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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残缺,不但无损,反面使它更美。

如果要说迅关  的欣赏,只这家中二十三只不同的  ,可能三天三夜也看不够

,说不完呢。

一九八二年冬天,经过北极,转飞温哥华,经过温哥华,抵达了大约生存著一

千两百万人口的墨西哥城。

初抵墨西哥的大都会,又可以讲西班牙语,心情上欢喜得发狂,因为不须再用

英语了。

对于某些女人来说,墨西哥风味的衣饰可能完全不能适合于她们。可是在台湾

,就齐豫和我来说,这对民族风味的东西,好似是为我们定做的一样。

抵达墨西哥,不过是一场长程旅行的首站,以后全部中南美洲都得慢慢去走。

而我,身为一个女人,完全忘掉了这场长途旅行绝对不可以犯的禁忌,就是买东西

当我走在墨西哥城内所谓的“玫瑰区”时,被那些披风、衬衫、裙子、毡子弄

得发狂,一心只想尽可能的买个够,至于能不能带著走,谁又去想它呢。

于是,我在挂著布料的小摊子之间穿梭,好似梦游一般东摸摸、西探探,迷惑

在全然的幸福里。这种滋味,在一般百货公司陈列的衣物中,是找不到的。

好在买的衣物不是棉的就是麻的,它们可以折成很小,也耐得住绉。买了一大

包东西,不死心,再跑到帘子后面去试一件衬衫。当我穿好衣服,拉开布幔,跑去

照镜子的时候,一双深奥含悲的大眼睛,从镜子里注视著我。

我转身,看见了那个专卖铜器的摊位,在那摊位边,坐著一个看上去十七、八

岁的少年。我盯住他看,眼神交错了一下,彼此笑了笑,可是即使是微笑著,那个

少年的黑眼睛里,还是藏著深悲。

他的摊子,完全没有一个人驻脚。

看了一下那堆铜器,打量了一下它们的体积。计算了一下行李的空间,这,就

狠心不去看他了。不行,再怎么美吧,也不能买。太占地方了,除非把刚刚买下的

衣服全都丢掉。

少年的那双眼神,在那半年艰苦的中南美之旅中,没有释放过我。只因没有买

下那个摊子上的铜器,使我背负了那么重的歉疚感一站一站的走下去。

半年之后,旅行已到尾声,重新回到墨西哥城去转机回台。我发觉,如果咬一

咬牙,手提行李还可以再加一两样东西。

就这么欢天喜地的往“玫瑰区”奔去。半年了,那个摊子还在,那双少年的眼

睛,一样含悲。

我挑了两只紫铜的壶,没有讲价,快快的把钱交给这个少年。那时,我的心,

终于得到了一点点自由。我走了,走时,忍不住回过头去,再看他一次。这一回,

他的那双眼睛,仍然躲著一种悲伤,于是我想,他的哀愁,和买卖一点关系也没有

就因为这一回头,反而更难过了。

二十年前出国的时候,一个女友交在我手中三只扎成一团的牛铃。在那个时代

里,没有什么人看重乡土的东西。还记得,当年的台北也没有成衣卖。要衣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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