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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损友一(第2页)

罗杰的条件更是得天独厚,他父亲本身就是个中级法师。

按说中级法师这个职称已经挺不简单了,整个帝国上亿的人口,也只有不到两万个中级法师。

只是罗杰的老爸混得惨点儿,一辈子最高成就是当了个名叫“三里堡”的村子的村长,管了百十来户人,唯一的正经工作就是跟一个混得同样不咋地的神术者跟收税官扯皮。

那个神术者是罗杰的教父,大名马格斯,俗名“章鱼脑”——当然,俗名是罗杰给起的。

“章鱼脑”从来没有教过罗杰神术,因为他说罗杰不够虔诚,但却和罗杰的老爸一起制定了严格的魔法学习计划。

凭借这些基础教育,罗杰在“杰尔曼”不费多大力气就能混个不上不下,相比较于那些每天学习至少十二小时的学徒们,罗杰的日子就像是在度假。

这不,不到下午四点,他就溜到小酒馆里买醉了。

酒馆的老板仍旧趴在吧台上打瞌睡,罗杰端着空杯走过去,踮起脚自己给自己灌了一杯麦酒。

老板听见响动,使劲睁睁眼,瞥了罗杰一眼,又趴了回去。他跟罗杰熟得很,根本不在意那家伙免费喝几杯廉价的麦酒。

话说墙上挂的魔法钟还是罗杰的手笔。

几个月前,镇政厅的某个家伙似乎是脑袋被魔兽踢了,给所有娱乐场所下了一条指令:必须在醒目之处悬挂计时器,美其名曰“寻欢之人不忘时间,则不会耽于享乐”。

为这事儿酒馆老板指天骂地的,毕竟一个魔法挂钟值不少钱,而机械挂钟则更贵的离谱。

正巧罗杰选了《初级法阵学》这门课,顺手帮老板做了个魔法钟。虽然准确度差了点,样子丑了点,时不时还需要给它充能,可它毕竟还在转着,酒馆老板还是很感激的。

喝了两口麦酒,罗杰又呆坐了会儿,心里在犹豫要不要狠下心来,做个“自循环”法阵。他现在挺缺钱的,但是他正在等的人,马上就会送钱来了。

钱不是很多,但却足够用了。因为魔法平民化的浪潮席卷而过,紧随其后的就是“魔法材料亲民化”,各种凡物被开发出来替换以往昂贵的材料。

比如说可以封闭传导魔力波动的细丝,百十年前需要独角兽的尾毛为基材,使用双足飞龙皮炼制的胶来粘连。现如今,马尾毛柔化,再配上牛皮胶,参上一定比例的石墨粉就可以替代了。虽然效果差不少,但是价格上简直就是天差地别。罗杰要搭一个自循环法阵,百十来个银币就差不多了。

送钱来的人是罗杰的朋友,全名是恩岚·萨维德拉,在杰尔曼待了四年,马上毕业了。他还有个“彰显其高贵身份”的中间名,只是罗杰从来没记住过。

那家伙最大的特征是“非常富有”,并且从来都很高调地宣扬他多么的富有,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他总是随身挂着一个钱袋,里边装着至少十个金币。

金币这东西,罗杰在三里堡待着的十八年间也没见过几次,感觉那玩意都不是市面上流通的货币,恩岚却整天在指尖把玩着一枚。

和恩岚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罗杰才刚刚入学,闲来无事一个人坐在“第八日”喝点小酒。当时正是盛夏,麦酒暖得能用来洗热水澡。罗杰也不颂咒,只是将魔力灌注在手中,橡木杯中的酒水便顺时针旋转起来,随即冷气便将麦酒冰镇……

他这一手,可比普通魔法学徒凝出冰块再扔到酒杯中高级多了。当时恩岚和他的几个狐朋狗友就坐在邻桌,见状啪的一声,在罗杰桌上拍下一枚银币,然后让罗杰把他的“纯酿”也冰镇了一下。

罗杰和恩岚就这样熟络起来的。

恩岚欣赏罗杰魔力使用的细腻,感觉发现了个人才;罗杰的心思则简单得多,纯粹是艳羡恩岚的财大气粗。两个人关系逐渐升温,恩岚便在课程方面让罗杰在其力所能及的地方做枪手,每次都报酬不菲。

第一次罗杰还不好意思收钱,结果恩岚便收起他那张笑脸,一本正经地说道:“不收钱的帮助在我看来就是施舍,你觉得让我欠人情合适么?”

罗杰一拍脑袋,“谁他妈的跟钱有仇?”于是就开始了“你情我愿”的良性循环。

两年了,罗杰的施法仍旧是细腻有余,力量不足。若说织个电网抓个苍蝇,他比谁都利索,但是论及放个霹雳闪电去击碎标靶,他却总是成绩平平。鉴于此,罗杰一直在犹豫以后要主修电系魔法,还是转过去研究法阵学。

罗杰老爸修的是电系魔法,所以他的基础足够扎实。并且电系能够从四大主系魔法中的气系中独立出来,自然有其独到之处,毕业后总能找到相对不错的安身立命的职位。

而后者……难不成找一家成品卷轴作坊呆一辈子,亦或者在流水线上给各种附魔器具铭刻符文,再或者给哪个富豪当个看家护院的打手,每天想着怎么设计法阵抓贼?

恩岚的建议很简单:跟我混吧,保你有肉吃。罗杰总是痛快地甩给他一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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