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章论证:逻辑学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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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错误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结构是正确的,前提是 错误的。相应的,前提正确结构错误同样带来错误的结 论,这时的错误根源是论证结构的缺陷。看下面的 例子:
舉 每只松鼠都是哺乳动物。 每只熊猫都是哺乳动物。 所以,每只熊猫都是松鼠。 这个论证中,大小前提都是正确的,而结论显而易 见是错误的。是什么导致了论证的无效?答案是,在这 个例子中,论证结构是有缺陷的。无效(结构缺陷)的 论证结构带来的影响是,它阻断了论证各部分之间的正 确联系,因此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让我们来回顾一下 三段论的结构,这次我们直接用符号来表示,以便能清 楚地看到它们是如何组织在一起的: ~? 5—財
5~?
如我们所知,这些大写字母,代表论证中的项(注 意,只有三项,这很重要〉。字母之间的破折号代表口 头的联结词“是”。第二项和第三项命题之间的横线代 表“所以”。你或许已经回忆起来,对代表中项。中项 出现在前提和结论之间。这很重要,因为中项的作用是
简单的逻辑学
联结大项和小项。注意中项在前提中的位置。它是大前 提的主项部分,小前提的谓项部分。这个位置决定了它 可以联结大项和小项。现在让我们用符号来把松鼠和熊 猫的例子表示出来:
? —似
5—1
5—?
我们很容易看出,在这个论证结构中,中项(“哺 乳动物”)既是大前提的谓项,也是小前提的谓项。这 就是致使论证无效的根源所在。但是,为什么会这样? 为了理解问题的性质,我们必须牢记中项的作用一一联 结大项和小项。但是,本例中的结构安排使中项不能发 挥其作用。具体原因必须联系肯定命题中谓项的性质, 这是现在我们所要关注的问题。
论证中的两个前提命题都是肯定的,而且两个前 提的中项都是谓项。肯定命题中谓项的重要性质如下: 它们通常是特称(或者“不周延的”),永远不会是全 称(或者“周延的”)。在命题“所有的松鼠都是哺乳 动物”中,主项是全称,“每一个”就是它的指示词。 然而谓项并不是指向所有的哺乳动物,它仅限于松鼠。 如果我们假设谓项是全称,颠倒主谓关系,因此可以 得到“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松鼠”的结论。很显然,
第 3章论证:逻辑学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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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错误的。
所以,我们要注意到上例论证中,中项的两次出 现都是不周延的,这就是重点。中项至少要有一次是 周延的,这样才能在大项和小项之间起到联结作用, 才能演绎出必然的而不是可能的结论。一个不支持中 项周延性的论证结构必然是无效的。这种错误在逻辑 学上有特定的名称,叫做中项不周延。
现在,让我们把以上分析应用于我们正在讨论的论 证问题上。论证前提的作用是要把两个小类(松鼠和熊 猫)放人同一个大类中(哺乳动物〉。结论则试图将两 个小类等同,理由是它们都同属于一个大类。生活常识 告诉我们,这两类动物可以同属于一个大类,但是它们 永远是不同的。羊毛可以编织帽子,也可以编织毛衣, 但是我们不会因为它们的原料相同而将帽子和毛衣等同 起来。
论证的理想结构是根据真实的前提可以保证得出正 确的结论。这样的结构才是有效的。我们在上例中所讨 论的结构是无效的,因为它不能保证结论的必然性。这 就意味着这样的结构我们永远都不能用吗?也不是。沿 着这样的结构,你同样可以构造出正确的论证,前提是 你必须清楚地知道,这样演泽出来的结论只是可能的, 而不是必然的。结论可能性的高低取决于前提联系的紧
简单的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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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程度。来看以下论证: 杰克参加了四月份在芝加哥举行的会议。 皮特参加了同一个会议。 他们可能已经在那里见过面了。 注意结论中的假设性,它是很恰当的。我们不能
确定杰克和皮特一定在会议上见了面(我们只知道 他们都在那里〉,但是设想他们已经见过面了也合情 合理。
如我们前文所述,命题的量指的是它是全称的还是 特称的。命题的量取决于它的主项。“每一只鸽子都是 鸟”是全称命题。“一些树是每年落叶的”是特称命题。 在三段论的论证中,如果前提中有一个特称命题,那么 它必被反映在结论中。如果一个前提以“一些”开头, 那么结论必以“一些”开头。
在结论中,量必须以更绝对的方式反映出来。这 就是说,出现在结论中的某项的量,无论是关于主项 的还是谓项的,都不能超越前提中同项的量。换句话 说,如果结论中某项是全称的,那么前提中某项必然 要是全称的。为了让这个观点更清晰,我们来看下面
第3章论证:逻辑学的语言 1116111: 116 1111186 0『
的例子: 每个化学家都是科学家。 每个化学家都努力工作。 所以,每个努力工作的人都是科学家。 分析:即使我们知道两个前提都是正确的,我们
仍然直观地感到这个论证存在严重的问题,只是我们 不能立刻抓住要害。然而,如果我们牢记以前学过的 一些知识,仔细来研究一下,是可以正确找出症结所 在的。注意结论是关于“每个努力工作的人”的。此 项无疑是全称的。但是,如果我们来看小前提中的同 项,会发现它是一个肯定命题的谓项,这种情况通常 是特称的,或者说是不周延的。将前提中的特称项在 结论中变为全称项,如此例中所做的那样,是不合逻 辑的。
我们已经说过,要想得到特称的结论,必须要有特 称的前提。那么,如果有两个特称的前提,会发生什么 情况呢?让我们用下面的例子来试验一下:
一些青少年学习西班牙文。 一些国际象棋冠军是青少年。 所以,一些国际象棋冠军学习西班牙文。 分析:结论不成立。可能一些国际象棋选手是学习
西班牙文。实际上,可能性也很大。但是,此论证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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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这是必然的。解释这种情况的普遍原则是:两个特 称的前提不能得出确定的结论。让我们来仔细研究一下 为什么是这样,是什么在影响两个特称前提得出必然结 论?注意,在这个论证中,中项是“青少年”。在大前 提中,它是特称的一一 “一些青少年”。在小前提中作为谓项时,它同样是特称的。因此我们的中项没有一次 是周延的。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它没有足够的能力联 结大项和小项。为了表述得更明白,首先我们把这个论 证用符号表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