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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第1页)

楚行暮站在垃圾桶旁边,往四周看了一下,经一路是主干道,在主干道上抛尸又继续前往下一个抛尸地,凶手应该是开车过来的。

这个区域,除了百货商场外还有一家私立医院,就在马路对面,与百货商场正对,这两个地方是人流量最多的,附近都是一些服装店和餐馆。

“暴雨天的晚上,人流量最多的地方,顺着经一路向西,走,去下个地方。”楚行暮回到车前打开车门说道。

“不去附近再看看了?”夏辞问道。

“求同存异,老师没教过你吗?”

夏辞瞪了一眼楚行暮,“去你的。”

第二处抛尸地在经一路向西的古巷街,街内一家生肉店前,肉店老板早上开门后,他自己家养的狗从肉店前面的垃圾堆里叼回了半个人的胳膊,肉店老板连忙报警,警察在肉店前面的垃圾堆里找到了另外两截手臂。

夏辞把车停在街口,和楚行暮步行进了老街,古巷街是以前的老街,风格和规划还和早年一样,只不过稍微加了些现代建筑装饰,又因为古巷街以古巷小吃闻名,后来慢慢发展成了古巷小吃街,小吃街餐饮行业做的风生水起,街头街尾距离一千米左右,而小吃街每隔一百米的地方都有大型垃圾桶,尸块是在东头第三个垃圾桶旁发现的,当时环卫工还没来得及清理垃圾,狗就从垃圾堆里刨出了碎尸。

楚行暮和夏辞在第三个垃圾桶旁站定,原本应该人满为患的小吃街只有寥寥几人,大概是因为小吃街发生了命案。

原先成堆的垃圾也减少了许多,楚行暮问夏辞:“百货商场门口抛尸我可以理解,可这个地方,凶手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夜晚、暴雨天,他昨晚一共去了四个地方,纬一路偏远,他把尸体分成两等份,一份三天前在纬一路丢弃,一份昨天晚上扔在经一路。”

“我们前面的推断顺序错了,正确的抛尸顺序应该是三天前在纬一路,三天后在经一路,也就是说死者至少失踪五天以上了。”

楚行暮吸完最后一口烟,将烟蒂扔进了垃圾桶,夏辞站在他旁边观察着四周的进出口路线。

“肉店是哪家?”楚行暮前后左右看了一遍问道。

夏辞指了指距离他们五十米处的一家生肉店,“那儿。”

楚行暮双手插兜掉头往生肉店走,夏辞跟了上去,俩人走到生肉店门口,肉店的门只开了一扇,一股浓重的血腥味钻进了两人的鼻腔,楚行暮看到店门口的大砧板上正往下滴着血,地面一片狼藉,散落着大量动物毛发以及血液。

“正常不都交给屠宰场干吗?他们怎么直接在小吃街里杀了?”夏辞看着眼前的景象问道。

“杀个鸡还去屠宰场?”楚行暮看着角落里的鸡毛说道,“那只狗呢?”

“你要审狗?”夏辞问道。

“你会狗语?”楚行暮问道。

夏辞明白他们两个这种无营养的对话到最后肯定会发展成双方语言互殴,所以他没继续跟楚行暮怼。

俩人交谈之际,肉店的另一扇门“吱呀”一声开了,从店里出来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体型微胖,穿着深蓝色的工服和一双黑色的雨鞋,他身上还系着一个带血的围裙,中年男子见门口有两个人窃窃私语,以为是过来买肉的客人,便热情的问道:“两位需要什么?排骨肘子五花肉,剔骨切片剁臊子,一应俱全,来点儿吗?”

楚行暮笑道:“你这顺口溜说的挺不错啊。”

夏辞从口袋里掏出警官证,说道:“刑侦队的,你就是杨大福?发现碎尸的人。”

杨大福微愣了一下,忙点头哈腰的说:“是,是我,是我家狗发现的尸体,我报的警。”

“区别不大,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不耽误你做生意吧?”楚行暮站在台阶下面问道。

杨大福连忙说:“不耽误不耽误,这人啊一听说垃圾堆里发现了碎尸,今天连这儿都不来了,我也是倒霉,偏偏让我给碰上了,都怪那狗,叼什么不好叼个人胳膊回来。”

楚行暮和夏辞静静地看着杨大福发牢骚,杨大福说完后看到两人的表情,才发觉自己说错了话,又解释道:“一家老小就靠这个店养活,客人都不来了我这店不就废了吗?”

“要不您两位里面坐会儿?站门口说话再让街坊邻居看见,怀疑是我杀的人。”杨大福让开了门口,“我虽然是个卖肉的,可我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啊,警察同志你们明鉴。”

楚行暮边往店里走边说道:“这话说的,查案的必备流程就这样,你不做什么亏心事也用不着怕我们,警察不管猪肉注不注水的事儿,你要真干了什么,找你的人就是食品局的同志了。”

夏辞回头看了一眼门口房檐上挂着的半扇猪肉,难怪觉得这肉看着有点奇怪,楚行暮的眼睛真够毒的。

两人跟着杨大福走进肉店,楚行暮四处看了看,肉店没什么特别的,屋子正中央是一台切肉机,两边是用钩子挂起来的生肉,除了血腥味以外还有肉骚味。

穿过肉店后杨大福推开一扇门,肉店后院是他们店里存货的地方。

“我在小吃街少说也干了十来年了,还是头次碰上这种事,狗刚把胳膊叼回来我一下子没认出来那是什么。”杨大福打开门走进了后院,楚行暮和夏辞紧随其后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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