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有点慌:“是不是他骗了咱们,这肉真的是他偷来的?”
“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警察严厉地喝道,啪啪地拍了两下柜台。
那个老板说,他叫李建国,原是外地人,去年和老婆结婚后,就移居到这个县城生活,利用收来的礼金和家人的贴补,开了这家商店。
有个名叫冯义的三十来岁的男人经常光顾他们的店,天长日久就熟络了,冯义后来就开始赊账,前前后后欠下店里二百来块钱。
前一阵子,冯义提着半袋子猪肉进店来,说是他家在农村自养的猪肉,总共是四十斤,要顶八十块钱的账,两口子正好没养猪,觉得价格也便宜,就收下了,反正要了几次账,冯义总说没有。
冯义临走时,又赊了一条烟和两瓶酒。
“你说冯义?冯三?”一个警察问。
“对对,他小名是叫冯三。”李建国说。
那个警察哼哼两声:“你们的胆子真是够大的,敢给冯三赊账!”
“这——”李建国一愣。
那个警察说,冯义就是个街溜子,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十毒俱全,被公安机关打击过好几次,可就是狗改不了吃屎,出来还那样。
凡是认识冯义的人,都被他借过钱;凡是认识他的商铺,也都被他赊过账,从来不还,现在他已成了过街老鼠,没人待见他。
他偶尔借来一笔钱,还会向别人取笑人家:“那个傻x,竟然敢给我借钱,不知道我只借不还吗?”
“所以我说你们的胆子够大,这账恐怕一辈子够要了。”那个警察最后补充说,忽然眼神中闪出一丝怀疑,“还是说,你们是他的同伙?他负责偷盗,你们负责销赃?”
“不不不,没有的事,”李建国双手合十告饶道,“警官同志,我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不太了解他,以后再不会了。”
又向赵小禹赔罪道:“小兄弟,实在对不起,我们真不是故意的,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我们吧!”
赵小禹哼了一声,心想果然是谁先告状谁有理。
警察问:“冯三人呢?”
李建国说:“他放下猪肉,拿了烟和酒就走了,我们也不知道他家住在哪里。”
警察严肃地说:“你最好配合我们抓住他,你已经构成了销赃罪,要将功折罪。”
“我配合,全力配合。”李建国忙不迭地答应,“他再来了,我就去叫你们。”
这时门外传来一个尖细的男声:“建国,再拿两瓶酒!”
随着一股浓烈的酒气扑来,一个瘦高个儿、尖嘴猴腮的男人摇摇晃晃地走进店里。
“就是他!”李建国指着那人叫道,“他就是冯三!”
冯三这时也看见了警察,转身正要逃走,两个警察扑上去抓住了他,给他戴上了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