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的案子让朝中的官员们开始担心自家的女儿将来在夫家被如此欺负了该怎么办。
花无百日红,在京城做官,谁都有个浮浮沉沉的时候,孙家就是个典型的例子,给女儿置办丰厚的嫁妆,原本是为了让女儿在夫家能立足,而且,嫁妆不在抄家大的范畴之列,也是一种保险。
万一娘家倒霉了,女儿那里至少能帮衬一把,万一女儿的夫家倒霉了,签了和离书,和离的媳妇还能帮忙照看家中子孙。
现在这样一来,万一娘家落魄了,女儿被婆家找个借口扫地出门,他们鸡飞蛋打!
过了正月,不少人开始上书要求修改律法。
开始有了这样的风声,大家闻风而动,上书的人多了起来,有关家庭和谐的案子也有不少人关心。
这件事情发酵了两个月,连穗岁看时机差不多了,便把之前压在她这里的案子全部放出去。
瞬间引起了轩然大波。
杜府的后院里有一棵桃树,一树粉色的桃花开得灿烂。
花树下,小童坐在石桌前读书,女人手里拿了针线,手里做着针线活。
前几日捡回来的小奶狗趴在地上摇尾巴。
杜翰音下朝回来看见这个景象,突然有了成家的念头。
如果他成了家,生了孩子,他教孩子念书,妻子闲暇时坐在一旁替他缝补衣服,一家人一起吃饭,热热闹闹。
“大人回来了!”
孙明薇没有立刻起身迎上来,而是把手里的针线打了个结,咬断多余的线,才站起来迎接他。
小童已经高兴地跑过来。
“大人教我的字我都认得了!”
杜翰音把小宝抱起来。
“我们小宝这么厉害呢!我检查一下吧!”
两人坐下,杜翰音写了几个字,小宝都认得。
“真棒!可以去跟旺财玩一会儿。”
旺财是小狗的名字,是孙明薇取的,名字虽然俗了点儿,这个愿望却是不俗。
“天暖和了,我给大人做了一件春衫,大人莫要嫌弃。”
杜翰音很节俭,身居高位,每天候在门前等着给他送礼的人能排到第二条街上,他愣是节俭到衣服破破烂烂打着补丁。
“不嫌弃,不嫌弃,还是第一次有人给我做衣服呢!”
孙明薇一愣,动手帮他脱了身上的官服,让他试一下新衣服。
“怎么会没人给大人做衣服呢……”
她不怎么相信。
“我呀,从小就是孤儿,念书还是因为在学堂里面洒扫,因为有天分被先生看中。”
“后来……”
后来他就被唐琼安收买了,唐琼安帮他造势,加上他自己有几分真本事,一下子就出名了,但是他那时候其实挺害怕的,怕自己有朝一日从云端上摔下来。
所以他不敢让自己有一点把柄,但是他一个人,赚的俸禄是不少,但是都被他花了,府上的丫鬟婆子都是来干粗活的,只偶尔帮他缝补一下。
“我一个大男人,活得粗糙,衣服穿得不能穿了,再出去买一件现成的,穿坏了丢了就是了。”
所以是真的没有人给他做衣服。
新衣服穿在身上正好合适。
杜翰音低头看着孙明薇,她也没有年少时的嚣张跋扈了,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只有成熟稳重,只有更加坚韧。
“对了,有个消息还没有告诉你,朝中有近一半的官员上书请旨修改律法,皇上已经下令征集律法的条例了,用不了多久,你的嫁妆就能要回来了。”
孙明薇恩了一声。
“那个,我衙门里还有事情,我先走了!”
他把新衣服脱了下来,又穿上了官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