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官员聚到一起,蔡京首先发言说道:“以今日讯问来看,孔若蒙思维清楚,对答流畅,身体健康,衣衫完整,皇城司没有对其用刑,所言之物,也与口供能够对应的上,窃以为足以认定了。”
蔡京最担心的就是皇城司对人犯滥施刑罚,导致人犯翻供,这样的话就会让事情变得非常复杂,现在孔若蒙都已经招认了,此事基本上没有什么大问题了,本案最重要的就是孔家私藏甲胄弩弓和伏杀郑侠,其他的劣迹,其实在做的官吏怎么会不清楚呢?
孔家世代豪强,在曲阜犯下的罪行何止千百计,欺压良善、巧取豪夺都是常事罢了。
范致虚说道:“吾闻近世风俗,大率初入词,辄以重罪诬人者,不可不察。如白日相殴于路,则必诬曰劫夺;入于其家而相竟,则必诬曰抢劫;与其妇女交争,则必诬曰强奸;坟墓侵界,则必诬曰发掘骸骨。似此类其真实者岂可谓无,但凿空假此,以为词讼之常谈者可怪耳?甚至以大辟诬人,略不知惧。吾等既奉诏命,就当详推此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范致虚的疑问其实就是孔家伏杀郑侠的缘由不明。关于这个问题,诸位推官刚刚已经详细问过孔若蒙了,孔若蒙只说是受孔若虚指使,至于其中原因,他并不知晓,这个说法倒是和卷宗能够相互印证,皇城司大索孔家,也没找到蛛丝马迹,此事倒成了一个悬案。
虽然现在来看,口供证据都能够对上,但是关于他为何要伏杀郑侠,缘由无法说清,此案总是有瑕疵的,莫说到时候天下人的悠悠之口,恐怕范致虚这里都无法说得过去。
但是如今已经锁院,皇城司都搜查过了,没能查到证据,恐怕孔家为何要袭击郑侠,要成为一个谜团了,但是若是不将此事查清楚的话,恐怕难以服众,范纯礼一时也有些为难。
蔡京说道:“范知府,不若具折官家,恭请圣裁吧!”
这话立即被范致虚反对,因为置勘院属于诏狱,而诏狱的判决由刑部、大理寺做出,直接请示官家是不符合规定的。而且诏狱的判决分成两个阶段:“拟判”、“圣裁”。
“拟判”指的是由置勘院对诏狱案件依据律例、法令做初步的量刑判决,“圣裁”指的是皇帝对案件进行最终的判决。而现在未经拟判就向官家上书,未免有些过于草率了,而且这样做也会让其他官吏认为置勘院一意媚上,对他们的名声不好。
蔡京在内心冷笑,都这个时候,还关心什么名声,要是此案不能按照官家之意从速审断,这身官袍恐怕就危险了。蔡京不急不慢的说道:“本官就好奇了,自开审以来,范祭酒屡屡为孔家开脱,孔若蒙都承认了,范祭酒还有疑虑,现在要奏请官家,说明此事,范祭酒亦是不允,那范祭酒要如何审这个案子?将他们都无罪开释了是吧!”
蔡京这句话就很重了,相当于公然指责范致虚偏袒孔若蒙了,这让范致虚有些激动了,范致虚说道:“蔡发运何出此言?本官只是禀罪疑惟轻之制,既然现在孔家伏杀郑提刑一案尚有疑点,就应从轻发落,而非鲁莽断案。”
蔡京冷笑道:“既然有疑点,就应该查明真相,若是吾等不能查明,就应该具折官家圣裁,罪疑惟轻?杀官造反,在范祭酒眼里也是可以罪疑惟轻的吗?”
蔡京的一席话说服了一众判官,由郑居中执笔,诸位推官判官画押,范纯礼署名的劄子拟好后,让锁院的班直直送御前。赵佶收到他们的劄子后仔细看过了,将梁师成叫来。
赵佶对梁师成吩咐道:“你拿着郑侠的这个盒子,到置勘院去,交给诸位看后再带回来。”梁师成领命来到置勘院,将这个盒子交给他们,同时传达了赵佶的口谕。
几位臣子们看过后,大惊失色,范致虚问道:“梁都知,此物从何得来的?”
梁师成说道:“此物是郑提刑交予我,托我代奏官家的。”
梁师成走后,一众官员们默默不言,连蔡京都没有想到,此案还有案中案,此时蔡京才明白为什么赵佶要把此案马上解决的原因,不光是为了朝廷稳定,更是为了保住朝廷的脸面,若是此事被外间得知,朝廷厚待了一百多年的孔家,居然与契丹宰相互通书信,这让天下人怎么看朝廷。
蔡京甚至猜测,孔若蒙可能并非不知情,只是他自己也知道,此事一旦暴露,孔家就万劫不复了。故而孔若蒙推说不知,而且他也很清楚,就算朝廷得知此事,也不会以这个罪名办孔家。只要要紧牙关,死不承认,朝廷也只得把这个事情捏着鼻子认了。
范纯礼想了一会说道:“这样吧,此事先暂且放下,将孔家的其他案子查实,然后再一块审断吧!”
诸位推官们按照卷宗去提审孔家的其他人。范纯礼和蔡京留在二堂喝茶。
范纯礼很清楚,蔡京就是奉赵佶的命令来置勘院的,某种意义上说,他就是赵佶在置勘院的代言人。范纯礼说道:“蔡发运以为,此案当如何审断?”
蔡京喝了口茶,说道:“范知府,以下官愚见,本案目前已经十分明晰了。孔家在当年为非作歹,欺压良善,私藏甲胄军器,勾结匪类,招徕亡命。得知朝廷遣郑提刑查察孔家不法事,因为害怕孔家之所为暴露,故而铤而走险,袭击郑提刑。现今口供证据均在,一干人犯俱已成擒,按刑统依律论处即可。”
蔡京的这个方案,逻辑上也说得通,并且也将孔家与契丹勾结的事情略过不谈,蔡京是官家派来的人,他这个说法,肯定能被官家接受,这样的审断,相信刑部、大理寺也不会说什么。
范纯礼笑着说道:“如此判词之事,就仰仗蔡发运如椽巨笔了!”
蔡京说道:“下官荣幸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