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程彻原来喜欢男的啊?
还暗恋他?
而且高中的时候就暗恋?到现在还在暗恋???
真的假的?
怎么听那两人的话头,这事儿还有点人尽皆知、全世界就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的意思?
赵清嶺一头雾水,十分疑惑。
同时好奇心顿起。
抽完烟从洗手间出来,就开始满婚宴会场打圈圈找那个“程彻”。
“新郎同学”毕竟就那四桌,他一眼就找到了要找的人。
……
程彻的样子和当年没怎么变。
黑框眼镜下面,还是一张端正、安静、过于一本正经的脸。
可惜是坐着的,看不见腿。
赵清嶺不知为何,竟然清楚地记得程彻的身材挺好的,有一双大长腿。
哎,其实吧,这个程彻明明是有点小帅的。
如果好好打扮打扮,说不定会很惊艳——但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人每次混在人堆里时就是莫名的不起眼,没有丝毫存在感。
十几年后再重逢,第一眼看过去,程彻仍旧不起眼。
甚至刚才赵清嶺就坐在他旁边的桌上,还跑到他们桌敬了一次酒,都没有能在人堆里成功发现他的存在。
终于,这一刻,黑框眼镜的低调男人,时隔多年变回了赵清嶺视线的正中心。
赵清嶺直直朝他走过去。
“小程,好久不见。”
就这么一句话而已,程彻整个人都不好了。
嘴里本来在嚼着个什么东西的,也不嚼了。
整个人石化一样,无比艰难、缓慢地抬着头看向赵清嶺。
就那么呆呆看着,像是中了石化魔法动不了一样,就那么生生僵硬了好一会儿。
好容易回过神来,却马上慌乱地移开眼神,手慌脚乱之间筷子还掉了。
典型的反应过度,无比地过度。
旁边桌有几个探着脑袋明摆等着看好戏的,已经在不厚道地偷偷捂嘴笑了。
赵清嶺却并不觉得好笑。
因为,在他那略神经病的观感里,这种反应不叫“好笑”。
这种反应,叫“呆萌”。
是真的有点萌,让他想起小时候东北姥姥家养的傻狍子。
可呆可傻,又可警觉了。隔大老远叫一声,那狍子就会马上紧张地竖起耳朵站起来,僵硬万分地傻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