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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他女朋友的姐姐(第1页)

段兴玉其实何尝不知道他提出的这个方案会在实际工作中碰到麻烦呢,他之所以提出来,无非是想撞撞运气,如果纪真肯出面撑腰,那倒不妨试一试。不出所料,纪真果然心怀顾忌,断然否决,他当然也就不再坚持。喝了口水,说:

“还有一个搞法,既然卢援朝有重大作案嫌疑,按条件可以先行拘留,通过审查搞清问题。不过这一抓人,案子也就没有什么搞头了。”

“我看可以。”纪真斩钉截铁,一言定局,“卢援朝有重大嫌疑,又被目击者指认犯罪,完全可以拘留审查,就这么定了吧。”

纪真的口气是不容商量的,会议就算到此结束了。大家站起来离开会议室的时候,纪真把段兴玉单独留下来了。

屋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纪真踌躇了少顷,说道:“兴玉,你看这个案子周志明要不要回避一下?”

段兴玉似乎完全没有料到他会提出这么个问题,先是一愣,随即摇摇头,说:“我看不必,完全不必要。”

纪真掸掸烟灰,说:“施季虹是他女朋友的姐姐,这种关系按说可以不实行回避,要是放在别人身上,我都无可无不可,可是对他,就算我是成见作怪吧,反正不太放心。”

段兴玉的眉头拧起来,“怎么,对曝毁胶卷那件事,你至今还耿耿于怀吗?老纪,我可实在不敢苟同你的成见,办事情总要讲个道理吧,周志明这件事做得有什么不对?他当时在广场事件问题上的觉悟,是我们所不及的。粉碎‘四人帮’以后,处里不仅没有宣扬过他的事迹,反而对他的彻底平反问题持一种漠然的态度,许多群众对此是有议论的,这些你是听不到的。你是一处之长,小周回来以后,我就没听你对他说过一句勉励的话、安慰的话,连我这个一向感情麻木的人都要替他抱不平了。现在这个案子,如果是因为和施季虹的关系决定他回避倒也成理,如果因为胶卷那件事,那就太不公道了。”

对段兴玉这番颇为激烈的指责,纪真并没有感到不快。虽然在下级干部中,只有段兴玉一个人敢于这样直言无忌地当面指责他,但段兴玉在群众中总是维护他的。于是他露出一副豁达大度的微笑,说道:

“当然,用现在的观点来看,周志明是对了,我在政治上对他并无成见,只不过对他的那个做法有点儿不接受罢了。好啦,好啦,我们不争这个啦,我知道这小伙子你使着顺手。”纪真用指头点点段兴玉,话锋由此一转,“那么对卢援朝,你准备什么时候动手啊,我看抓紧一点儿吧。”

“今天晚上,等他下班回家以后。”段兴玉说。

晚上七点半钟,大灰门里开出两辆“北京212”型吉普车,一前一后向南城驶去。

周志明随着段兴玉坐在后面一辆车里,头仰靠在座椅的靠垫上,车身时缓时烈的颠动,使他的心绪越发麻乱不堪。

11·17案发展到现在的局面,是他始料未及的,尽管卢援朝在案情中的嫌疑所系,十分明显,但在自己的全部内心感觉中,却搜寻不到半点儿可以解释他犯罪的印象来。直到现在,他坐了车去抓他,可心里头仍然不相信他就是作案人。在这种情况下,侦查员执行任务的复杂心情,外行人大约是难以想象的。但是,无论是昨天夜里他们分析案情的时候,还是今天上午向处长汇报的会议上,他都没有把这个心情流露出来,因为他毕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持自己的这个直觉,毕竟不像对杜卫东被抓那样,怀疑得那么强烈,那么明确。即使是对杜卫东,倘若不是和马三耀厚交,他大概也断断不会到刑警队去讨个没趣。

