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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使君(第2页)

光天化日之下,就算天子也不能乱来啊。

待要溜走,手臂被牢牢把住了。轻缓的鼻息冲在她乌黑的发顶。

“好个牙尖嘴利的女郎!随我上车。去我府里,教教我那些蠢奴如何采桑。”

罗敷抬头,眸光流转,压下眼中的锐气。

“随你什么?”

“上车——嗷!”

居然敢暴力袭官。方琼勃然变色,衣袖一掀,哗啦啦,将罗敷手中的篮子打翻在地,水嫩嫩桑叶洒了满地。才觉出胳膊上火辣辣,腕子上两道白指甲印。

罗敷只是心疼那一地桑叶。幼蚕食得挑剔,她采的都是芽梢顶端的嫩黄新叶,一早晨下来胳膊酸,刚采够一日的量。

压住怒气,将篮子捡起来抱在胸前,一抹轻笑:“跟你上车,那可要问我的夫君同意不同意。”

方琼眉梢一扬,满腔怒气化为惊诧。目视左右。

左右随从齐齐摇头,意思是小的不知道啊。

罗敷见对方面现疑虑之色,冷笑一声,一颗小虎牙若隐若现。

就因这颗小虎牙,远远瞟到,碧桑林中一粒珍珠,让方琼再难自制。

虎牙下面吐出漱玉之声:“使君竟然不认得我夫婿,想来是太久没出门了——不若向乡亲们打听打听,我秦罗敷的夫婿尝从此过,腰中鹿卢剑,白马金辔头,非我夸口,排场可比使君你要大些。下个月我们成婚满三年,使君今日要我入府,倒不怕惹他生气。”

方琼见她说得胸有成竹,本能一心虚。他既无政绩也无军功,不过是因容貌俊美,被父亲宠爱,这才给封了一块弹丸之地,旨在让他历练一番。

但他生性浮华,对笙歌剑舞的喜爱甚于牧民练兵。来邯郸已有数月,地方官的面孔还没认全。

清晨和傍晚采出来的桑叶最为脆嫩。此时日光柔亮,但见周边一片绿荫,桑梓成行,其中裙钗点点。采桑摘叶的都是小家碧玉,哪来的豪强夫人?

但近来父亲大人劝课农桑,倒也鼓励贵女参与桑麻劳动。未准是谁家的小妻?

——料她年纪幼小,胡言乱语罢了。若真是贵人家眷,怎的一个婢仆也没带?又怎会一身麻布素裙,荆钗布履,一对小而精致的明珠耳,便是全身上下唯一值钱的装饰?

方琼脑子里转了几道弯,愈发觉得女郎有趣。朝左右使个眼色。

弹丸之地也有弹丸之地的好处。小国寡民,一马平川,邯郸城里的体面人屈指可数,没听说过有个配鹿卢、骑白马的嚣张家伙。

罗敷面色一沉,一副贞洁烈女的神气:“使君道我无从人相伴,因此不信了。我夫君不常住在邯郸。他十五岁便在郡守府中捉刀笔,二十岁上便拜了郡中士大夫,公务繁忙,街头巷尾自然不得见。他既不在我身边,我不过暂住亲戚家,又何必满头珠翠,高调出门。”

方琼吃一惊,少年有为。

随即气不打一处来。这是刺他年过二十,地位全凭祖荫,其实碌碌无为?

哼一声:“没听说过郡中有二十岁的士大夫。”

语气已收了三分轻佻,打出两分官腔,未尽全信。

罗敷不慌不忙,微微一挺胸:“谁说他今年二十。我夫君三十岁上做了出入宫禁的郎官,每次归家,捎来的天子赐礼成车成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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