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只叫蔡崇就好了,这样就是一只菜虫。”柏森又开始大笑,“菜虫吃菜菜下死,杀手杀人被人杀。这可是很有名的布袋戏戏词哦。”从此,菜虫便是我的绰号。
柏森是我上大学后所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好的朋友。我相信,我也期望他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朋友。我心灵的某部分经过好几年的冬眠,醒来后渴望着食物,而柏森是第一个提供养分的人。于是我像在沙漠行走一个月的旅人,突然碰到绿洲。我大口大口地喝着水。
1013室后来又住进了一个同学,他叫叶子尧,睡2号床位。当过兵,重考两次,整整大我和柏森五岁,我们都叫他子尧兄。大部分的时间里,班上同学很少碰到他,他总是有一堆外务。由于我和柏森与他同寝室,因此起码每晚会见到他一次。不过如果他忙的时候,我们也会连续好几天没看到他。只有床上凌乱的书本证明他回来过。
子尧兄总是背着一个过时的背包,颜色像是被一大群野牛践踏后的草地。背包里因为装太多东西,所以总是鼓鼓的,像吹牛皮的青蛙。背包的拉链可能是因为坏了,或是根本拉不上,所以总有几本书会不安分地探出头来。子尧兄除了对上课和社团不感兴趣外,对很多东西都热衷得过头。这可以从他床上和书桌上堆得满满的书籍中察觉。书籍种类包括电脑、命相、易经、中医、宗教、财务管理、生物等等。后来书太多了,我们便把1号书桌、床铺和衣柜也让他摆书。
子尧兄算是个奇怪的人,有时讲话的逻辑很特殊。
当然我是没有立场说别人奇怪,因为我也曾被视为奇怪的人。
不过如果我可以算是奇怪的人,那被奇怪的我说成是奇怪的人的子尧兄,一定更奇怪。
记得我有次看到他床上摆了本《宗教与人生》,我随手拿起来翻阅。正好子尧兄回来,他问道:“咦?菜虫,你对宗教也有兴趣?”
“没有啊。只是好奇翻翻看而已。”
“好奇心是很重要的……”
子尧兄从口袋里拿出两个奇形怪状的石头,放入书桌的抽屉,接着说:“很多杀人命案的尸体,都是因为路人的好奇心,才被发现的。”
“这跟宗教有关吗?”
“嗯。表示你与佛有缘。床上这么多书,你只挑中这一本,善哉善哉。”
“子尧兄,你在说什么?”
“痴儿啊痴儿,让我来告诉你吧。”
“宗教到了最高境界,其实是殊途同归。所以佛家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对照于基督教,就是耶稣即犹大,犹大乃耶稣。神魔本一体,善恶在一念,为神为魔,行善行恶,仅一线之隔。阿弥陀佛……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哈利路亚。阿弥陀佛和哈利路亚都是四个字,这就叫做殊途同归。”
我瞠目结舌,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则在床上拿了几本书,硬塞进背包,然后又出门了。
我在1013室度过了大一和大二,与柏森及子尧兄。由于子尧兄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所以大部分的活动都只有我和柏森。无论是上课、吃饭、打球、舞会、露营、练橄榄球、土风舞比赛,我和柏森都在一起。如果我睡觉的习惯差一点,会从上铺跌下来的话,那我们也会睡在一起。
不过舞会结束或是与女孩子联谊完后,就只有他有续摊。
然后我会先回宿舍等他汇报战况。
柏森很受女孩子欢迎,这应该归功于他的自信与健谈。我常看到他跟女孩子说话,女孩们专注的神情,闪烁发亮的眼睛,好像在恭听皇上的圣谕。偶尔柏森还会说:“平身吧,宝贝。”不过只要我一加入,她们就宣布退朝了。
柏森参加了三个社团,辩论社、话剧社和土风舞社。我对社团活动没什么兴趣,不过柏森死拉活拉,硬是把我也拉进去。我们会参加土风舞社,可以算是一种机缘。在成大,学长都会带领着新生参加两项重要的比赛:土风舞和橄榄球。每星期一、三、五的清晨五点,学长会把我们挖起床练橄榄球。练土风舞的时间则为晚上十点,在宿舍顶楼,星期二和星期四。
先说橄榄球吧。练橄榄球很累,常常得从宿舍十楼跑到一楼,再由一楼跑到十楼。跑完后,双腿就会不由自主地摆荡,像风中的杨柳。
记得第一次在成功操场练球时,是秋末的清晨,颇有寒意。一大早被挖起床的我们,牙齿的撞击声好像交响乐。一个体型非常壮硕的大三学长,双手叉腰,大声地说:“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将成为追逐不规则跳动的勇士。弧形的橄榄球跟人生一样,很难掌握方向。所以要好好练球。”话是很有道理,不过结论下得有点奇怪。
练习一阵子后,学长开始安排我们的位置。“李柏森!你是No。8,是球场上的领导人物。所以要好好练球。”柏森不愧是柏森,被挑选为8号球员,比赛的灵魂人物。
“蔡崇仁!你个子算小,反应很快。每次休息上厕所时,你都是第一个跑掉,最后一个跑回来。你当传锋,位置是9号。所以要好好练球。”
我终于知道,“所以要好好练球”是这位学长的口头禅。
位置选定后,练球的次数和时间都增加,直到比赛为止。
依照传统,输的队伍全体球员要跳成功湖。那是成大校园内的小湖泊,淹不死人。成功湖常有人跳,失恋的、打赌输的、欠钱没还被逮到的,都会去跳。至于水深多深?我并不知道,因为我们拿到新生杯冠军。冠亚军之役,柏森达阵了两次,是赢球的关键。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拿到冠军,今晚学长请吃饭。记得今天球场上的艰苦,他日人生遇到挫折时,就会轻松面对。所以要好好练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