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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三毛的双亲,正派而忠厚,这对夫妇一生执手,相濡以沫。他们以宽容和宠爱,来教育和谅解孩子。在那个原本拘谨的时代,三毛的母亲,给了她难能可贵的自由。所以,三毛是幸福的,以她的个性,倘若得不到父母的体谅,必然会形成更严重的逆反心理。

姊弟中,唯独三毛从小身体瘦弱,性情独立、孤傲。在父母眼中,三毛是个敏感而叛逆的孩子。她聪慧,亦怪癖。她自傲,亦自卑。她善良,亦冷漠。在她的身上,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野性与孤僻。而这种气质,不同于父母,亦不同于她的姊弟。

三毛的母亲缪进兰回忆女儿的童年,曾说道:“三毛,不足月的孩子,从小便显得精灵、倔犟、任性。话虽不多,却喜欢发问。喜欢书本、农作物,不爱洋娃娃、新衣裳。可以不哭不闹,默默独处。不允许同伴捏蚂蚁,苹果挂在树上,她问:是不是很痛苦?”

这个孤僻的小女孩,不屑于玩女孩子的游戏,也不跟别的孩子嬉戏。她喜欢独处,喜欢在荒芜的坟地,一个人玩泥巴。对于过年过节时杀猪宰羊的场面,她十分感兴趣,总是不动声色地看完整个宰杀的过程。当然,这并不意味她喜欢残酷,而是小小年纪,便懂得了生命的无奈与悲剧。

从未知的世界来,到未知的世界去。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对于生死的安排,都做不得主。像三毛这样不与世群的女孩,必定千百次质问过生命的由来。但我们知道,她尊重生命,亦热爱生活。否则,她不会将自己抛掷到荒寒角落,不会把文字写得那么真。

三毛曾说过,从她眼睛看过去,每件事都是故事。她所写的文字,都是身边所发生之事。她的作品无需杜撰,因为生活,给了她取之不尽的题材。这个不肯接受传统束缚的女子,以她的敏锐和文采,写尽了人世悲欢。在她眼里,原本寻常的事物,有了千万种惊奇的理由。

父亲陈嗣庆在《我家老二》一文中,写了三毛这样一件事:在重庆,每一家的大水缸都埋在厨房地里,我们不许小孩靠近水缸,三毛偏偏不听话。有一天大人在吃饭,突然听到打水的声音激烈,三毛当时不在桌上。等我们冲到水缸边去时,发现三毛头朝下,脚在水面上拼命打水。水缸很深,这个小孩子居然用双手撑在缸底,好使她高一点,这样小脚才可打到水面出声。当我们把她提着揪出来时,她也不哭,她说:“感谢耶稣基督。”然后吐一口水出来。

从此,三毛的小意外不断发生,每一次,她都以自己的方式化解。她独特超脱的个性,别出心裁的想法,以及突如其来的决定,就这么伴随了一生。其实,她不是一个愤世的女子,对于世间万象,她都觉得很美好,很自然。可偏生是这样随意的个性,让三毛不能融入大众,被迫隔离人群,远走他乡。

三毛是独立的,她的心总是不踏实。她不能循规蹈矩,不肯随波逐流,因此她这一生注定了放逐流浪。从山城重庆,搬离至古都金陵,再漂洋到台湾。这几次迁徙,是跟随父母家人,之后的万水千山,皆是一人独行。

那短暂的,还不能留下深刻记忆的童年,一半封锁在重庆,另一半装入她的行囊到了金陵。幼小的三毛,尚不知迁徙是为什么,离别是何滋味。当她登上渡船,看着涛涛嘉陵江水,没想过此生将不再归来。

这个雾都,被巍峨的群山环绕,直到分别的那一刻,也无法让人真正看清它的容颜。

第三章 金陵春梦

金陵,六朝古都。这座城,仿佛在任何时候,任何季节,都弥漫着浓郁的脂粉味。这是一座温柔而富贵的城,无论是来过的人,还是在书卷里相逢的人,都陷入了一场金陵的春梦里,难以醒转。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秦淮画舫依旧,桨声灯影依旧,丝竹清音依旧,只是那些高唱后庭花的秦淮歌女,不知去了哪里。多少王侯将相脱下征袍,丢下山河,可这座城,因为那么多乱世佳人,而有了风骨,有了血性。

