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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文小说>当情敌穿成夫妻男变 > 第43部分(第1页)

第43部分(第1页)

顾茳晚屏息聆听,生怕落下一句话,“我一直在想,总会有那么一天,他要娶妻生子。既然总是要分离的,又何必徒留的自己伤心,也要他伤心。他跟我说,他既然爱上了我,那便是一辈子的事情。我总是摇头离开,他以为我不信他,说到底,我只是不相信我自己罢了。不相信自己能留住他的心一辈子,不相信自己能陪他到老到死。我没想到的,都成了现实,你说,我是不是该高兴高兴。”

顾茳晚还是不发一言,雨下的越来越大,全身已经被淋湿,丝丝寒意透进衣衫,只是,这点凉意恐怕比不得穆成心里万一。

“我认识他的时候,也是这么个雨天,少年郎还是一副意气风发的模样,身边围绕着不少莺莺燕燕,只是他连一眼都懒得赏她们。我一直在想,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得到他的真心。直到他喝醉酒的时候,我才知道他心里喜欢的人竟然是我,第二日,我与他告辞,看着他欲言又止的模样,我还是狠心离开。你看,我什么都记得,他一直以为我不爱他。即使到了他死前的那一日,也觉得我的话是在骗他,骗他一个将死之人。你说他傻不傻,我若是骗他,为何留在他身边这么多年。我若是骗他,何必白了这么多的头发。”

“师父……”顾茳晚终于喃喃出声,穆成却恍若未闻,“他这样的人,始终是要强的,他一直都很清楚自己被下了什么毒,也知道要解他的毒必须是用我的血来换他的血,我灵山门人之血,从来都是可解百毒。他不愿意用我的命换他的命,所以一直瞒着我,一直到救无可救时才笑着告诉我,他要死了,他要永远的离开我了。你知道他跟我说什么吗?”

“他跟我说,他要我留在这个世上想念他,生前若不能与我相知相守,死后定要我记他一生一世。”

顾茳晚几不可闻的叹息了一声,张临远说的对,死去的人什么都不知道,活着的那一个才是最痛苦的。什么都知道,偏偏什么都做不了,平生憾恨,不过如此。

“天晚了,你回去吧,留的时间够长了。”穆成几乎是叹惋着说道,“我的书橱里放着一些书,也有一些秘籍,我无缘做你的师父,就让这些书伴着你打下这江山天下,我也就无憾了。”

“是。”顾茳晚几乎是哽咽着说道,毅然转身离开,走时却又忍不住一次又一次的回头,他知道,这一次离开,或许就是永别。身穿白衣的男子跪在雨里,泥水溅湿了白衣。行了稽首之礼,顾茳晚才起身,一步一步走去。

这里离林慕安所在的地方不远,顾茳晚几乎是策马狂奔回去,到了营帐前,又策马回头,绕城三圈,却不能消除自己心头的那些悲恸。

回去的时候,顾茳晚一眼就看到了那人拿着书靠在床头,一如刚穿越的那会儿,他在外忙了生意回去。他就靠在那里看书,白色中衣更显得身材颀长,脖颈处却略显苍白。顾茳晚早就知道,这人是极好看的,灯光下尤其漂亮。眉眼处有淡淡的阴影,看来这几日没有睡好。

听到响动,林慕安抬起头来,下一刻却落入了一个冰冷的怀抱。顾茳晚身上的雨水浸湿了他的衣服,寒意一丝丝入侵。林慕安没有说什么,反而将他更紧地拉到自己身边。相贴的胸膛里跳动的是火热的心脏,如同滔天的情意,一点一点在心中蔓延开来,直烧的衣服都暖了起来。

“我知道你难受,想说什么就说吧。”林慕安缓缓地拍着顾茳晚的后背,就像在哄哭泣的孩童,声音温柔的的不像话。

顾茳晚哽咽着,最后只说了四个字,“还好有你。”还好有你一直陪在身边,还好我们没有错过彼此,还好我们还在一起,还好我们未曾阴阳相隔,以前以为这是平淡的生活,现在看来,却是最大的幸福。如同长途跋涉之人看见的一道泉水,如同饥肠辘辘之人手握着一个馒头,虽然平常,却是最珍贵的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又看了心字成灰的《沉秋》,哭的枕头都湿了……

渣作者开了新文的预览,等到这篇文完结就开坑,下边是文案和链接,有兴趣的小伙伴们收藏一下吧,么么哒。

文案:今天又看了心字成灰的《沉秋》,哭的枕头都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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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朝廷有个摄政王,勤勤恳恳为国为民,平生最厌逍遥王;

京城有个逍遥王,万花丛过叶不沾身,却爱调戏摄政王。

小皇帝曰:皇叔表字含“清”,逍遥王名为“晋”,既如此,结为“清晋之好”如何?

慕容澈:皇上,是“秦晋之好”。

楚晋:如此说来,小澈是答应了?

慕容澈:本王未曾说过。

总之这就是逍遥王追摄政王的漫漫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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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0。18独发

第七十六章战役打响

就在大家都积极谋划的时候,东边却传来了消息,衡州发生了农民起义。

林慕安陪着顾茳晚看军事地形图,修长食指指着衡州道,“这个地方,处在靖河之东,用我们现代地理来说,其以南为温带季风气候,以北为温带大陆性气候,旱雨不等。是每代帝王都头疼的一个大州,毕竟这处于大夏地理图的中心位置,闲置肯定不行。虽然旱雨多发,土壤却又肥沃。去年和今年年份不好,一会儿大雨,一会大旱。这一次旱灾直接影响到了衡州粮食的收成。据说今年的粮食几乎是颗粒无收,可朝廷却又不管他们,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陈涉吴广既然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豪迈之气,这些民众自然也会有这般想法,既然都是死,何必坐着等死,倒不如轰轰烈烈干他一场,反而来的痛快。”

顾茳晚道,“你觉得,他们是胜还是败?”

“败,”林慕安回答的很是坚决,“必败无疑,农民起义,从来都有它的劣根性。领导集团在胜利之后会贪图享乐,他们无御人之术,又长期与土地打交道。不懂控制全局,缺乏政治头脑,喜欢逞一时之快报复仇杀,不注重收服人心,不能延揽敌方人才为己所用,不明智地和读书人结怨。 你看秦末的农民起义,清末的太平军起义,哪一个是成功的。不过。”

“不过若是为我所用,就算不能如正规军一般上战场杀敌,但作为后勤军队还是绰绰有余。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自古以来皆是如此。我们等到他们兵败时再扬起大旗,必定有人动摇。等会儿飞鸽传书给大哥和叶哥,衡州离明州很近,让他们在暗中招兵买马,应该会卓有成效。”

林慕安点了点头,“不要飞鸽传书,这个太过危险,一旦被人拦截会造成无法预计的后果。农民起义虽然很快就被镇压,但还是要时间的。你还是派影卫亲自去送信,我们也放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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