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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祭母(第1页)

宁锦城内睦王府。

全身素白的郑端允虔诚地跪在香案后,面朝的北面的天空盈盈下拜,默默念道:

“光风母亲,杨阿姨,我是郑端允。虽然你我素未谋面,但你在我心目中是一个很值得敬重的母亲。今天是你的忌日,因为我不能自由出入王府,所以不能陪光风去祭奠你。只能在这里焚香祷告,遥拜于你,希望你在天有灵保佑光风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前段时间,我被人掳掠到对峰山时,展光风对我说过,你临终时前跟他说过,让他不要学展叔叔那样做一个为国却不能顾家的大英雄,而希望他做一个能为自己最在乎的人不顾一切的小人物。

我知道,在光风心目中,我是最重要的,所以他在对峰山上,为了我不惜对抗一切,包括他的未婚妻施霁月和他最敬重的长辈施风雷夫妇。我知道,刚才我说的这些人都跟你相熟,我刚才说这些并不是故意让你难堪,只是我想说的是,光风那么做真的很让我感动,他能那么做,我觉得还是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你话影响的。

自从那晚他为了救我,不惜与魏福王两败俱伤后,我已经暗自发誓非他不嫁,这辈子心里只有他。我也知道由于出身不同,和他最终要走到一起非常困难。但是我不会放弃的,而光风也在努力,他正在努力完成我父亲的三个要求。

希望你在天有灵,祝福我和展光风。若我们俩能结为连理,那么我一定为你设置牌位,将你迎回家宅。未来儿媳,端允。”

说到这里,郑端允不禁脸颊绯红,但是眼神却是无比的坚定。

睦州城外,以西某偏远处。

这里是一片低矮的丘陵,属于东圩山脉的余脉。由于土地以砾土为主,土质较坚硬,不是很适合农作物及果树的生长,因此并不受农夫的青睐。最近的村落也离此十里以外,因此,这里除了戍边的巡逻队会定期经过外,平时基本上是人迹罕至。

但这样的一片地方,即使是酷暑时节,人们经过这里时,往往都感到一种莫名的阴寒,因为这里是数百万流民亡魂的聚集地。

没错,过去二十年来,千辛万苦逃难战乱,来到睦州的难民们实际有六七百万之多,但是在北郊民巷鼎盛时也仅是聚集了两百多万,剩下的四五百万,其实都是客死睦州了。

睦州城里不可能有这么多墓地安葬这些流民,久而久之,流民的亲友不约而同选择了这块地处偏僻的山地作为死难亲友的安息之所。当然,那些没有没有亲友的流民们,被统一填埋在这里,是没有独立的坟茔的。

这里的丘陵虽然非常广袤,但是毕竟安葬了几百万人,所以从远处看,这里的坟茔横七竖八,密密麻麻的。若非亲人带领,要在这里找到某个人的坟茔无疑是大海捞针。

已经是腊月,寒冷的东北风狂啸着在这片大地上驰骋,万物枯败,显得了无生机。

某个山丘的半山处的一座坟茔。

与周围大部分的坟茔已经因年久没有人拜祭而成为孤坟不同。这个坟茔前面的空地很平整,墓碑虽然不是用名贵的石材雕刻,但是简陋的墓碑擦拭得非常干净,上面的字迹也清晰,这明显是一个有孝子贤孙经常来拜祭的坟茔。碑文曰“慈母展杨氏槐花之墓”。

杨槐花坟前此刻站着三个身穿素衣的年轻人,一男两女。

男的身材高大魁梧,皮肤黝黑,仔细看之下不难发现其右眉上有一道细长的疤痕正是展光风。而两个女子中,其中一个容貌秀美,但是身材单薄,细看之下会发现其脸色苍白,显得不那么健康,乃是施伴安;而另外一个女子则是容貌艳美得令人窒息,配上其高挑而骨肉匀称的身材,令人过目难忘,正是施霁月。