在三毛出生的两年后,日本政府正式签署投降书,宣布无条件投降。陈汉清、陈嗣庆兄弟带着全家,从重庆搬到南京。这份和平,是用千万中国人的生命和鲜血换取的。且与当初陈嗣庆为三毛取的陈平之名,有了某种美丽的巧合。

或许三毛不是和平使者,可她的出现与存在,分明预测了将来的不同凡响。她不惊世,未倾城,只是用一生的时光,孤独行走。一路拾拣,一路珍藏,用她的笔,记下了许多平凡人一世都无法抵达的经历。所以,许多人捧读三毛的作品,就再也走不出来。她们读的并非是三毛的文字,而是她的历程,她的感悟,她的人生。

是如何来到这座六朝金粉之都的,幼小的三毛已经没有多少印象。关于乌衣巷、秦淮河、桃叶渡、桃花扇,以及许多金陵往事,三毛都是后来从书中得知。包括她一生至爱的《红楼梦》,里边杜撰的金陵十二钗,亦是出自于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古都。

我始终相信,年仅三岁的三毛,来到南京,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她的性灵,足以懂得山水的魂魄,草木的愁肠。但这些,都不能改变三毛与生俱来的孤僻个性。她一如既往地独特,叛逆。以至于后来,在三毛身上,完全没有感染到金陵女孩的脂粉味,倒沾染了一些李香君血溅桃花扇的坚韧与气节。

有些记忆,被时光湮没,交还给了岁月。有些故事,被季节遗忘,预支给了流年。三毛留在南京的记忆,尽管寥寥无几,但那些童年的零散片段,却弥足珍贵。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一张洁白无瑕的画纸,我们可以随意在这张纸上涂抹色彩。任何绚丽的颜色,凌乱的划痕,都不影响它的纯真与美好。

三毛随父母家人,住进了南京鼓楼头条巷四号,一栋宽敞的西式宅院。在这个大家庭里,三毛依旧过着她小公主般的安逸生活。和在重庆不同的是,她除了以往那些玩的方式,还有了新的玩伴和想法。当然,她出的小意外,也更加频繁和奇特。

南京宽敞的宅院,给了三毛足够玩耍空间。那时候,比三毛大的哥哥,姐姐都要上学。陪她的,则是一名叫兰瑛的女工人。兰瑛是从外地逃荒来的妇人,陈家看门的老仆人与她相识,故收留了她。同时,还收留了她的小孩,叫马蹄子。

但三毛很不喜欢马蹄子,他不仅爱哭,还长了个瘌痢头,看上去又脏又丑。每次趁兰瑛走开之际,三毛就独自逃开,丢下一堆玩具给马蹄子,免得他随在身边,令人烦心。幼小的三毛,亦不肯勉强、为难自己,她需要绝对的自由,绝对的放纵。

这座宅院,最吸引三毛的地方,就是二楼那间图书室。而这间书舍,引领三毛走进了文字的世界,让她感受到,文字的辽阔与奇妙。人和人的缘分,有时只是一个瞬间;人和物的缘分,却可以维系一辈子。三毛和文字,就这么结下了不解之缘,令她一生如醉如痴。

这个执著的女子,把一生托付给了远行和文字。连同青春,连同爱情,都埋葬在那些无声的岁月里。但她无悔。她知道,这世上没有无缘的爱。她爱上流浪,是因为她的心,渴望真正的停留。尽管,世间每一个角落,都只是驿站。她痴迷文字,是因为在字里,可以抓住许多柔软的片段,看见真实的自我。

很难想象,那时候的三毛,年仅三岁。一个三岁孩童,不去和同伴玩捉迷藏,不去院子里荡秋千,偏生喜爱钻进书馆里,和那些不相识的文字,做了朋友。三毛,就是这样一个小另类。每天,她临着图书室的大窗,对着窗外的梧桐,和清风一起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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