到施霓云。

但施霓云不愿意,贺兰便只能霸王硬上弓了。施霓云拼命挣扎,贺兰便一手捂住她的口鼻,接着动作。施霓云透不过气,活生生地憋死了,贺兰心满意足之后,才发现自己害死了人。他立即想办法,先命人暗中给郭星送了一笔不小的银两,然后伪造现场,将“霸王硬上弓”变成了“婢女故意爬上了公子的床”。

他在公堂上坦坦荡荡,说施霓云给自己下了药,而自己毫无所觉,春宵过后清醒过来,才发现施霓云……

施霓云醒来,强迫贺兰纳自己为妾。可贺兰说,自己对妻子一往情深,定然是不会纳妾的。贺兰还说,自己虽然很愤怒,但他毕竟是男子,占了便宜,顶多再给你一笔钱,此事便彻底了结。

可施霓云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梦碎了之后,无法接受,于是上吊自尽。

贺兰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偏偏说得一身凛然,将自己摘得一干二净。郭星受了贺兰的银两,自然替贺兰办事,也不管施霓云是憋死的还是吊死的,说此事与贺兰公子无关,施霓云是自作孽不可活,没人需要承担责任,这桩案子就这么了结了。

而施霓云死后,被贺兰家的人称作“□□”,很多人在施家人背后指指点点,说他们不会教女儿。

施氏道:“我女儿死得何其冤枉?何其无辜!可苍天无眼,竟让凶手好端端地活着,我身为母亲,恨极不甘心极,可我只是一个普通百姓,又怎么对付他们这些人?大人,你来了,要为我们做主啊……”

仲孙德面色肃然,对施氏做了保证,一定会还施霓云一个公道,和一份清白。

如此几日过后,郭星的罪状一张纸都列不完了。仲孙德将郭星提上了公堂,郭星一开始还试图狡辩,狡辩不成,又想着贿赂仲孙德,可仲孙德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不仅不收他一个铜板,反而要给他再添一条贿赂之罪,郭星知道自己大势已去,这回连大罗神仙也救不了自己了。

从前在这公堂之上,郭星向来都是坐着的,他高高在上,享受着权力所带来的至高无上的快感。

可这回,他跪在公堂之上,腰背佝偻,再也没了以往盛气凌人的模样。他认罪,他只能认罪,按上手印后,他哭着哀求仲孙德:“仲孙大人,你我同朝为官……都知道朝廷命官没有那么好当,我不过是做了几件错事,罪不至死,罪不至死啊……请你在圣上面前为我美言几句,求一个从轻发落,我来世做牛做马,定然报答仲孙大人的恩情……”

仲孙德置若罔闻,罪状呈上来,他看到上头鲜红的手印,心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他摆摆手,让人将郭星带回牢房之中,等候发落。

当日,一匹快马从花溪城离开,八百里加急,直奔京城而去。

五日过后,圣上下了旨意,花溪城民怨积重,不必把郭星押送回京城了,就在闹市当中,斩立决吧。

让百姓看个痛快,也给其他地方官员一个杀鸡儆猴的警醒,谁若敢把自己当成“一方皇帝”,都会落得跟郭星一个下场。

至于斩立决的日期,便由钦差仲孙德自行决定。

仲孙德捋着胡子,在黄历上挑了一个日子,然后命人贴出告示,通知花溪城中的百姓,二月四日,便是郭星的死期。

不少人家都买好了烟花爆竹,只等郭星一死,全城欢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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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痛快

死刑的日子定了,执刀的刽子手也定了,是花溪城中刀法熟练的王秀。

王秀是个刽子手,也是个猪肉贩。因为不是每天都有人头可以砍,仅仅凭刽子手的工作,是养不活一家人的。所以王秀平日里卖猪肉,等到有死刑犯的时候,就去当刽子手。

他第一次当刽子手的时候,举着刀站在人犯身后,腿都在打颤。他害怕极了,因此行刑官喊“斩”的时候,他手软腿软,只使出了五分力道,就是这五分力道,让他手下那人的脖颈处裂了一道深深的伤口,但筋肉还连着,他的脑袋半掉不掉,眼球突出,口鼻大张,血肉粘连,看起来十分吓人。

王秀心中颤颤,这人是死了?还是没死?

行刑官一道凛凛目光射过来,王秀也害怕,他只能再举一次刀,再砍了一次那人的脑袋。这回他用了十成力道,“喝”了一声,那人的脑袋终于应声而落,咕噜噜地在地上翻滚了几圈,好巧不巧,滚到了王秀的脚边。

王秀与死者骇人的目珠相对,那晚开始,他连续做了一个月的噩梦,梦中都是半吊着的头颅,在跟他说:“王秀,你害我死得好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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