三人前几天就已经约好今天要到这里来祭奠展光风之母杨槐花,为了表示尊敬,两女此刻都没有化妆易容。

三人迅速地将坟茔打扫了一下,然后恭敬地将祭品奉上。

“母亲,安安和霁月来看望你来了。孩儿现在已与施伯伯他们相认,大家现在都安好,你放心好了”展光风深深一拜,轻声道。

“杨阿姨,我是安安,也许你认不出我了,以前我腿脚不方便,站不起来,现在我完全站起来,也可以看你了。”安安双手合十,躬身拜了三拜后道。说到这里,心中突然想到“阿姨你之前是因为我的疾病所以不让我和风哥哥定亲,现在我活动基本与常人无异,你若在世,还会反对我和他在一起吗?”但旋即想到自己即使行动方便了,却依然不可怀孕,因此估计墓中人还是会反对的。想到这,心中不禁一阵怅然。

“杨阿姨我是霁月,现在来看你了,我们一家都很好,你放心。我父亲昨天也到了宁锦城,但是他因为现在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所以让我们姊妹先来给你替他上炷香,他找个时间再来拜祭你。”施霁月也躬身拜道。

施风雷昨天到达宁锦城的事情,施家两姐妹刚才来的路上已经告诉了展光风,展光风知道现在整个宁锦城都已经张开了大网,就等施风雷这条大鱼往里钻,所以非常担心。但展光风转念一想,知道施风雷为人处事老道,却不是冲动之人,所以也是略略放心一些,这个事情只能后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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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祭奠完毕后不久,坟茔前生起一缕黑烟,那是纸钱燃烧时形成的思念。

“杨阿姨,你在天上就不要再吃鸡屁股了,有好吃的东西就自己吃。你知道吗?姐姐这次为了不让你吃鸡屁股,祭品鸡都去掉了鸡屁股”施霁月指着坟前的祭品鸡默念道。

展光风微笑地看了看施霁月,给她比划了一个大拇指。

“你不要笑,我姐说你也爱吃鸡屁股。所以那个鸡屁股我们没有扔,都给你留着,已经包好了,午饭你可以吃掉。”施霁月扬起可爱的鼻子,笑道。

“好好,我来吃,我来吃”展光风驯服地笑道。

“以前小时候不懂事,由于经常去你家蹭饭,看到你们一家人经常吃鸡屁股。那时天真以为你们真的喜欢吃鸡屁股,还跟母亲说过以后家里没人吃的鸡屁股都留着给你们送过去。我和月儿都奇怪那个鸡屁股看上去就没有食欲。为何展叔叔、杨阿姨还有你都争着吃呢?月儿为此还给你们取了个花名:叫‘鸡屁股一家子’呢”施伴安笑道。

“安安冤枉我,那个花名你也有帮忙想的,现在就全怪在我头上了”施霁月不满嘟着嘴地嚷道。

施伴安脸上微微一红,看到展光风也笑盈盈的,想起小时候三人的种种,嫣然道“那时候,小孩子性格,还真的以为你们一家子都爱吃鸡屁股,就恶作剧给你们起花名了。后来问了母亲,才知道原来你们三个都想尽快把鸡屁股给吃了,让其他人不用吃。母亲还说,你们三人都很好,特别赞叹风哥哥你那时还这么小,就远比我们懂事。后来我也自己尝试吃过鸡屁股,觉得除了太油腻外,就是心里总感觉有股味道。”说到这里,安安也不由得笑了起来。

“嗯,我也试吃过那个鸡屁股,看是什么味道,但是当夹起那块肉的时候,看着就觉得恶心”施霁月也迫不及待地补充道。

“嗯?我怎么记得当时你把那块鸡屁股塞到我碗里了?要是我没记错的话,那是你第一次给我夹菜”展光风白了施霁月一眼。

施霁月脸一红,旋即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展光风也被安安勾起了往事的回忆,道“嗯,以前听我父母说,他们两人认识之前,都是主动先挑鸡屁股吃的,后来家境变好了,但是父母还是不舍得扔那块鸡屁股,这个习惯还是保留着。后来我母亲说,你们两个比我小,又是女孩子,要照顾你们。因此过来家里吃饭时,让我把翅、腿这样的肉留给你们,我去吃那些脖子和鸡屁股。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跟你们吃饭时,那块鸡屁股好像都是专为我准备的。”

说到这,三人都哈哈大笑,非常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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