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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伦敦市区 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第1页)

半小时里瑞安差点儿送了两次命。离目的地还隔着一两个街区,他就下了出租车。这天天气不错,风清日丽。蔚蓝色的晴空,太阳已经西斜。瑞安在那些木靠椅里接连坐了好几个小时,他想走动走动,活活筋骨。街上车辆不多,人行道上也行人寥寥。他颇有些惊讶,原以为傍晚会是交通的高峰期呢。这些街道设计的时候显然没有想到过行驶汽车,他敢肯定,嘈杂拥挤的程度一定极为可观。杰克对伦敦的第一印象:就是觉得在这个城里溜达溜达还不错。于是,他照着海军陆战队里养成的习惯,象平常那样迈着轻快的步伐朝前走去,只是书夹在腿边磕磕碰碰,不知不觉减慢了步速。

走到离路口不远的地方,看看没有过往车辆,他便想早点儿穿过街道。他本能地望望左边,望望右边,再望望左边——从孩子时候起就这样——然后,跨过路边石……

一辆红色的两层公共汽车呼啸而过,离他不到两英尺,差点儿把他碾成肉酱。

“对不起,先生。”瑞安转身一看,是位警官,从头到脚,全副警装。他想起来了,他们这儿叫警察,“我要是您的话,我就会根据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过街,而且还得注意路标的颜色,根据颜色的不同来决定该瞧右边还是左边。我们可不希望看到太多的游客出交通事故。”

“你怎么知道我是来旅游的?”现在警察只要听瑞安的口音就知道了。

警察微微一笑,耐心说道:“先生,因为您刚才横穿街道的方法不对,另外,您这身穿戴象个美国人。请当心,先生。再见。”警察友好地点点头走了。瑞安楞在那儿,不知道怎么能从这身簇新的三件头套装看出他是美国人。

吃一堑,长一智。他走到路口,沥青路面上漆着字,“往右看”,还为不识字的人标出了箭头。他小心翼翼地站在白线内,等着红灯变绿灯。他想起在星期五租车外出的时候,要特别小心车辆。世界上只剩下几个地方还是左侧行车的,而英国正好是其中之一,要习惯它肯定得花点儿时间呢。

除了左侧行车之外,英国人别的事情都干得很好,他宽慰地想。他这是首次来英国,但已从一天的广泛观察中得出了结论。瑞安是个老练的观察家,往往能够根据粗略几眼所看到的情况得出很多结论。这一带是商业区。路上的行人同美国相比穿着要讲究一些——但那些头发染成桔黄色和紫红色的流里流气的家伙除外,他想。这儿建筑物的式样,各朝各代,错落陈杂,大多显得古朴典雅,既有奥古斯都时代的古典式样,也有密斯尔范?德?罗厄式的现代风格,大多数建筑物还是呈现出一种古朴的韵味,而在华盛顿和巴尔的摩,这样的建筑早已绝迹,被代之以一排排崭新的大楼,玻璃盒子似的,缺乏个性。这个城市的优点与不足同他所受到的礼遇巧妙地融和在一起。对于瑞安来说,这是一次带有工作任务的休假的,然而,第一印象告诉他,这个假期会过得很愉快。

但也还有些不协调的地方。许多人好象都随身带着雨伞。瑞安出来收集资料前,注意过天气预报。预报明确说是天气晴好——其实是炎热,就是这么说的,尽管气温才刚过华氏60度。每年这时候天气固然是暖融融的,但怎么谈得上炎热呢?瑞安不知道他们这儿是否就把这种天气当成了印度的夏天。似乎不会吧。那么为什么要带雨伞呢?难道不相信当地的气象台?是否因为我没带雨伞,警察就看出我是美国人呢?还有一件事情他本该预料到的,那就是街上劳斯莱斯牌轿车多得不得了。这种牌子的轿车他这辈子没见过几辆。虽不能说满街都是这种高级轿车,但为数确也不少。他自己用的是一辆西德大众汽车公司生产的拉比特牌,已经开了五年了。瑞安在一个报刊亭前站住脚,买了一份《经济学家》周刊。他在出租车的找头里粗手笨脚地翻弄了半天,才付了钱。卖报的看他是美国人,自然也特别殷勤耐心。他一边翻阅刊物,一边沿街信步走去,不久便发现自己迷了路。瑞安停下来,回想他离开旅馆前看过的市区地图。他虽然记不清街道名称,但对地图却有照相机般的记忆。他走到这个街区的尽头,向左转弯,又往前走两个街区,再向右转弯,便认定是到了圣詹姆斯公园。瑞安看看表,提前了15分钟。这一段是下坡路,他走过那座某位约克公爵的纪念碑,在一幢用白色大理石建造的长方形古典建筑旁边穿过街道。

伦敦是一个绿草如茵的城市。詹姆斯公园看来很大,而且草坪养护得很精心。整个秋天肯定异乎寻常地暖和,因为园内的树木依然绿荫如盖,然而游人稀少。对了,他耸耸肩膀,今天是星期三,并非周末。孩子要上学,大人要上班。这样更好,他想。他是故意错过了旅游季节来英国的。瑞安不喜欢人挤人。这也是在海军陆战队里养成的习惯。

“爸爸!”瑞安立即转过身,看见可爱的女儿从一棵树后象往日那样不顾一切地朝他跑来。萨莉跑到个子高高的父亲身边,象往日那样咚咚地用小拳头打他。凯茜?瑞安也象平时那样跟在女儿后面。她从来就赶不上他们这位白色的小旋风。杰克的妻子看来可真象游客。每次度假,她肩头总要挎一架佳能牌的135相机,相机盒子还能当大钱包用。

“事情办得怎么样,杰克?”

