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的程大胡子没滋没味。
长女要嫁人,过两年他的长子也要娶妻了。
说实话,这些年他没怎么管过家里的事情,好像一眨眼的工夫,儿女已经长成。
孙氏出自书香门第,父亲是个县令,他之所以能娶上这门亲,不是人家看上了他这个贼头,而是迫于形势才嫁的女儿,换句话说和抢亲差不多。
所以在他常年在外的这些年,孙氏教导儿女读书识字,眼瞅着老程的这几个子女就都走上了和父亲完全不同的一条路。
身上没有半点的匪气,反而各个知书达理,相互间十分和睦,也不知程大胡子到底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
…………
程大胡子颇为心塞,儿女渐渐长成,与他却并不算亲近。
这次出去了两年多,回到家中感觉尤为真切。
饭桌上,程处默看了看父亲,说道:“阿爷,昨日罗三叔派了人来问,阿爷已经回京多日,怎的不去寻他喝酒?您看是不是去罗三叔那里瞧瞧?”
程处默是程大胡子的长子,今年十二岁,按照当世的规矩,差不多也能顶门立户过日子了。
程大胡子不在京师的时候,就把妻儿都交给了罗士信来照顾,前年罗士信把程处默送去了长安书院读书。
大概就是汝妻子吾养之的意思,非常符合华夏的传统理念,用当世的话来说,就是通家之好。
程大胡子一听就知道是罗三郎听说他宴请宾客,却没有受到邀请,紧着便派人上门来挑刺。
于是紧着扒了两口饭,说道:“一会你去后面取五十张皮货,挑好的……那张熊皮也拿出来,俺带你去见你罗三叔。”
少年乐呵呵的应诺一声,不再说话,埋头扒饭。
程大胡子却突然想起,进罗士信的门许要动拳脚,被儿子看见不太好,开口就变了主意,“嗯,你还是留在家里温书吧,大冷天的,冻着了不好。”
程处默的脸一下垮了下来,却也不敢跟父亲犟嘴,胡乱的捣鼓了两下筷子,饭便落了一些在桌子上,稍稍以示不满。
他的姐姐程金珠见了,眼睛一瞪,毫不犹豫的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脑勺上,“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
你的书都读到什么地方去了?赶紧给我捡起来都吃了。”
长姐如母,少年委屈的眼眶都红了,却还是把桌上的饭粒都捻起来放入口中,孙氏在旁边则嘟囔着自己的女儿,不该对弟弟随便动手。
女儿家家的太凶悍了不好,以后嫁了人可得改改,不能让亲家说咱们家不懂礼数云云。
说的女儿满脸通红,看着两个愚蠢的弟弟就攥起了拳头……她从小到大见过了太多的乱事,看着柔弱,其实性情刚烈,尤胜男儿。
程大胡子看的一愣一愣的,赶紧寻摸一下,见没有落了饭粒在桌上,这才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