整个下午他一直忙忙碌碌,先跟大陈去941厂保卫处“通气”,顺便了解了一下卢援朝日常上下班的时间规律。他和安成有好久没见了,见了面还是挺亲热厮熟的样子。据安成介绍,卢援朝每天下午五点半下班,下了班就回家,一般不在厂里逗留。他看得出,安成对今天晚上的举措虽然没有发表任何看法,但显然掩饰不住内心的惊讶。从941厂出来,他们又直奔南城区杏花西里的941宿舍区,实地观察了一下卢家的位置和周围地形,等回到处里,就匆匆吃晚饭,换民警服、检查枪支、手铐等物具,忙得不闲,他也没有再分心去解心里的疙瘩了。

但是在刚才他们离开办公室下楼去坐车的时候,段兴玉突然莫名其妙地问了他一句话。

“卢援朝这个人,你很熟吗?”

“还可以吧。”他低着头往楼下走。

在楼梯上,段兴玉又问:“我看你好像有什么心事啊?”

“没什么。”

“是不是对拘留他有什么想法?”

在楼梯电灯无力的侧射下,段兴玉的脸庞挂上了一圈淡黄色的镶边,在他闪亮着白色反光的视网膜周围,黑红色的血丝隐隐可见,周志明看了他一眼,心情犹豫地站住了。

“别停着,边走边说,我看出你是有些想法的。”段兴玉继续朝楼下走去。

志明跟在他后面下了几节楼梯,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在杜卫东身上产生过的直觉,现在又来了。你说,我的第六感官是不是挺准的?”

这回是段兴玉站住了,他仰起布满倦意的脸,眉毛低低地压在眼睛上,对周志明凝视片刻,才说:“对,我承认直觉对一个侦查干部来说是不容忽视的,而且实际证明你上次的直觉是对的。但是,我得提醒你一下,还有另外两条是同样不能忽视的:第一,断案需要直觉,但不能只有直觉或依赖直觉,不能走到‘自由心证’的方法上去;第二,我们不是诗人,不是文学家,不能仅仅注重一己的感受,老是这样或一味这样,非出差错不行。告诉你,我现在也有很多想法和怀疑,有些也许是你不会想得到的。但是作为一个侦查员,首先应当注重和依凭的是事实,这是你一进公安大门就明白的道理嘛!”

周志明默然了。当然,段兴玉的道理是无可置疑的,他强调的是事实,什么叫事实?在法律意义上说,事实=证据!

汽车大拐了几个弯之后,猛然停在一幢简易的红砖楼前,小楼的门边上,挂着一块长形的牌子,在幽暗的路灯下牌上的字依稀可辨:

“南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杏花西里派出所”。

坐在司机位置上的小陆下车走进门去,不大一会儿工夫,领着一个中年民警走了出来,一同上了车。段兴玉和周志明隔着汽车前座的靠垫和他握了握手,陆振羽向段兴玉介绍说:“这是林所长。”

“林谦和。”那位民警十分礼貌地笑着说。

“段兴玉,”科长也通报了姓名,然后对着车窗外透来的一丝亮光,看看手表,用商量的口吻对林谦和说道:“林所长,如果情况没有变化,现在就动手怎么样?”

汽车向941厂宿舍楼开去。路上,段兴玉又问:“搜查工作的见证人请好了?”

“请好了。”林谦和苦笑一下,“咳,现在请个见证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了,邻居们大都不愿意出头露面得罪人,怕往后见了面不舒服。我们请到的这个人就住在他楼上,是街道上的老积极分子。”

在离卢援朝住家几十米处,他们停了车,步行来到楼下,因为卢家住二楼,他如果拒捕的话,从楼后阳台往下跳是可能逃脱的。所以,小陆同原来守候在这儿的一个派出所民警到楼背后去堵那条唯一的逃路,林所长到楼上去请见证人,其余的人便来到二楼。楼道里静静的,周志明同段兴玉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敲响了卢家的门。

屋子里,传来咯咯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在门前停住。被一种很俗气的淡黄色漆成的房门拉开了,正房里日光灯刺目的光线把门边走道的墙壁映得瓦白一片,在门口的逆光处,站着一个女人,眨着吃惊的眼睛,想辨认这一群穿蓝色警察服的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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