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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1页)

这章交流用,不算字数

很想和大家聊聊,这是我自己的想法,欢迎有各种不同意见。

这一部分里四个男主是按照出场顺序,也就是青瞳认识他们的先后顺序排名的,不是按照结果,也就是归属来排列的,所以,除了死了的,谁都有可能,(*^__^*) 嘻嘻……所以结果还得猜测。

来分别看看这四个人吧,

离非:离非是一般言情小说里标准男主的形象,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那么不喜欢他。其实他是一个温文尔雅,谦虚有礼的书生摸样,也会帮助别人,也有正义感,甚至在有限度还有一点冲动,大家试想一下,如果这事一本温馨言情的小说,离非做一号男主,不算离谱啊。他的悲哀就在于出身不如周远征和萧图南,也不如后面出现的任平生。

也许大家觉得奇怪,说离非不如萧图南那是一定的,不如周远征就在两可,勉强说可以,为什么说他还不如江湖草莽任平生?我这里指的不是地位,而是身份带来的限制。

萧图南就不用说了,周远征也好,任平生也好,在他们的生存环境中他们都是可以决定自己要做什么的人,都是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可以自己做自己的主的人。所以他们可以真诚的、真实的决定自己的态度,和青瞳相处时他们能决定怎么对待青瞳。

而离非显然是不行的,他的身份十分尴尬,太子欺负青瞳的时候他没有办法,皇帝关起青瞳他没办法,青瞳嫁人了他更没有办法。所以他看上去畏畏缩缩,这真的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让他变成冲动的周远征他早死了。死了与青瞳也丝毫没有益处。

所以,这个人就只能这样存在,在那章他不肯和青瞳一起走的时候,很多人觉得他不值得爱,青瞳对他的爱恋那么深厚,为什么得不到他等量的回报?

我个人认为,爱是不能等量交换的,谁对谁更好一些都是出于自愿,如果是真的爱,那么她的出发点也不是要回报,所以不能怪离非。周远征那么爱青瞳,青瞳也没有回报什么啊。你让别人伤心,别人也让你伤心,这件事情上是无所谓公平不公平的。

至于离非另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他似乎无能,大家都爱慕英雄,没有人喜欢一个没有能力的人,这一点实际上也是因为我设计了一个大环境,发生的基本都是大事,所以离非没有用武之地,以后他会有一些作用,但是比不上青瞳萧图南等OSS发挥的作用,如果是标准宫廷文,那么离非的作用应该不小,而且,我为了让男主们性格区分明显,离非被我设计成最弱的性格,(不然他活不了,既然他想活着后面还出来发挥一点作用,他就忍着吧。)但是弱小如他,也会在狼群满山的时候拉着青瞳跑,也会勇敢的说出自己的心意。

总之,这不是离非本身人品的问题,各种环境造成了他的弱,我还是觉得,离非也是值得爱的,这是个人看法,欢迎大家提出不同意见。

下一个,周远征:

周远征是个热血男儿,如果他不死,青瞳和他一起生活在边关,应该是最幸福的选择,(但是要刨除青瞳不爱他的前提,假设青瞳爱他。)因为青瞳可以发挥自己的长处,肆意挥洒自己的一切才能,所有人都欣赏她,喜欢她,也关爱她,她什么都有,爱情友情亲情,还有无与伦比的个人成就感。这才是一个女人的最高境界!

谁有周远征对青瞳好?他丝毫没有求回报,却愿意将生命都付出来!他是那么坦诚那么纯粹的男子,可惜,这么干净的人注定是悲剧,不然故事情节也进行不下去。要是周远征和青瞳生活在一起,青瞳在回去和离非叽歪,我更受不了。

故事停在周远征这里再没有离非的事了那也说不通,周远征没有萧图南那样的手腕,不会出那样的诡计,那青瞳哪能那么容易移情别恋,所以,还是让他干干净净的去吧,言情的部分别人继续,你热烈的代表雄壮吧。

写他死,我无比伤心,所以尽量减少笔墨,让他的形象模糊一点,免得大家跟我一起伤心。但是周远征,是值得爱的。

再下一个,花样多多的萧图南。

这个身份地位终于可以和青瞳一拼了,他的性格可以想像,该是多么自负骄傲,同时阴险。但他有一个不能抗拒的致命优点——能力。

我们都爱英雄,这是人类本能,终于有一个能力上能配得上青瞳的人了,他的气势终于可以毫不弱于女主了,所以,他们看上去最相配。因为他们的故事纠缠好看,所以大争里他们还要纠缠很久。这个不需要太多语言描述,也不需要我来给他争取,萧图南无疑是值得爱的。

最后一个,任平生,这个……佛曰:“不可说”

因为现在说了会透露剧情,但是前面已经有他一个侧面出现的场景,就是在离非写的诗词中,任平生杀了催赋税的差人,一手提着五个血淋淋的脑袋,一手拿着长剑,到了公堂上把五个人头扔在县太爷的桌案上,要自首。大家联想一下他的性格吧,这四个人的性格都是不一样的,我个人认为,任平生,也是完全值得爱的。

最后青瞳归属与谁,也和值得不值得无关,他们每一个人都值得,各种际遇造就了种种事情,也许有天意和人心两种力量在作用吧。

三、饥民

青瞳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南下的。

临别时乌野留下两匹马,却都是青瞳认识的。一匹通体雪白,只有后臀和右边后腿不规则的分布着浅红色的斑点,就像打翻了一盒胭脂,这是箫图南自己的坐骑,名字就叫胭脂。

另一匹全身皆黑,乌油油的没有一点杂色,胸阔腿长、竹批入耳、全身筋骨嶙峋突兀,硬的好似可以从外面看的见骨头的棱角,这是箫图南给她找的坐骑,青瞳给它取名砚台。

西瞻一向以骏马出名,这两匹又都是万中无一的良驹,东林王曾愿意用三座城池交还胭脂,箫图南也没有答应,现在却送了自己。青瞳看着胭脂,不由又望了一眼自己的右手。趁她昏迷,这只手的手心里被箫图南纹了一只鹰,颜色很淡,和肉色差不了多少,加之是在手心里就更不显眼。不特意翻出手掌给人看恐怕谁也不会注意到,连青瞳自己都是好几天以后才发现的。

只是这刺青不知用了什么材料,只要她一激动,血脉运行,那只鹰立即会变成红色,和箫图南军旗上的图案一摸一样!青瞳苦笑,他什么意思,表示你是我的,盖个印章?

有了这两匹千里良驹,青瞳和花笺的行进速度非常快,云中一千多里路程,只两天多就走完了,可是越走,青瞳心越往下沉。这一千多里路途,她们竟然没有看见一点活物!不但没有人,也没有鸡犬,没有鸟兽,甚至没有虫蚁!只有一些残垣断瓦的破败民居孤独伫立,显示这片土地曾经有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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