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天色已晚,不如就在这里休息吧?”男主人很是热情挽留。
凌霄听后,翻了一个白眼,他们两个都不是傻瓜,自然知道他们为人,只是不说。
说句不客气的话,这一家人都是抠门,除了他们最心爱的孩子,就没有把别人放在眼里。
在他们心里,一直觉得原主是一个连诊金也不要的大傻瓜,从来就没有如此客气过。
男主人的作为只会让原主感觉更加不怎么对劲,有种赶紧走人的想法。
原主原本就没有认识这一家人,会认识是因为他病愈的患者。
和这家人算是亲戚,那家人知道后就找上亲戚家。
死乞白赖非让正在看病的原主治疗。
而原主就没有接触过这种患者。
算是有些兴致。
就接手治疗这个孩子。
他们发现孩子慢慢好起来。
原本他们是死马权当活马医。
后来才发现原主还真的是有些本事。
又不要诊金,是天上掉馅饼。
原主对于他们爱占便宜。
是不怎么在意的。
他活得很好。
不稀罕别人的东西。
说到底他是想要看看怎么救治。
其实那个病人带着一点小白鼠的性质。
那一家人并不知道这位神医根本就是出来练手的。
就是知道也不会在意,现在的医者很少,一个个都是草郎中。
很多连医书都没有读过,肚子里的货都是口口相传而来的,是出来混口饭的。
和他们比,原主的各项技能是相当的不错,虽然学习不系统。
但也是看懂了不少医书,凌霄自我感觉不怎么够好。
是因为她是出自现代社会,感觉是无照行医。
这一点上她是感觉有些不怎么好的。
这有些不怎么合法的感觉。
还是没有转换心态。
原主比她心态好。
他练手时选择的病人。
是根本没有医者看病的。
要是他不出手救治,基本上死定了。
他的出手反而拯救了一部分人,让人活下来。
凌霄看后渐渐放开,在这个乱世中,人命和猪狗一样低贱。
原主磨练医术,反而是真的救人,不看必然是死,看了说不定能活下去。
既然是这样,尽心尽力地救治就是,也算是做好事。
原主的医术经过一次次看病,水平大幅提高。
即使这样,他一直是不怎么收诊费。