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知道,容芷烟肯定会劝他别纹。
记得当时她看到那个图案和字母时,就知道易臣泽确实已经非常喜欢她了,这种喜欢的程度已经达到了她当初想要达到的效果。
但她当时心里翻涌而来的另一个情绪,却是罪恶感。
为了麻痹自己,屏蔽这种罪恶感,她只能没话找话,故作惊讶地问他:“为什么要纹这个?”
易臣泽当时还留着圆寸,痞得肆意又张扬。
闻言有些不太自在地搓了搓后脑勺,表情却故意摆出浑不在意的样子来,说:“这不都写了吗?tLomL,什么意思你不知道?”
容芷烟猜到是“theloveofmylife”的缩写,但内心的抗拒让她嗫嚅了半晌,没有吱声。
易臣泽大概是把她的反应当成了害羞,此消彼长,他「嚣张」道:
“非要老子明说是吧?theloveofmylife,老子认定你的意思,知道为什么要纹在这儿吗?”
容芷烟摇头。
他坏笑,低头在她耳边沙哑低喃:“因为你每次受不住的时候都爱咬这里,我要你每次被我…的时候,都能看到这句话。”
“……”
后来两人亲密时,易臣泽一边亲她一边含糊不清地呢喃:“宝宝以后会为我纹身吗?”
她没答。
他一边往下亲一边又道:“可惜我爱咬的地方都不能纹身。”
说完,就意有所指地轻咬了两口。
继续往下寻找适合纹他名字的地方。
“纹在这里好不好?这里只有我能看到、亲到……”
容芷烟当时已经没有心思听他在说什么了。
事后,才以怕疼为由搪塞了过去。
易臣泽表示理解:“大腿内侧确实会更疼一些。”
再后来,他们就分手了。
容芷烟的思绪从回忆中抽离,回复季宝乐:【没看过】
她觉得,易臣泽在大学期间打篮球时,既然会用膏药贴起来,那就说明他不想让别人知道和看见,那她还是不要把这种隐私说出去比较好。
索性就说自己没看过了。
不然以季宝乐的性格,非得磨到她回答为止。
下班回到家,容芷烟回房换了身家居服下楼,和儿子一起四手联弹。
一首节奏欢快的《拉德斯基进行曲》刚开始弹,易臣泽回来了。
他走到旁边和霏霏一起当起了观众。
钢琴静静地伫立在落地窗旁,夕阳的余晖尚未褪去,洒满了窗外的花园,将每一片叶子、每一朵花都染成了温暖的橘红色。
容芷烟的长发微微卷曲,如同波浪般披落在她纤细的肩头,为她增添了几分女性的柔情与妩媚。
她身着一件简约的亚麻纯白t恤,搭配着卡其色的翻边短裤,既展现了她的青春活力,又不失优雅大方。
V领的设计巧妙地展示了她的傲人身材,让人无法移开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