瑞安吻了吻妻子。或许英国人在公共场所不是这样的,他想,“好极啦,宝贝。他们对我很殷勤,好像我是那儿的主人似的。笔记全在这儿啦。”他拍拍书写夹,“你没买点儿什么?”凯茜笑了。

“这儿的商店是代客送货的。”她笑的样子表明她已经把打算购买东西的钱用得差不多了,“我们给萨莉买到些真正的好东西。”

“噢?”杰克俯下身子,望着女儿的眼睛,“买了些什么呢?”

“要让你大吃一惊,爸爸。”小姑娘扭着身子,咯咯地笑个不停,真是个四岁的孩子。她指着公园说:“爸爸,他们那期里有天鹅和鹕鹈!”

“是鹈鹕,不叫鹕鹈。”杰克纠正她的叫法。

“一个个好大好白呀!”萨莉喜欢叫鹕鹈。

“嗨——哟,”瑞安应道。他抬头问妻子:“拍了好照片吗?”

凯茜拍拍相机,“哦,当然。伦敦全在相机里啦——难道你还情愿我们整天逛商店买东西?”摄影是凯茜唯一的嗜好,而且她的技术不错。

“嗨!”瑞安望望街道。这儿的人行道是红颜色的,不是黑色的沥青。路两旁的树看来象山毛榉,枝叶交错。这就是伦敦圣詹姆斯公园的林荫大道?他记不清了,也不想问来过伦敦多次的妻子。王宫比他想象中的要宏伟壮观,但看上去阴郁冷峻,它就在三百码外,隐在一座大理石纪念碑似的东西后面。这儿来往的车辆稍多一些,但都行驶得很快,“晚饭怎么办?”

“喊辆出租车回旅馆?”她看看表,“要不就走着回去。”

“旅馆里应该有高级餐厅。不过时间还早呢。这种高雅的地方要到八九点钟才开始营业呢。”他又看见一辆劳斯莱斯牌轿车朝王宫方向驶去。他想去吃晚饭,但又不想带萨莉去。四岁的孩子和四星级的餐厅可不太协调。左边方向传来嘎嘎的刹车尖叫声。他不知旅馆里是否有照看小孩的——

嘭!

爆炸声离他们不到30码,惊得瑞安一跳。手榴弹?他心中念头一闪。他感到弹片在空中划过,发出啸音,随即,又听见自动武器射击的嗒嗒声。他转过身,看见那辆劳斯莱斯轿车歪在街道上。车头看来塌了下去。一辆黑色轿车挡在它前面。有个男人手持苏制AK47型冲锋枪,正站在车前的右侧挡泥板旁边,向车里开枪,还有个人朝着车的左后方跑去。

“卧倒!”瑞安抓住女儿的肩膀,把她按倒在一棵树后,又猛地把妻子揿倒在女儿身边。十几辆汽车乱七八糟地堵在劳斯莱斯轿车后面50英尺外的地方,这倒掩护了他全家免遭枪弹的射击。另一侧的交通让那辆黑色轿车阻塞了。端冲锋枪的家伙正朝着劳斯莱斯轿车狂扫猛射。

“狗娘养的!”瑞安抬起头,几乎不相信眼前发生的事,“这是***爱尔兰共和军,他们正在杀人呢……”瑞安稍稍往左边挪了挪,环顾四周,但见街道上人人目瞪口呆,惶惶不知所措。真的干上了!他想,在我眼皮底下,就这么干上了,跟一部芝加哥匪徒的电影一模一样。此时此地,两个杂种就在搞谋杀!“婊子养的!”

瑞安依靠一辆停着的汽车作掩护,又往左边挪了几步。他从这辆汽车的前挡泥板下望出去,看见劳斯莱斯轿车的左后方站着一个人。那个人一动不动地站着,伸出手枪,象是在等着谁从车的后座钻出来。他的身体挡住了弯腰端冲锋枪的家伙。离得近的那个枪手背对着瑞安,离他还不到50英尺。那家伙一动也不动,全神贯注地盯着车门。瑞安不假思索便做出了决定。

他飞快地绕过停着的汽车,迅速地低头伏身,加速奔跑,眼睛却紧叮着目标——那人的后背——就象在中学里玩橄榄球时候学的那样。瑞安全神贯注,唯求那人木然不动,只要几秒钟的工夫,他便可到那人身后了。还有五英尺时,他紧收双臂,跃起双腿,扑了过去。这是当年教练最赞赏的一手。他出其不备,一个擒抱,正中要害。那枪手的背弯得象张弓。瑞安只听见骨头啪地一响,那人朝前倒了下去。噗通一声撞在汽车保险杠上,随后便倒在人行道上。瑞安紧张地喘了口气,立即爬起来,在那人身边蹲下。他的枪已经掉在地上,瑞安一把抓了过来。这是支9毫米口径的自动手枪。他从来没有用过,看来是东欧集团的军火。枪已上膛,保险也打开了。他右手小心翼翼地提着枪——左手似乎不太得劲,但已无暇顾及。他低头看看那个人,朝他屁股开了一枪,然后平端着枪;挪到劳斯莱斯轿车的右后方,悄悄蹲下,贴着车身打量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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