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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部分(第4页)

“我跟你一起过去,妈的,我倒是要看看,谁不守规矩。”

那些人都是肥犬的手下,他们在看见大屯这边形势一面倒的时候,就跃跃欲试的想要上去拉偏手帮忙,毕竟都是一个社团的啊,一损俱损,可不能丢了整个社团的脸啊。

见老跛子跟哑巴两个人走了过来,肥犬脸色一变。

“老跛哥。”肥犬恭恭敬敬的打了个招呼。

“胖子,你可得看住手下啊。”老跛子平平静静的说道,一瘸一拐的走到了肥犬身边,眼神冰冷的说道:“要是有人敢上去插手,那就别怪老子今天要撒疯弄人了。”

肥犬脸色有些发红,大声的朝着那些虎视眈眈的混子吼道:“操!!!都给老子退回来!!”

哑巴抽着烟,坐在《福记》的一辆轿车的车前盖上,眼神平静的扫视着周围,只要有人敢上去拉偏手,他今儿就敢拿那人的脑袋祭天了。

“妈的,你们动一个试试!”哑巴不能说话,但任谁都能从他的眼里看出这句话。

肥犬可知道随便乱来的后果,他这边带来的人就有近两百个,哑巴跟老跛子带来的人起码比他多一倍,直接占据了废弃工厂的外围。

如果真的打起来,今天的事就大了,很可能连白道都得来找他们麻烦。

场中,二哥跟傻哥正在迅速接近大屯。

现代黑道的聚众斗殴跟古代打仗很相似,两边人数差不多的时候,拼的就是一个气势。

二哥他们带来的这一群人,全都是经常跟着二哥跟傻哥办事的,作为领头的人物都能这么猛自然就带动了下面的气势。

许多人都对二哥他们有盲目的信任,也算是一种莫名其妙的自信吧。

跟着大傻哥和东北哥砍人,绝对是不会输的。

更何况老三的这件事直接点燃了他们的怒火,个个都是拼着命的往大屯那边冲,不是为了争名夺利的想立功,只是单纯的要砍死大屯而已。

仅此而已,直接把大屯那边的人给镇住了。

大屯那边本来还战意高昂得不行,可在这群眼睛通红的混子冲击之下,不到十分钟就有了土崩瓦解的形势。

“妈的!!!”二哥一刀砍在挡路的混子胸前,等那人倒下后,他大吼了一声:“都给老子冲上去!!!干死大屯这个畜生!!给老三报仇!!!”

“知道了东北哥!!!兄弟们上!!!”

在这种时候,二哥没有喊所谓的干死对手荣华富贵这类的口号,而是非常直接的说是报仇,就这一点,直接点燃了许多混子身体里的血性。

这他妈才是江湖啊,快意恩仇,义字当头。

“快挡住他们!!!快!!!”大屯到现在都没有砍倒任何一个人,自己手上的刀,连一点血迹都没有沾上,这说明了他压根没怎么动手,反而一个劲的在往后退着,希望寻找到机会一举格杀小东北他们。

“大屯!!!我**!!!!”傻哥疯狂的吼着,如同一个人形机械一般,他砍人从来不讲究什么技巧,就是拼的两个字,力气。

要么就是别人的反应速度跟上了,用刀挡住了傻哥的刀,一般来说这种下场就是虎口震裂,除非他是肥犬那种有实力的人。

如果对方的反应速度没有跟上,下场就更加直接了。

砍哪儿掉哪儿,让傻哥一刀砍在手上,那么你肯定要掉个零部件,但要是砍在脑袋上,那么你就得脑震荡了。

毕竟头骨是人类身上最坚硬的骨头之一,傻哥不可能一刀把人脑袋劈成两半,顶多就是把刀砍下去嵌在人脑袋里,在那人脑震荡产生眩晕感而失去战斗力的时候,再费点功夫把刀给拔出来。

这种笨拙的战斗方式,一直都让二哥嗤之以鼻,因为他觉得吧,既然力气都有这么大了那么完全可以选择轻松点的战斗方式,绝对可以让战斗结束得更快。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傻哥的砍人方式在市区独树一帜,可以说只有他是玩的这种套路,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压根没人敢跟他对刀,除非是肥犬老跛子这类的人物,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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